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綜合體的四大城市價值
時間:2013-03-21 17:14:10
來源:城市化委員會 作者:趙加
城市綜合體被譽為城市化進程中一個賦有靈魂的多功能建筑集群。由于各業態間具有一種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動關系,這種自身“造血”功能使它不僅不會對城市配套資源造成壓力,反而將這種價值反哺于城市,形成一個多功能、高效率的城中之城,使城市價值最大化,具體表現在:
其一,土地價值最大化。土地是一種不可再生的稀缺資源,而人類對土地的需求卻是無限的。這種供需矛盾就衍生出了城市土地利用問題。相對于單一業態對城市配套的依賴,綜合體的優勢在于不僅可以自給自足,還能成為城市配套,單位土地上復合了商業、辦公、居住、旅店、展覽、餐飲、會議、文娛和交通等多種配套功能,集約省地。
其二,經濟價值最大化。成功的高端城市綜合體往往能引進世界500強及一線商家,而強大的品牌磁場會帶來強大的規模效應和產業集聚效應,依國際經驗,對都心型城市綜合體來說,30公里為經常性消費商圈,覆蓋市及周邊縣市80%的地區,產生消費聯動效應,帶動區域經濟價值的發展。
其三,環境價值最大化。城市綜合體具有“城中之城”的特點,不僅內部交通、景觀需要合理配置,更要對原本各自獨立的空間環境進行合理統籌,與周圍環境相融共生,使一定的城市空間具有延續性。
其四,文化價值最大化。綜合體賦予建筑美的價值和意義,由于復合了商務、商業等諸多公共部分,并根據不同的規劃定位,具有了不同的文化主題,因而成為城市公共文化的一部分,不僅賦予空間文化和故事,更給人自由和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