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起起伏伏“一浪”接“一浪”,行人騎車好似“沖浪”。雖然刺激,卻有安全隱患……9日上午,記者在昆明市二環南路與氣象路交叉口看到,二環路下層出現了連綿數公里的起起伏伏“波浪路”,路面最嚴重處路面與隆起高差達18厘米。常有騎行者路過此地時,不慎從車上摔下。情況存在半年多,卻無人整修,昆明市交通局和公路管理公司互稱為對方責任。(4月9日中國新聞網)
道路本該是平坦的,車輛行駛起來才不會顛簸,也才能夠享受到舒適。可是,路面起起伏伏,用“波浪路”來形容再恰如其分不過。應該說,這樣的“波浪路”非常罕見,老百姓的眼界倒是開闊了,想必見識也增長了些。問題是,卻不想在陸地上體驗沖浪的感覺,反而擔心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越發令人揪心。
說的也是,“波浪路”就是名副其實的“問題路”:一方面連綿起伏數公里,可見問題不小;一方面半年多都沒人過問,這是何等的麻木與懶政,應該是顯而易見的。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媒體實在看不下去,前往采訪,后追問到昆明市交通局和公路管理公司,彼此都說“不歸自己管”,給人確實沒人管的感覺,也才導致“波浪路”橫空出世。
其實,不是說沒人管就真沒人管的,反正就是總有一家單位在管,也說明有一家單位在推卸責任,進而將不出問題則罷,一出問題就于己無關的嘴臉暴露無遺,就差沒拿臨時工做擋箭牌了。如此不負責任,或者說只想一味推卸責任,也就不難想象“波浪路”煉成的根源了。
我總覺得,“波浪路”的出現,不是什么非常嚴重的問題,與路面塌陷,橋梁坍塌釀成車毀人傷亡事故相比,明顯不算嚴重。又可能是超載惹的禍,與“人為因素”沒關系,退一步說,即便是“豆腐渣”工程,只要一發現就及時整修,也沒什么可大驚小怪的。相反,任由起伏下去,無疑將懶政發揮得淋漓盡致,要是引發車禍悲劇,問題就嚴重多了,誰又擔當得起這樣的責任?
該怎么管理道路不容分說,該怎么盡職盡責亦如此。而責任也是不能推卸的。一旦推卸了,就離“無藥可救”不遠了。所以,路面“起伏”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沒人管。簡言之,路面“起伏”,監管千真萬確不能“跌宕”。要不然,說什么都白搭。可是,如何才能讓監管一如既往般“在其位,謀其政”而不“跌宕”呢?想必也需要像消滅“波浪路”一樣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