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深圳地鐵集團聯合有關單位推出“幸福紅雨傘”公益活動。一段時間過后,各地鐵站租借給市民的2000把雨傘只收回70把。由于歸還者太少,主辦方表示將取消該活動。
大量免費紅雨傘“有去無回”,我們在譴責部分市民素質不高、誠信不足的同時,還要看到管理模式粗放也是導致返還率低的原因。在活動中,租借雨傘只需簡單登記借傘人的名字和電話,而且對租借人的身份信息沒能現場進行有效核實。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地鐵公司提供的另一種免費雨傘,因為采用收取押金模式,返還率則達到了90%。
在社會誠信基礎相對薄弱的時候,對此類事件只站在道德高點俯視于事無補。相關活動組織者更需在制度設計和實施層面下功夫,才能既實現公益活動的初衷,又放大活動的社會效果。
比如一些城市的免費公共自行車租賃中,有關方面根據需要及時修改完善制度,職能部門作為推廣者和監督者,對違規行為采取損失索償等舉措,取得了良好效果。可見,成熟的制度設計對于公共服務健康運行十分重要。
當然,公眾應認識到,任何人對某種公共物品的消費,都不應排斥其他人對這種物品的消費。只有大家都遵守相關規則,身邊的公共服務才能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