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劇,許多地方近期出臺新政,鼓勵民間資金參與養老服務。
對比香港的經驗,內地養老院的民營化有先天不足。特別是沒有清楚界定政府和民間機構的角色、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而香港的做法是,政府確保養老服務的公益性。政府有義務照顧民眾的養老事宜,養老與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一樣重要,政府有專門的資金、人員來處理民眾的養老服務。
基于民營機構經營效率較高的現實,政府動用公款來購買民營養老服務,同時監察養老服務的素質。收入較低的民眾進入這些民辦養老機構,政府提供大量補貼。而一些收入不菲的家庭則將老人交托給服務素質高的養老機構,交托人獨自承擔費用。
近年來,香港老齡化程度急劇上升,因此香港養老也面臨一些挑戰,也在不斷檢討過往的政策。香港政府近期較關注家居養老,民眾不需要進入養老院就可以享受養老服務。在地區層面上,社會福利署建立長者地區中心、長者日間護理中心、長者活動中心、家務助理隊等等,各司其職。
香港整體養老服務的理念是以人為本、小區照顧、持續照顧、老有所為。特別是小區照顧和持續照顧值得內地學習。政策制定者常常提出,香港雖然是高度發達的社會,不過在傳統文化的影響下,長者與子女、與親友、與近鄰的關系往往是緊密的。入住養老院意味著長者需要與陌生人建立新的聯系,這對長者來說常常是巨大挑戰。
因此,在有可能的情況下,政府盡量讓長者居家養老,而政府則撥出大筆資金協助長者在社區養老。
除了政府有為之外,香港養老服務還有重要的經驗,那就是,政府對民間的一些倡議積極支持,并在財力上予以“鼓勵”。
養老服務是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部分。香港沒有高調宣布要增加多少床位,也沒有高調要求民營資金介入。政府履行其應有的職務:給養老服務提供財政支持;對養老服務進行日常監察。而民營機構也沒有高調做善事。許多人認為養老服務是一項新興“產業”,言外之意就是“賺錢”的寶地。而事實上,公益事業是最需要愛心的。
2010至2011財政年度,香港政府撥給養老服務機構的金額達40億元,其中,38億多元是撥給民間機構的。有些機構獲得數千萬甚至上億港元,而員工的工資卻一直維持在較低的水平。
許多從業者把獻愛心放在第一位,因此寧愿從金融行業轉入社會服務業來服務社會。而如果民營企業抱著賺錢的目的,政府抱著制造政績的目的,養老服務是很難令人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