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平時,媒體多次報道過的張菲有新的舉動,最多也就再次引來媒體報道,不大可能有民政局局長深夜遠來追人的事。因為河南蘭考那場火災吞噬“愛心媽媽”袁厲害收養的7個孩子的悲劇,且導致多名官員被問責,普寧市民政局如此緊張以及勸說態度強硬也就不足為怪。
即便如此,也不能說民政部門突然為十多個孩子特別緊張不妥。一年多前由于媒體報道張菲20多年來先后把30多個棄嬰撿回家收養而引發是否合理合法的爭議,民政部門就曾表態希望張菲把孩子都送去福利院,但她一直堅持將孩子們留在身邊,由此而成一件是非一時難斷、雙方僵持不下的糾結事。
站在法律的角度,個人對棄嬰的撫養和監護并不等同于合法收養,民政機構承擔集中收養棄嬰的法定責任。為了讓孩子們有更好的治療和生活條件,棄嬰集中撫養和監護由民政機構承擔是一項國家制度,同時對孤兒采取分散與集中養育相結合的方式。在我國目前認定的61.5萬孤兒中,由政府兒童福利機構養育的只有10.9萬名,其余50多萬名則由親屬、其他監護人和一些個人、民間機構撫養。“拾荒媽媽”張菲與“愛心媽媽”袁厲害一樣收養成群孤兒,只是“一些個人”范圍內的特例。
就算是特例,蘭考火災悲劇的震撼及其引發的深刻反思,已使張菲收養的成群孩子何去何從驟然變成無法繞開的問題。可以掂量,以拾荒為生的張菲堅持自己“有能力培養孩子”更多出于深沉的愛心,所能給予孩子們的治療和生活條件畢竟是相對有限的。民政部門認為她實在沒有能力撫養這么多小孩,勸說她把孩子們送去福利院的態度變得強硬,由此而讓張菲覺得“心好亂”,接下來能否很好解開其中的糾結讓人期待。
普寧市民政局為了說服張菲而作出讓步,選擇安排張菲去福利院工作和孩子們一起生活。如能達成,這應該是一個好的結局。然而,此事還不能孤立觀之。由此及彼,各地政府無疑需要對孤兒收養和2011年起國家建立的孤兒保障制度是否落實及時到位進行全面檢討,查漏補缺,不讓一個孩子成為父母的棄兒后又成為社會的棄兒。
與此同時,對更利于孤兒們獲得人道關懷、人性溫暖和生活成長的方式也須加以探索推進。國內外孤兒養育經驗表明,福利機構養育并非最好的方式,家庭收養、寄養、助養方式更有利于孤兒回歸家庭的溫暖。因而,政府完全可以從政策上大力扶持以上方式,讓孤兒們能重新享受親情,健康成長。如能如此,相信“拾荒媽媽”“愛心媽媽”們對孩子們再不舍也一定會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