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的意義更在于要為整個國家開創一種“好生活”和“好社會”提供更好的制度保證
政改似乎已經成為一個開始受到重視的問題。政治改革的意義當然不全在于遏制和防止權力的腐敗、提高執政黨的信譽和政府權力的正當性,也不是單純為了加強或鞏固一個政權,政改的意義更在于要為整個國家開創一種“好生活”和“好社會”提供更好的制度保證。
政治體制決定“好生活”的實質內容,因此,不改變“好生活”的理念與內容,便不能說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政改。“文革”后撥亂反正的政治改革就曾經對中國人的“好生活”理念發生過積極的影響。“文革”時期的政治曾經有它自己的所謂“好生活”教育,當時,“斗私批修觸及靈魂”、“靈魂深處爆發革命”、強制性的“上山下鄉”、“接受工農兵再教育”,這些都是實現“好生活”的途徑和手段,也都教育人們什么是好生活。然而,這種強制的好生活給無數的人們帶來的不是幸福,而是深重的苦難。
我們拒絕“文革”式的“好生活”教育,并不僅僅是因為這樣的“好生活”讓無數人吃盡了苦頭,使得他們個人的生活很不幸福,而且還因為,這樣的“好生活”是以威權和強制的方式強加于人們的。哪怕主掌至高權力的是一位真正的賢者,他難道就可以為所欲為,強制安排我們每一個人的好生活嗎?這種威權主義的“好生活”是一種國家主義的好生活,它所強調的共同的善和個人的善都是以反個人為中心坐標,個體公民的善是一種缺乏自我,從下向上仰望式的“美德”。
我們今天期待政治改革,就其對社會和人民的教育作用而言,應該期待它幫助形成一種以人為本的公民觀念。它應該建立在自由、理性的個人觀念和公民權利之上。它的中心是人,因此具有民主政治的特征。它從每個人的自由、理性、尊嚴出發,把共同的善和個人的善都看得非常重要,但是,它反對以一種善來宰制另一種善。
這樣的好生活,它所追求的幸福不等于個人感覺的快樂不快樂,它必須包含群體共同認可的基本核心價值。生活在不良政體中的人們往往對幸福不能形成正確的觀念。真正的政治改革會幫助人們發現,他們以前感覺到的幸福或好生活原來是不夠的,甚至是起源于扭曲的價值觀的錯誤觀念。所以說政改不僅有利于國家政權,也同樣有利于幫助民眾變得聰明起來,更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共同幸福的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