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熱點事件成\"爛尾新聞\" 官方熱回應冷調查
時間:2013-01-21 10:28:59
來源:中國青年報
山體滑坡、礦難瞞報、塑化劑、速生雞……一起起牽動老百姓“神經”的熱點事件,事故責任追究漸無音訊,事件調查霧里看花。
在網絡資訊發達的今天,對于社會關注的熱點事件,多數地方選擇“迅速表態”,然而這“迅速”的后面是否真的出于“給人民群眾一個真誠負責任的交代”?
事件突發:“熱回應、冷調查”成套路
近期,一些地方對關注度高的熱點事件及時回應、快速查處的舉措贏得群眾肯定。“表哥”楊達才、“房叔”蔡彬、“艷照門”主角雷政富等一批問題官員在跟蹤爆料下遭到調查,其中,雷政富從不雅視頻曝光到被免職和立案調查,前后僅用了63小時。
然而,一些地方處理熱點事件“表態多,后續跟進少;道歉多,問責整改少;調查多,真相公布少”的現象依然存在,公眾關切的后續調查成為“半拉子工程”,事件調查結果難覓蹤影。
部分“虎頭蛇尾”的熱點事件處置,一般有三種套路:
——“第一時間”回應,事件真相卻“霧里看花”。“塑化劑”“毒膠囊”引發極大關注,然而時至今日,酒類中塑化劑的限量國家標準仍未出臺,保障消費者安全依舊靠企業自律。部分企業用工業明膠生產“毒膠囊”,污染鏈到底有多長,流向了哪里,事件真相的調查也遠未水落石出。
——號稱“嚴肅查處”,調查結果卻遲遲未見公布。山西長治發生的苯胺泄漏事故已經過去半月,污染造成的嚴重后果波及3個省,污染損害至今沒有確切評估,相關責任人的調查也沒結果。
山東省農業廳副廳長單增德因給情婦寫離婚承諾書被相關部門調查,一個半月后,結果仍未公布。
——處置罔顧民意,事后道歉“一筆勾銷”。未經遇難者家屬簽字同意,云南省鎮雄縣山體滑坡事故中的46名遇難者遺體就被火化。事后,當地政府“誠懇道歉”,縣民政局及殯儀館“書面檢查”,責任追究還未啟動。“速生雞”事件,肯德基一份“道歉”能將監管部門職責缺位一筆勾銷?
“‘拖延’被一些地方認定是應對熱點事件的有效‘偏方’。”海南省公共關系協會副會長代紅說,負面事件成為輿論熱點后,調查取證需要時間,但能否真誠作出“解釋說明”,考驗的是一些部門的公信力。有頭無尾:拷問干部的執政情懷
專家認為,應對熱點事件是一面鏡子。干部有沒有執政為民的情懷,是不是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把民意放在什么樣的位置,決定了他的初衷和態度。
“事件發生后,公眾最想知道真相、誰對事件負責、下一步如何改進工作。但是一些地方這三個環節都做不到位,遮遮掩掩,吞吞吐吐。”國家行政學院應急管理培訓中心副教授鐘開斌說,有的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很快回應,表態很好,卻遲遲沒有下文,不禁讓人懷疑:他們是真想解決問題,還是純粹為避免問責、保“烏紗帽”?
同樣是“表叔”,陜西楊達才很快被查處,而有些地方卻巋然不動;同樣是校園慘案,福建南平、山東濰坊等地能迅速處置,及時向外界發布調查進展,而河南光山卻封鎖消息,官員集體失聲;同樣是泄露,杭州苯酚泄漏事故發生后,政府相關部門通過各種渠道知曉公眾,提醒事態進展情況,而山西長治則長時間瞞報,釀成波及三省的污染事件……
個別地方突發事件應對“重事中處置、輕事后反思”,往往不計成本、不惜代價,動用公共資源進行應急處置;在事件善后階段,隨著社會關注度下降,“冷處理”成為一些部門的首選。
危機面前,如何處置,考驗的是人民群眾在執政黨干部心中分量有多重。“無視民意、封鎖消息、封閉運作,是危機發生后對公眾的‘二次傷害’。”海南大學校長李建保說。
中央出臺改進作風的八項規定,提出要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求干部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
“如何帶著感情與群眾打交道,是很多部門工作人員應該補上的一課。”代紅說,是迅速站出來與公眾坦誠溝通,還是在輿論質疑聲中被迫道歉,說些“高度重視、親自處理、情緒穩定”之類的官話、套話,反映了干部的群眾觀念。
責任追究:讓敷衍塞責者付出代價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認為,對熱點事件的調查,無論進展到什么程度、結果如何,都應該通過官方微博、官方網站等渠道向社會發布。不及時查處和回應民眾質疑,就是“欠公眾一個回復”,不利于社會監督,也不符合“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原則。
“后續調查結果難以出爐,關鍵是問責處理機制未發揮作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說,相關部門的調查沒有進入問責程序,或以道歉代替問責,或一般性調查草草了事,調查結果難以服眾。
因此,一些專家認為,建立由第三方參與的調查機制十分必要。“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的調查機制,避免自說自話,自查自糾。”鐘開斌認為,事件調查組應吸納媒體、人大代表、死傷者家屬等多方參與,畢竟“由第三方參與的事件真相調查,結論才會更令人信服。”
對久拖未決的事件處理要加大問責追究。中央編譯局世界發展戰略研究部主任何增科認為,熱點事件責任追究的溝通協調機制仍須完善。“對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事件,建議多部門啟動專門程序‘全程緊盯’,只有對敷衍塞責的相關人員行政問責,才能起到懲戒警示作用。”
此外,對于一些社會影響惡劣的事件,專家建議,司法機關介入后續的偵查、調查,對事件當事人和相關拖延塞責的人員追究法律責任。
事實上,每一次應對熱點事件既是一次嚴重沖擊和重大考驗,也是一次改革創新的契機。抓住并充分利用這些推動改革的“機會之窗”,亡羊補牢,才能真正從突發事件中汲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