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3年1月4日大火致被收養者七死一傷而備受爭議的“愛心媽媽”袁厲害,近日再陷輿論漩渦——被《人物》雜志曝出有20余套房產,并出資45萬元與人合伙建樓。昨日,袁厲害的女婿郭海洋通過網絡公開其家庭的相關房產信息,并稱將保留使用法律手段追究不實報道者責任的權利。(2月8日《新京報》)
《人物》雜志現在是要和袁厲害硬碰硬了。從新聞里可以看到,對于袁厲害家人準備進行的法律訴訟,《人物》已經做好針鋒相對的準備。因為“20余套房子”引發的爭議,如今已經在整個網絡引起一片論戰,“敵我雙方”一時呈白熱化。
筆者看了下這篇報道,焦點無非是繞著“20套房”做文章。報道說袁厲害對媒體宣稱自己沒有房子,然后《人物》又據不完全統計,袁厲害給自己和家人購買或者自建房產,保守估計20套!這種描述手法看似撩起了大家對于袁厲害的質疑,但是我們不僅要問,即便袁厲害有20套房子,有如何?
首先,袁厲害她身份僅僅是進城的農村婦女,并不是掌握權力的官員,這就和近來沸沸揚揚的“房姐”“房妹”事件有本質區別。客觀上說她沒有義務向媒體公布自己到底有多少套房產,即便對媒體說自己沒有房,估計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本能使然,試問如今誰會大咧咧的在鏡頭面前宣稱自己有幾套房?殊不知“財不可外露”。
在“沒有規劃可言”的蘭考,自建房作為城鄉結合部的特定現象,必然有著龐大數量。不否認袁厲害參與和別人合伙的自建房工程中,即便是20套,那就歸咎于當地土地和規劃部門的職責范圍去。現在的疑點無非是揣測袁厲害和當地某些部門達成某種心照不宣的默契,這顯然就是意指利用國家撫恤金來中飽私囊。另外對于社會捐贈也似乎有話要說,但苦于沒有一目了然的數據,也只好用隔靴搔癢的手法來一筆帶過,給大家留下想象的空間。
通篇文章,整體構架從開始似乎就定格成“討伐”的調子,“她精明、警惕、狡猾、心思縝密,自我保護欲望強烈。她熟悉明里暗里的各種規則”。字里行間似乎人如其名,果然是“厲害女士”,但即便被記者有意無意貼上灰色符號,我們依然不要忘記,袁厲害憑一己之力,收養了百余個棄兒,雖然很多都命若垃圾,但是又有誰是挨餓受凍的?袁厲害自己又在過著什么樣的生活,想必電視屏幕里大家都有自己的一雙眼睛,看的真切。
近來關于房子的新聞,無疑是最為大行其道的。然而在這節骨眼上把袁厲害裹挾到“房姐”“房妹”的洪流里來統一口徑,無疑是不公平的。輿論的討伐也應該有的放矢,離開了這個本位,自身也難免招來非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