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還須厘清房產稅在稅基、是否重復征收等方面的問題。這樣才能讓房產稅發揮其目的,而不是只加重普通百姓的稅負。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會議確定,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限購區域、限購住房類型、購房資格審查等方面,按統一要求完善限購措施。其他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省級政府應要求其及時采取限購等措施;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房產稅對房價的“震懾”作用為不少人所看重。眼下,盡管有嚴格的“限購”政策,但房地產市場升溫跡象比較明顯。數據顯示,1月全國100個城市新建住宅平均價格環比2012年12月上漲1%,這是近兩年來該數據環比漲幅首次突破1%,百城房價自2012年6月止跌后,已經連續第8個月環比上漲。在這樣的背景下,國務院再次強調繼續加強房產調控,既是對當前房價走向的一個回應,也算是對房產稅可以抑制投資性需求的間接肯定。
房產稅能否抑制投資性需求?從上海、重慶兩地試點效果來看,房產稅對遏制炒房投機、引導理性消費確實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若要說對高房價“一劍封喉”則遠未達到。有例為證,2012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累計環比上漲0.1%,同比下降1.2%;重慶房價亦顯環比上漲態勢。可以看出,房產稅并不是抑制房價上漲的主要工具,因而此次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也僅是作為“五項新政”里面“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的內容之一。
然而,若要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有幾個問題恐怕還需要厘清,這樣才能讓房產稅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而不是加重普通百姓的稅負。
其一,房產稅擴容改革必須建立在全國住房信息聯網、房屋價值評估客觀的基礎上。如果基礎沒有打牢,擴容房產稅似會導致更大社會不公。比如說,近期不斷曝出的“房叔”、“房姐”事件,揭示出一些“房多多”利用假戶口購多套房的現象。倘若住房信息沒有聯網,就一刀切地按照戶口擁有的住房套數來征收房產稅,難免會出現有多套房的“房叔”、“房姐”可以免繳房產稅,而那些合法購買第二套房的人卻被征收房產稅。這顯然有失公平;而且住房現在的試點房產稅是按住房交易價格為稅基來計算,可是房價是變動的,以一成不變的交易價來確定征稅多少,這也不合理。因而,必須盡快建立住房信息聯網、完善房屋估值技術。
其二,房產稅被定位為“覆蓋住房交易、保有等環節”,也就是說只要擁有住房,就被納入房產稅征繳范圍。但我們知道,房地產業的稅費多如牛毛,重慶一位出席2012年全國“兩會”的政協委員曾說過:中國現階段涉及房地產的稅種有12項之多,涉及房地產的收費多達50項,兩者共計62項。這其中還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現在再征收房產稅,這其中是否有重復收稅?因而,需對房地產稅收體系進行梳理,增減結合,避免增加社會負擔。
其三,房產中國家庭中最重要的資產,普遍開征房產稅,必須厘清70年產權土地制度。財產稅征稅有一個重要前提,就是對產權的確認。因而,著重于持有環節的房產稅很難回避70年產權的法理問題。
房產稅推出是大勢所趨,但僅從上海、重慶兩地的試點來看,仍舊留下了不少待解決的問題。因而,在真正擴容前,還須厘清房產稅在稅基、是否重復征收等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