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更多貧困地區孩子圓大學夢,湖北省今年安排10所省屬第二批本科院校的部分本科專業,開展面向貧困地區招生試點,專項招生計劃為400人;加上國家下達給湖北省的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預計定向招生計劃逾千人。
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3日出臺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政策稱,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錄取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同批次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錄取。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志愿與招生院校同批次其他專業計劃志愿一起填報,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與院校同批次其他專業計劃一起從高分到低分實行分類投檔。
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要求,報考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考生應具有貧困地區戶籍和當地高中三年學籍。各級招辦會同當地教育、公安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健全考生資格的省、縣、中學多級公示制度,確保考生戶籍和學籍的真實可信,嚴禁高考移民和資格造假。
只有通過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資格審核、公示合格考生,方能填報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志愿以及參加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投檔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