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2013年2月21日《新聞1+1》——中國環保,進行時!
解說:尾氣排放、化工排污、空氣污染、水質惡化,從天上到地下,國家環保部開始出臺嚴厲措施。
“十二五”期間將遏制突發環境事態的高發態勢,逐步減少危險化學品向環境的排放。
河流、湖泊、近海水,面對多個地方出現的飲用水危機,面對個別地區甚至出現癌癥村等嚴重的健康和社會問題,環保部發布《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十二五”規劃》,直面嚴峻形勢。我們需要清澈的河流,我們需要潔凈的空氣,我們需要健康的身體。《新聞1+1》今日關注:中國環保,進行時!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歡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我身后的這張化學元素周期表為我們揭示了物質世界是多么的奧秘,通過對于各種不同化學元素的了解,我們人類可以上天,可以入地,可以去便利地生活,可以高效地生產,我們對于這些化學員的認識和運用可以說是越來越得心應手。但是用完了又怎么處置他們,似乎現在又有點力不從心,于是在這個差異中污染就出現了,那污染出現在什么地方,就出現在我們應用它們的幾乎一切地方,出現在天上、地下,出現在空氣里和我們每天引用的水中。那問題就出來了,我們怎么去治理這些污染,首先還是從環保部近期的一系列的動作開始說起。
(播放短片)
2013年2月20日
聲音來源:中央人民廣播電臺
環保部將于近日組織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為重點的,整治違法排污企業……
環保部還聯合保監會發布了《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在涉重金屬企業和石油化工方面……
解說:
春節過后的第一個工作周,環保部就顯得格外忙碌。空氣、地下水、重金屬和使用化工企業,一系列涉及環境保護的措施相繼出臺。從3月1日起,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19省區的六大污染行業,將實施最嚴排放限值。另外環保部《環境空氣細顆粒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草案》已經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而這份草案的歷史使命就是要防治PM2.5。
2013年2月21日新聞
解說:《環保部環境風險調控“十二五”規劃》日前發布,“十二五”期間將遏制突發環境事態的高發態勢,逐步減少危險化學品向環境的排放。
今天,當環保部公開發放的這份規劃呈現在公眾面前,除了治理的內容和目標,公眾也注意到了,我國化學品污染防治的嚴峻形勢。規劃稱,“近年來有危險化學品生產事故、交通運輸事故以及非法排污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頻發。”
2008至2011年,環境保護部共接報突發環境事件568起,其中涉及危險化學品287起,占突發環境事件的51%。規劃中被媒體廣泛關注的還有這么一段話,“近年來,我國有一些河流、湖泊、近海水域以及野生動物和人體中已檢測出多種化學物質,局部地區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內分泌干擾物質濃度高于國際水平,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造成多起急性水、大氣突發環境事件,多個地方出現飲用水危機,個別地區甚至出現癌癥村等嚴重的健康和社會問題。”
2011年8月,云南曲靖發生的鎘渣非法傾倒事件,使人們得知了生活在化工廠附近的興隆村居民,每年至少有6至7人死于癌癥。
2011年8月16日
記者:我問一下你們村里面,你知道的得癌癥的人多嗎?
興隆村村民:多,有多少人不知道,反正是多,(這些年)怕有三、四十個。
記者:你知道大概有多少人(得癌癥)嗎?
興隆村村民:我也不清楚。腸癌、肺癌、肝癌,我知道的四個,死掉的有三個。
解說:面對不同的說法,當地衛生部門的工作人員為我們出據了一份他們的統計數據。
張鑫 陸良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我們從2002年到2010年總的9年時間,我們總的排查之后,是14例癌癥患者。
解說:而人們最想知道的是,村民身患癌癥和當地化工廠之間究竟有沒有關系。
興隆村村民:就是從化工廠開廠,慢慢慢慢就多了。
陸良縣居民:他們找的次數太多了,得到的回應呢,你認為你得癌癥是跟化工廠的鎘有關,你拿出證據來,你拿個化學報告出來吧,村民有能力做這個事嗎?
主持人:我們在環保部《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十二五”規劃》中看到了兩個數字還有三句話,給人的印象比較深,第一個數字是40000,這是一個什么數字,是我國現有生產使用記錄的化學物質,還有一個數字是3000,這是已經列入當前危險化學品名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性質的化學品。還有這三句話,“尚有大量化學物質的危害特性還未明確,化學品環境管理信息和風險底數不清,監測監管、預警應急、管理和科技支撐能力不足。”我們從這兩個數字和三句話里面,我們能夠看到環保部直面問題的這種坦誠,并且提出了一個《防控危險品危害的五年規劃》令人期待。
但另一方面,像剛才短片里提到的一個數字,“從2008年到2011年,三年的時間,568起突發環境事件,幾乎不到兩天就有一起。而568起中,有超過一半是由危險化學品而導致的。”如果把突發事件比成是急癥爆發的話,那么平時的這種日積月累的污染,應該說像慢性病一樣,它對人的危害更大。
我們不妨看這樣的一種情況,“近年來,我國一些河流、湖泊、近海水域以及野生動物和人體已經檢測出多種化學物質,還有多個地方出現飲用水危機,甚至個別地區出現癌癥村的問題。”這樣的一種描述也是出現在環保部的《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十二五”規劃》里。
我們接下來再了解一下現在我們國家的水污染到了什么樣的情況,這是國土資源部的調查。先來看在2000年到2002年,這三年的調查中,有超過60%的地下水資源是屬于1到3類的標準,而到了2009年,我們看水質四類和五類的已占到了73.8%,不到十年的時間,這兩個數字居然顛覆了。2011年,全國城市55%的地下水是較差至極差的水質,這是一個非常糟糕的情況。今天我們演播室就將連線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的所長王燦發教授,王教授,剛才我也念到了一組數字,從21世紀的前十年,它這個十年剛開始的時候,水質還有超過一半是好的,一到三類,那么到了這十年的后期的時候,這個水質有超過了一半是變成了差的,為什么十年的時間會發生這么大的變化?您覺得是哪兒出現了問題?
王燦發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
這里面肯定就反映出問題來,就是說污染在加劇,地下水的水質在惡化。那么這種惡化就是由于排污造成的。
主持人:我們國家現在對于深層地下水,剛才您說的排污是一個表層地下水的污染,今天可能我們關注深層地下水的排污。對于深層地下水的排污,我看到一種報道,說是無監管也無立法,您覺得準確嗎?
王燦發:深層地下水的排污在咱們國家沒有明確的規范,就是說利用像美國那樣深井灌注,在美國它有一種對特別難處理的污水深井灌注的技術,但是美國的立法是特別嚴密,就是灌到什么地方、中間會不會造成水的污染,管理得非常嚴。但是中國的環保部門和一些專家也到美國考察過,但是回來咱們國家的法律當中沒有專門的規定這一塊,但是對于地下水的污染,我們的《水污染防治法》是有專章規定的。
主持人:就是在這方面是有規定是吧,但是可能是不嚴密,可以這么理解嗎?
王燦發:不是,我們規定的是禁止利用深井、滲坑、溶洞等來排放污水,然后對于回灌水要達到標準才能夠進行回灌,采取這些措施來防止地下水的污染。但是我們的《水污染防治法》沒有規定禁止深井灌注,也沒有規定對深井灌注采取什么措施。
主持人:王教授,我剛才舉的十年發生的翻天覆地的變化,您剛才也介紹了我們有法律,不管是地表水還是地下水都有法律。那既然在有法律的情況之下,為什么這十年當中會發生這么大的變化?
王燦發:這里面可能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個是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迅速,但是治理污染的投資跟不上,比如像專家來進行推算,像我們這么快的經濟發展速度,環保的投入應當占到GDP的2%以上,才能夠保持現狀,那么必須達到2.5%,或者3%以上,才能使環境有所好轉。而我們現在環保的投資從來沒有達到過2.0過,最高也就是1.6,1.6、1.5左右。
主持人:好,謝謝王教授,稍后我們會有更多的問題來跟你連線。現在不管是地下水的污染,人們的關注度都非常高,因為這關系到我們日常的生活還有自身的健康。最近關于濰坊地下水污染的消息格外引人關注,我們接下來就一起了解一下。
(播放短片)
解說:“山東濰坊市許多化工廠、酒精廠、造紙廠企業,將污水壓到地下一千多米的水層,直接污染地下水。”一個網友在微博上發布的消息成了最近社會各界備受關注的新聞。
通過高壓水井壓到一千多米的水層,對于這樣的說法,山東濰坊市環保局作出回應稱,“一千多米的深井技術上不可能實現,而且打井成本一般小企業也無法承受。”針對企業是否存在污染的情況,有媒體報道說,“15日到17日兩天時間,當地環保部門排查了715家企業,結果并未發現舉報所稱的問題。”那么對于大家的關注,當地環保部門是如何排查的。18日下午,山東省濰坊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謝振溪通過媒體做出了進一步的回應。
(聲音來源:央廣新聞《新聞縱橫》)
謝振溪 山東省濰坊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第一,不是兩天時間,是我們從網上看到帖以后,我們開始排查。第二,我們查出的這715家企業,是市縣兩級環保部門共同查處的,從環評審批手續開始,對照報告書一項一項地進行檢查,它的原料、生產過程、排放情況全面檢查。
解說:謝振溪提供的信息是,在12日到17日的排查中,715家企業,環保部門現場檢查的有483家,另有138家市控企業,94家縣控企業,是通過環保部門網上在線檢控措施進行的自動排查。據了解,為進一步征集線索,濰坊市已公布新的舉措,通過12369舉報電話接受群眾舉報和媒體監督,對舉報企業向地下灌注污水行為,一經查實,給予第一舉報人十萬元的獎勵,目前除濰坊市自行排查之外,山東省環保廳也組成了7人調查組,從14日開始進駐濰坊暗訪。
5天來,暗訪組先后對六家重點企業進行了突擊檢查,結果發現其中一家顏料廠在停產時存有大量的未處理的污水,污水處理設施沒有運行,造成企業所處區域地表污染。不過針對網上盛傳的地下排污井問題,目前還沒有進一步的調查結果,而當地百姓也在等待中提出了自己的愿望。
聲音來源:央廣新聞《新聞縱橫》
山東省濰坊市市民:專業部門去測數據或者什么,有關部門應該嚴格一下規章制度,不管是排放還是處理方面,都應該加強管制,不要危害到市民的生活、健康。
主持人:山東濰坊多家企業,通過向地下去排污的這樣一個現象,引起了公眾的輿論的熱議。但是截止到目前為止,基于網友舉報的,有企業將污水通過高壓水井壓到地下一千多米的水層直接污染地下水,這樣的一個舉報,并沒有拿出更直接的證據來,因此這件事到底是怎么樣,相關部門還在調查之中。另外一方面我們也注意到,濰坊市的環保部門能夠直面公眾的這樣一個質疑,并且從技術上拿出了一個解釋,這點是令人贊許的。但是與此同時,公眾的一些質疑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解答,比如說有人就提出了這樣的疑問,幾天的時間查了715家企業,說沒有問題,他們有的是接受的實地檢查,有的是接受的在線監測,到底的檢查和監測的手段是什么樣的,拿出的結果到底用什么方式、什么方法去說服公眾是站得住腳的,這些都需要進一步的解答。
我們看《新華微評》有這樣的一個評論,我國個別地區已經因污染出現癌癥村,與此同時,形成高度關注的山東地下排污問題在重金懸賞之下仍無查實的案例,地下污染能否查到,都會影響到癌癥村等問題留給民眾的焦慮,人民也疑慮保護用水安全到底該依靠監管,還是依靠舉報。
接下來我們就繼續連線中國政法大學的王燦發教授。王教授,據您的了解,地方的環保部門,他們的執法力度在日常的工作過程中有多大,您了解的?
王燦發:我跟環保部門接觸得比較多,他們有專門的監察局在環保部,在地方有檢查大隊、監察支隊等等,人數不少。應該說他們平時還是處罰了很多的環境違法行為的,他們都有具體的統計數字。
主持人:您看王教授,這一次山東濰坊的企業有可能向地下排污的這件事,有很多媒體都在關注。比如說我們搜集了四個媒體的關注的視角,其中有一個:環保部門孤立發聲,難退“地下排污”之疑;倒逼主管部門嚴格執法;讓“公益訴訟”遏制猖狂的“地下排污”,還有加大懲罰力度,這是媒體關注的視角。您對這件事情怎么看,您的關注點是什么?
王燦發:實際上就是,公益訴訟是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一種形勢,但是像這樣的地下排污,連環保局都查不出來,你應該用公眾或者一個民間組織去查也查不出來,所以它發展公益訴訟不是說針對這樣的問題,而應該是針對像環保部門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有明顯地造成環境污染損害而沒有賠償,而不停止排污的,對于這樣的明顯污染的。但是像這樣的偷偷地,還是要靠行政部門、執法部門去查。
主持人:王教授,剛才我們也注意到一個問題,現在有些企業它這種隱蔽性的排污是很難查處的,對于環保部門來說,他們也有很大的難度,像這些問題應該怎么辦?
王燦發:像這些事情,如果要違法的話,要真正查也不難,一個是它用這個企業,根據它的工藝設計,生產多少產品會用多少水,排放的廢水是多少,然后它排到哪兒去了。再一個就是說,凡是這樣的廢水,它如果有污水處理廠,它就要用料,就是要用這些藥品,那么要察看它用藥品的記錄,它的排放水的去向,這應該是很容易查的。
主持人:但是王教授,因為去年我也去過云南的陸良,它是鎘污染,我在對他們當地的環保局長采訪的過程中,我知道他們有非常非常,有自己自身的困難,比如說他們的人力是非常有限的,比如說剛才您說到,去監測一個企業每天用藥多少,對他們來說可能人力方面達不到,另外一方面財力,另外他們的權力,這些方面的缺失,使得環保部門在工作中受到各方面的掣肘。您怎么看待這個問題?
王燦發:日常的檢查還是可以去做的,因為法律中用一個現場的檢查制度,他是可以查的。至于人力不足的問題,那就是編制的問題了,但是我覺得主要的還不是這一點。像這樣的污染,查不出來,可能是有兩方面的原因:一個是環保部門根本就不想真正去查,因為要查出來以后,環保部門要真正造成大范圍地下水的污染,那環保部門是有監管的失職責任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他能不能下決心去查是一個問題。
另外一個,要查這些偷排的污水的行為也是非常難的,它非常隱蔽,你去了以后,它大門往里一通知,可能就用點什么東西蓋上,你根本就查不出來了。據我所知道的比如像遼寧,曾經有一個污染的企業,偷偷地排污,環保局明知道它偷排污了,但是就是查不出來。最后找地礦部門勘探的儀器查了很久,花了40多萬元,才把這個排污管道查出來了,所以它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主持人:好,謝謝王教授,稍后我們繼續有更多的問題問您。相比我們剛才說到的地表水的污染,其實地下水的污染它遺害是更久,而且問題遺留的時間會更長,會遺害子孫后代。那么現在公眾要求相關的濰坊的環保部門給出一個更加細致、更加公開的調查,并不是一種苛求,因為水的問題關系到我們每一個人的身體健康,公眾有足夠的耐心等待濰坊的相關部門給出一個更加具有信服力的答案。
相對于污染問題的發生,可能環境保護部門的這個責任意識是更為嚴重的問題。接下來我們繼續連線王燦發教授。王教授,如果環境的監管者在日常的工作中,他有失職的行為的話,用什么辦法去約束他和對他進行懲處,給我們介紹一下。
王燦發:咱們國家污染防治的法律里頭基本都有一條,對于徇私舞弊、瀆職的行為,輕的要給予處分,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在環保部跟監察部,曾經聯合發了一個規章,這個規章就是《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辦法》。這個它規定的很具體,就是某一個方面失職了,然后要給予警告,要給予撤職,要給予降職,要給予開除處分都有。另外刑法也規定了一個環境監管失職罪,如果由于失職造成了重大的污染事故,也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主持人:這個刑事責任怎么追究?
王燦發:那就是由檢查院來起訴。
主持人:我的意思是說能判他多少年。
王燦發:一般的瀆職罪在三年以下左右。
主持人:另外一個剛才您說黨內的處置,是由監察部門去查處的,但是現在監察部門的工作重心似乎并不在這上面?
王燦發:但是監察部門是有專門的負責瀆職行為來進行處分的,專門有這樣的部門。
主持人:好的,謝謝王教授,今天給我們解釋了這么多的問題。我們說罰是為了什么,罰是為了讓被罰的人害怕。那么如果說發到底只是不疼不癢的話,也就失去了罰的意義。當公眾面對了霧霾這樣的一種天氣之后,現在大家又把關注的注意力放在了一個地下水的污染,由此可見,我們未來要建設美麗中國這樣的一個目標,環境保護是一個多么重要的一個問題,而且我們環境不能夠被允許這么無限制地透支下去,如果這樣的話,那我們個個都是環境難民,無處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