一年365天,幾乎每天不是這個節,就是那個日。這些節日,有國際性的,也有單一國家或地區的;有成人的,也有兒童的;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有宗教的,也有世俗的;有商業的,也有人文、健康的……五花八門,不勝枚舉,而且還在不斷創新和發展之中。
最近,海南省萬寧市某小學校長及該市房管局某工作人員帶6名小學生開房涉嫌強奸案、河南省桐柏縣一小學教師涉嫌性侵犯多名1到3年級16名女生案等,震驚中外。人們在期盼法律嚴懲罪犯的同時,也在思考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學校應當如何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特別是小女生們,如何對少年兒童開展有效的預防性侵犯教育。
思考再三,我建議:國家應當設立一個“全國少年兒童預防性侵犯日”。(簡稱“防性侵日”或“防色狼日”)具體工作應當由教育部負責組織實施。
不同于“六一國際兒童節”,“防性侵日”是中國少年兒童獨有的,因此不能放入“六一”這天一塊過,需要單獨規定一年中的某一天。比如,9月11日,教師節過后的第一天;或是9月30日,國慶日的前一天,孩子們是國家的未來和希望嘛。
設立“少兒防性侵日”,并非是說一年中只有這一天才重視這個問題,而是每年給全社會,特別是教育工作者敲一次警鐘。在“防性侵日”,教育主管機關應當派人到基層學校檢查、了解情況,校長、教師也要形式多樣地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防性侵方面的教育,學生家長更要與孩子進行溝通。
或許有人認為,全國設立“少兒防性侵日”是小題大做。其實不然。有備無患。設立“防性侵日”正是為了最大程度地防止校長開房、教師性侵女生之類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有一些性侵事件,由于缺乏定期的檢查,致使學生長年受到傷害。通過每年一次的“防性侵日”活動,可以及時幫助受到傷害的少年兒童,也在全社會對那些潛在的罪犯形成一種防范和震懾。
或許還有人認為,對少兒實行性侵犯的校長、教師以及社會人士畢竟是極個別的,教育部下達一個《關于嚴格禁止校長、教師性侵學生緊急通知》進行一次內部教育就行了,不必要每年大張旗鼓地開展少兒防性侵犯教育活動。我們需要指出,設立“防性侵日”不僅僅是針對極個別校長、教師,更不是給教育部門抹黑。要從以人為本,保護國家的未來和希望,維護社會和家庭穩定的高度,來看待少年兒童預防性侵犯這個問題。特別是要看到,對少兒性侵犯事件有逐年上升且日趨低齡化的態勢,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制止這種態勢。因此,現在設立“少兒防性侵日”是完全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時的。
全國設立“少兒預防性侵犯日”可能要有一個時間過程,需要國務院和教育主管部門研討論證,不妨一些地方先行一步,像海南萬寧、河南桐柏這兩個地方,完全可以先行先試。“亡羊補牢,未為晚也?!比f寧、桐柏的教育主管部門,在少兒預防性侵犯問題上,理應有一種迫切感,化恥辱為動力,用保護好少年兒童的實際行動,求得人民的諒解和寬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