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和五一小長假到來之際,國內一些景點門票紛紛大幅上調,這令我想起最近國際經合組織發布的對一份調查報告。該報告對29個國家進行的調查顯示,中國人平均每天的工作時間接近6個小時,而休閑時間只有3.8小時(包括雙休日),且中國人娛樂形式單調,3.8小時中看電視約占2小時,運動和業余愛好都不到25分鐘。由此看出,我國居民的休閑消費數量與質量都不盡如人意。
休閑思想在我國由來已久。《周易》的“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老子的“大知閑閑”、《小雅·十月之交》的“民莫不逸,我獨不敢休”,以及之后的六朝隱逸文化、唐宋兼收并蓄休閑文化等等都蘊含著豐富的休閑思想。可時至今日,我們卻反而陷入了“休閑消費陷阱”,為什么呢?
首先,居民經濟收入水平較低導致休閑消費能力不足。這一點可以通過經濟學的視角,從休閑消費的工資率替代效應和收入補償效應來進行解釋。當人們的收入水平較低,且工資率不斷提高時,休閑的機會成本(即放棄休閑而進行工作所獲得的報酬)增加,此時人們會犧牲休閑,更多的選擇工作來提高自身總體效應,這就是工資率主導的替代效應。當工資率達到一定值,且收入水平較高時,工資率增長的邊際效應降低,休閑的機會成本減少,此時人們會更多的選擇休閑消費,放棄工作,這就是收入的補償效應。近些年來,我國一直實行的是低工資戰略,一是為了國際競爭,一是為了國家資本積累,這導致普通勞動者收入水平低下,且工資增長非常緩慢,與西方發達國家差距明顯,人們仍處在休閑替代效應的主導作用讓位于收入補償效應的階段,休閑消費受經濟收入不足的制約。
其次,各種“不經濟”導致休閑消費欲望較低。以旅游度假為例:一是票價不經濟。去一趟去九寨溝,票價310元,而同等的花費可以去一趟美國黃石公園,加印度的泰姬陵,加俄羅斯的克林姆林宮,再加日本的富士山,最后還有結余;二是擁堵不經濟。在我國休閑度假,路上堵、景區擠的現象屢見不鮮。去年的十一黃金周,許多旅游省市的重要路段,一天一堵,一堵一天,景區更是苦不堪言,華山數萬人滯留、黃山游客爆滿、鼓浪嶼差點踩塌、故宮人山人海……;三是景點質量不經濟。我國的一些著名景點的確是山清水秀、風月無邊,令人目酣神醉,但那畢竟是少數,總體質量還是偏低。4A級景區共873個,其中還包括天津水上樂園、上海動物園、中央電視塔、中信高爾夫度假區等,認真想來確實不太拿得出手。類似的不經濟還有很多,其原因主要有政府規劃不合理、集中消費不科學、壟斷經營不負責等。由此說來,我國居民在3.8個小時的閑暇時間里有2個小時宅在家看電視也就無可厚非了。
最后,閑暇時間短缺導致休閑消費受制約。閑暇時間是影響休閑消費的關鍵因素,即使人們擁有充足的休閑消費能力、較高的休閑消費欲望,如果沒有閑暇時間,一切休閑娛樂均是無稽之談,無法轉化為有效消費。在我國,閑暇時間短缺的原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從用人單位來看,給予員工較多的閑暇時間無疑是變向增加了用工成本。面對原材料漲價、資本供給緊張、融資成本上漲等不利因素,企業為了壓縮成本,只能“壓榨”員工;第二,從政府執法部門來看,保障監督不利。盡管相應法律制度對于保障勞動者的合理閑暇時間予以規定,但是由于缺乏實施細則與監督處罰,致使實際效果并不理想;第三,從勞動者自身來說,缺乏“話語權”。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對3913人的一項調查顯示,78.1%的人認為勞資雙方不對等,勞動者缺乏話語權,合理閑暇時間很難得到保證。
如何提升我國居民的休閑消費水平?從近幾十年的發展態勢來看,休閑消費在帶動新型產業發展、增加就業機會、拉動內需、調整經濟結構方面都能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筆者以為,不妨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嘗試:第一,深化服務型政府在休閑消費領域的職能作用。各級政府在進行休閑消費管理時,要由一味“包辦”向適時、適度、適點介入轉化;要由一味強調行政職能向深化服務職能轉化;要由一味盲目提供休閑產品供給向提升服務效率轉化;第二,準確定位休閑行業,將休閑消費提升到國家意志層面。在大力發展休閑消費的過程中,我們應當明確休閑產業的內涵與外延,建立相關的指標體系,改變休閑行業只是一般行業甚至附屬行業的錯誤認識,將其定位為國家支柱產業;第三,改善休閑消費的供求關系,促使休閑產業轉型升級。作為休閑娛樂需求方的消費者應當提升休閑需求層次,避免集中消費,樹立健康、持續的休閑觀念;作為供給方的相關部門應當有針對性和層次性地豐富休閑產品和服務、規范休閑消費價格、完善帶薪休假制度等。進而優化休閑消費結構,全面提升休閑產業。
總而言之,我國的休閑消費水平與世界發達國家還相去甚遠,大力倡導休閑消費、發展休閑產業、開辟休閑消費之路,應該是我國今后提振內需和促進產業轉型的一次大好機會。正如《大雅·生民之什·民勞》所言,“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讓百姓享受有質量的休閑消費,既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中國夢的應有題中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