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師向鐵道部申請公開今年春運期間的可售票總數一事,前日鐵道部答復稱,不屬于政府信息范疇,昨日兩名律師提出了行政復議。(2月8日《新京報》)
本來要過年了,快樂歡度春節是全國人民的第一要義。但是鐵路管理部門卻忽略著這一點,說的話,就是讓人聽著快樂不起來。況且,中國特色的春節和春運,快樂度和鐵路部門密切關聯。所以,有話還是說出來。倘若讓人聽著不快樂,也只好隨他去。
至于“春運可售票數”是否屬于政府信息范疇,暫緩商榷。先要請問鐵道部:“春運可售票數”難道屬于國家機密?若說這真的屬于國家機密,則請鐵道部陳述理由,面向億萬老百姓提供服務的“春運可售票數”,公開后會對國家安全造成什么樣的危險或威脅?若說這不屬于國家機密,那么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應當公開。因為條例的原則是:涉及國家機密的才不公開,其余一律公開。也即,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春運可售票數”不屬于“例外”。
也許鐵道部要說了,“春運可售票數”鐵道部不知道。但是鐵道部沒有說“不知道”;而且即使真的不知道,也應該有能力知道,有能力滿足廣大老百姓的知情權。鐵道部對律師的答復,““鐵路客票發售是鐵路運輸企業的經營行為,您申請的信息不屬于我部政府信息范疇,您可以向有關鐵路運輸企業咨詢了解相關情況”。”實在太冠冕堂皇了。作為鐵路管理部門,完全有義務弄清律師的要求公開“春運可售票數”是否合法合理合情?若然,完全有職責和權力要求鐵路運輸企業公開,而不是踢皮球,一副事不關己朝南坐的衙門老爺酷態。
政企合一的最大壞處是,政府管理部門會忘記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卻牢記企業的利益,庇護企業的不作為,維持企業壟斷,直接損害人民的利益。如果鐵道部能夠政企分開,管理的歸管理,企業的歸企業,那么人民選舉出來的鐵道部,就會牢記人民的委托,認真管理監督鐵路運輸企業,督促其好好為旅客著想,就會順應民意,要求鐵路運輸企業公開春運期間當日當次車不同票種的可售票總數,當日當次車不同票種通過不同銷售途徑的發放分配比例,當日當次車不同票種的發放總數、銷售總數、預留總數及具體數據,當日當次車不同票種的發放程序、發放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