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容桂前日發生一起城管小販沖突事件,不過此次不是城管打小販,而是4名城管執法隊員被女小販追打,整個過程中城管并未還手。“我們也是弱勢群體!”相關城管隊員訴苦。(3月28日 南京日報網)
四名城管隊員被一名女小販打得落荒而逃,當然不是因為女小販武藝超群,而是城管隊員表現出了應有的冷靜與克制。從這個意義上說,城管隊員的“打不還手”值得稱贊。但城管隊員若據此便自稱“弱勢群體”,難免貽笑大方。
道理很簡單:弱勢群體之“弱”,往往在于能力的不足,如農民工的弱勢,便在于其憑借自己的能力無法解決諸如薪水被拖欠等現實問題。城管的“打不還手”,顯然不是缺乏還手之能力——恰恰相反,城管對小販上演“全武行”的場面并不鮮見,而是在這個具體個案中,城管隊員進行了自我克制,沒有動用還手的能力。換句話說,動手或不動手,主動權都掌握在城管手里。因此,擁有執法權、高度組織化的城管群體,至少在處于社會底層、零散的小販面前,不可能弱勢。
當然,倘若城管隊員能發自內心覺得自己“弱勢”,也未嘗不是好事,這說明權力得到了有效的約束和限制。正因權力被限定在法律框架和一定規范內,城管才不敢對小販進行野蠻執法,不會隨意侵犯小販的合法權益。
事實上,城管之所以“打不還手”,恐怕在很大程度上是忌憚圍觀群眾的指責和新聞媒體的曝光。近年來,因為城管暴力執法層出不窮,新聞媒體曝光了不少城管在執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上級部門也加大了對城管的整飭、監管力度。在強勢的監管面前,城管不免顯得弱勢起來。
說到底,我們不指望城管在小販面前扮演弱勢群體,但在法律和制度面前,城管應該也必須弱勢。只有上級部門繼續加大對城管的管理力度,社會和媒體繼續保持對城管的強勢監督,才能真正促使城管的權力被關進“籠子”,讓城管真正成為城市秩序的維護者,而非有礙社會和諧的不穩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