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東盟經濟開發區的包工頭莫華清告訴記者,他的工地有596名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民工討薪3個月無果,還被當地政府部門告知“不要麻煩政府”?!。?月30日《21世紀經濟報道》)
在該開發區出現違法拖欠工資事件,本就是當地政府的失職;當農民工遭遇“麻煩”,向政府求助時,當地部門不僅不自我反省,承擔責任,反而敲打農民工“別找麻煩”,連行政不作為都如此理直氣壯,這可真是咄咄怪事。古語有云:“食人之祿,忠人之事”,被納稅人養著,卻不為納稅人辦事,還以簡單粗暴的方式回應民工的合理訴求,某些官員責任意識的缺乏、為民情懷的淡漠可見一斑。
事實上,農民工遇到難題找政府,這本身就是對政府部門的信任。一者,農民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益受到法律保障,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正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二者,在法律框架、職權范圍內,政府部門有足夠的資源、能力為農民工討薪維權,并對惡意欠薪者進行處罰。漠視民工權益,縱容欠薪者,無異于政府對部分自身職權的主動放棄。這種當為而不為的缺位,是政府功能的自我弱化,更是政府形象的自我矮化。
倘若某些政府部門還不改變踢皮球的衙門作風,不讓權力回歸“執政為民“的本質屬性,那么農民工也只能習慣于“不給政府找麻煩”。到那時,也就意味著政府的公信力和權威性損失殆盡,道德規范、社會誠信將被無情踐踏乃至徹底撕裂,穩定的社會秩序也將不復存在。試想,當城市中游蕩著憤怒的討薪者,社會如何保持安定,居民如何優雅地生活?背離了社會公正,社會的和諧將只剩下虛假的繁榮。
說到底,欠薪之所以成為社會頑疾,極端討薪事件之所以頻頻上演,正是因為某些政府部門麻木不仁、不能有效作為。惟有對在類似事件中失職、瀆職的官員予以嚴厲問責,真正讓有關部門行動起來,整肅勞動維權軟弱無力的現狀,才能幫助農民工走出權利困境。某些官員需時刻謹記:當農民工真的不再“找麻煩”,才是政府“最大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