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社會保險體系近年來得到了不斷完善。2006年深圳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城市化人員全部納入社保體系,勞務工社會保障不斷加強。2007年末全市有493.97萬人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179.62萬人參加了失業保險。
○首創全國新型養老保險模式
1992年5月,深圳頒發《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定》和《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定職工養老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實施細則》,在全國首創社會共濟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新型養老保險模式,率先為參保人員建立了個人帳戶,并建立了退休金與繳費直接掛鉤的激勵機制。1993年,這一模式得到黨中央和國務院的充分肯定,并寫進了中國共產黨十四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之中,確定為全國的養老保險模式。
○率先建立地方補充養老保險
2001年2月,在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中增加了繳交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的規定,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實現了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為企業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提供了保障。
○首個實現基本養老保險一體化城市
2003年11月,市社保局、寶安和龍崗兩區人民政府聯合頒發了《深圳市寶安區、龍崗區城市化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過渡辦法》,原農村養老保險開始向城鎮企業員工養老保險過渡,農村城市化人員真正實現了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成為全國首個實現城市化人員與城鎮企業員工基本養老保險一體化的城市。
○農民工和少兒醫保領先全國
1、深圳市在全國最早建立農民工醫療保險制度,保障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受到部和省廳的肯定,也獲得出廣大農民工的好評。
2、深圳市在2008年3月1日頒布新的醫療保險辦法,包括少兒醫療保險制度,實現了全民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