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9日,信宜市政府向信宜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為“9·21”信宜紫金礦業潰壩事故中受災的災民索賠,一時全國矚目。
歷時近兩年,備受關注的信宜市政府狀告紫金礦業案如今終于接近尾聲。
9月12日,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金集團”)一次性賠付2.43億元,其中1.85億元將支付給受災村民。目前賠款已全部到位,絕大部分款項也將于今日發放到受災村民手中。
業內稱,該案件首開國內以訴訟手段解決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善后賠償的先河,是國內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
案件創下多個歷史之最
這是《公司法》2005年修訂后,第一次對上市公司子公司提起法人人格否認的訴訟,相關判決意義重大
“在我國,生產安全事故的賠償問題絕大部分是通過行政途徑解決的。”茂名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9·21”系列索賠案件,是通過訴訟途徑來解決生產安全事故的賠償問題,在我國司法史上并不多見。
錢排鎮鎮委書記梁志毅認為,“如果按照行政手段來處理賠償問題,災民得到的賠償將少得多。”他透露,在災難發生后,紫金方面并不想走法律程序,是在信宜市政府的堅定決心下應戰的。
在法援機構的協助下,受災群眾紛紛向信宜市法院起訴,在災后幾個月內,共立案2497宗,災民索償標的總額高達3.42億元。
茂名市司法局負責人表示,“案件數量龐大,開創了我省法律援助案件數量之最,涉及群眾多和社會穩定等各方面,代理過程中要考慮的因素非常多。”他介紹,該案的審理還創下了我省多個紀錄:立案數量最多、出庭律師最多、庭審時間最長、證據資料最重、原告最多。
負責審理此案的信宜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吳明說,他從未遇到過這樣重大復雜的案件。“突然面對這2000多宗案件,既要通知原告參加訴訟,又要追加被告,壓力大得不得了。”
吳明說,每次開庭雙方律師加起都有60多名,而且其中有很多紫金集團請來的專家型律師、名牌律師。第一次開庭,知道有這么多律師,“我們合議庭的3個法官心情很復雜。”
吳明表示:“我們只是基層法院的小法官,卻要對陣這么多法律專家,不僅要重新學習很多法律知識,也對我們駕馭法庭的能力提出了極大的挑戰。”
為了使案件順利審理,平時習慣方言的法官們苦練普通話,力求在法庭上清楚準確地表述相關法律專業術語。
“9·21”系列案共有2497宗案件,不僅原告人數眾多,而且每個案件的被告也是數量眾多,其中上游達垌村案件的被告有11名,下游雙合村案件的被告有28名。
原被告均提供了大量的證據,除數量龐大的個案證據外,僅通用證據材料就厚達一米多,且在庭審中各方面的材料還在不斷增加。
記者在信宜市人民法院看到,案件相關的文書重達10多噸,從地上堆到了天花板上,占滿了兩個房間,而這僅是該案卷宗的一部分。為了印刷這些文書,信宜市人民法院用壞了2臺專門買來辦理此案的復印機。
不僅要處理的文件多,該案涉及的法律問題也極其復雜。信宜市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案是2010年7月1日起《侵權責任法》正式實施后的第一件大案。
災民方代理律師團代表馬曉燕律師介紹,該系列案的案由是民事侵權案件,既涉及構筑物倒塌侵權,又涉及高度危險侵權;既涉及人身損害賠償,又涉及財產損害賠償。
在各被告侵權責任的認定上,關于該如何適用法律,尤其是下游雙合村案件中,石花地水電站應不應該承擔責任,成了該系列案中雙方爭議的焦點。
紫金集團是否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關系到災民能否實際拿到賠償款的問題。因此,紫金集團的連帶責任問題,能否適用公司法的法人人格否認的相關規定,是系列案件最重要的爭議焦點。
“這是《公司法》2005年修訂后第一次對上市公司子公司提起法人人格否認的訴訟,相關判決意義重大。”案件起訴后,有資深法律人士評論稱,國內上市公司普遍采取設立獨立法人資質的全資子公司進行經營管理,信宜紫金是紫金礦業在廣東開展相關業務而設立的子公司,一旦信宜紫金法人人格被否認,則意味著通行于國內上市公司的母子公司管理構架被否認,將對國內資本市場產生重大影響。
此外,原告的訴訟主體、原告的賠償標準、財產損失的證據認定等問題,也是必須解決的重要法律問題。
8次庭審確定事故責任
最大的成果不僅僅體現在15宗案件悉數調解終結,還有所有人身損害的賠償根據起訴書的金額獲得足額賠償
立案后,該案的原告(即受災群眾)的代理工作由茂名市律師協會具體負責,廣東省律師協助負責專業指導。原告方的代理人由廣州律師、茂名律師協會、信宜律師組成了法律援助團,代理該系列案。
經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被告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后,“9·21”系列案件在信宜市人民法院前后歷經8次開庭。
遵循先易后難的原則,法院首先審理錢排鎮達垌村5人因災死亡的人身傷害案。首批5個案件于2011年7月進行第一次開庭,連開5天后休庭。
2011年12月27日上午,該批案件第二次開庭后,被告與原告本人當庭達成了調解協議,5宗案件的原告均按訴訟請求共計318萬多元全額獲得了賠償。
2012年1月4日,下游雙合村15宗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開庭。由于涉及到石花地水電站應否承擔責任的問題,被告信宜紫金公司追加了石花地水電站及其合伙人作為被告,參加庭審的被告多達28個,與上游案件相比,此次開庭的案件更加錯綜復雜。
省政府“9·21”調查組出具的《茂名市“9·21”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銀巖錫礦高旗嶺尾礦庫潰壩事件調查報告》、《9·21茂名信宜錢排鎮銀巖錫礦高旗嶺尾礦庫潰壩原因專家鑒定報告》、《信宜市石花地水電站潰壩事件的調查報告》是認定各被告責任的關鍵證據,有關該證據的效力問題,是案件爭議的焦點。
隨著庭審的推進,紫金集團應否承擔連帶責任,成為案件的重中之重。在討論中,災民方律師團唐耀強律師提出,信宜紫金公司是新設成立,而不是由信宜寶源公司和東坑金礦公司合并成立,信宜紫金公司的法人人格被否定,應由紫金集團承擔連帶責任。
馬曉燕表示,這次庭審固定了“9·21”系列案件的主要事實和證據,有關該系列案件的侵權事實和承擔責任的依據均以此次庭審確定的內容為準,以后的案件,只需要重點審查賠償的具體數額。
此次庭審結束后,被告信宜紫金和紫金集團與原告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當事人順利得到了總計約949萬多元的賠款。
茂名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該次調解中,最大的成果不僅僅體現在15宗案件悉數調解終結,而是按廣東省2011年度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計算,以當中一名城鎮人口死難者的賠償作全部死亡災民的賠償參照樣板,所有人身損害的賠償根據起訴書的金額獲得足額賠償。
2月13日至15日,潰壩上游達垌村520宗財產損失案開庭。財產案件的重點是財產損失數額認定,由于災民們的房屋和財產大多數都在尾礦庫潰壩洪水中毀損了,這給原告的舉證造成了極大的困難。
為了準備財產案件的證據材料,從2010年10月開始,錢排鎮政府及信宜當地有關政府部門以及原告律師團,一戶一戶登記、取證,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基本確定了原告的損失數額。
在財產損失案法庭上,律師團提交了災民財產損失核查登記表、災民損失財物價格鑒定結論書、災民房屋損失核查登記表和房地產估價報告等重要證據。
3月19日,下游1957宗財產損失案開庭,到3月30日休庭,4月2日接著審理,到4月19日基本審理完畢,兩次共歷時30天。
在完成追加原告主體后于7月3日至4日復審上游案件,7月6日復審下游案件,當天中午時分,隨著審判長宣布庭審結束的一聲錘響,象征著在該法院立案的2477宗財物損失索賠案件悉數審理完畢。
庭下調解一笑泯恩仇
經協商最終決定由紫金集團一攬子解決全部2.43億元的賠付金額,紫金保留追訴其他責任主體的權利
經過艱苦的庭審,面對強有力的證據和論辯,紫金礦業方面漸漸明白,可利用的法律空間已不多。從最初的強硬態度,到愿意配合庭下調解,案件加快了解決進程。
2012年7月20日下午,茂名市與信宜市相關負責人與紫金礦業以及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等雙方代表召開了理賠協調會議,同意盡可能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9·21”系列案件的理賠問題。
會后,信宜市成立了“9·21”系列理賠案件調解小組,負責與紫金方面進行具體的理賠協商工作。從最大程度維護災民的合法權益出發,信宜政府方與紫金方面進行了多次艱苦的會談。
錢排鎮鎮委書記梁志毅作為錢排鎮的代表,全程參與了案件調解。“調解從大談到小談,我們與紫金方面接觸了不下百余次,最多的一天來回5次。”梁志毅說。
他介紹,調解中幾個焦點問題最終都達成了共識。“第一是賠償損失不能與紫金礦業復產掛鉤,賠償是賠償,并不能作為信宜紫金復產的交換條件。第二是賠償必須根據損失多少賠多少的原則來執行,不能對災民的損失進行打折賠付。第三是模糊處理責任問題。”
梁志毅表示,系列案涉及28個被告,“如果要明確責任構成,300年也打不完這個官司。”
經過協商,最終決定由紫金方面一攬子解決全部2.43億元的賠付金額,紫金集團保留追訴其他責任主體的權利。
根據協議,被告信宜紫金在2012年9月20日前一次性先行支付理賠金額2.43億元,由政府統一分配給受損個人和單位后,原告申請撤訴結案。
2.43億元賠款,災民將得到個人財產損失賠付共1.85億元;公共財產損失0.58億元將由信宜市政府統籌安排。同時紫金方另行承擔法院訴訟費用200萬元。
和解協議的簽訂,標志著歷時一年多、涉及一萬多名災民及相關單位切身利益的“9·21”系列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
協議確定,由政府方來統一分配賠償金額,紫金方面將所有賠償款項一次性劃入信宜市人民法院的賬戶,不參與具體分配。
錢排鎮副鎮長蘇力介紹,具體賠償程序是,法院提供起訴人名單,信宜市和錢排鎮政府幫助災民辦理撤訴手續,并根據損失評估報告等,核實村民損失。“每戶的賠償額,都是去年就已經通過第三方機構調查評估確定了。”
9月初,全部災民分別簽署了理賠協議。
相關報表送到法院審核,法院審核后,直接將款項分別劃撥到每個災民的賬戶中。在今年國慶節前,第一批賠付給受災村民的款項約7080萬元已從法院全部發放到了錢排鎮達垌村災民手中。
昨日,第二批1.03億元的村民理賠申請已送到信宜市人民法院進行審核,預計今日上午即能全部審核完畢,款項也將于今天足額發放到災民賬戶,剩余少數款項也將在相關手續完備后盡快劃到災民賬戶。
“雖然耗費了兩年時間,但能取得今日的成果,也值得了。”他笑著說,這件案子對基層處理民事糾紛問題將有非常重要的借鑒作用。“要是沒有打官司,即使賠了這么多錢,災民們來分,肯定全部打起來了!”
數說信宜紫金案
28個被告:系列案涉及28個被告,如果要明確責任構成,300年也打不完這個官司
60多個律師:每次開庭雙方律師加起都有60多名,而且其中有很多紫金集團請來的專家型律師、名牌律師
2497宗案件:立案2497宗,災民索償標的總額高達3.42億元
10多噸文書:案件相關的文書重達10多噸,從地上堆到了天花板上,占滿了兩個房間,而這僅是該案卷宗的一部分
2.43億賠款:災民將得到個人財產損失賠付共1.85億元;公共財產損失0.58億元將由信宜市政府統籌安排
受災村莊群眾
心中石頭放下了
■災區回訪
1.85億元的賠款拿到手中時,距離2010年9月21日的水災潰壩事故已經過去了整整兩年。信宜市錢排鎮的受災群眾,終于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達垌村民李汝強家的墻上,掛著兩張圖。一張是2010年9月21日之前的達垌村的照片,錢排河從山里蜿蜒而來,兩岸房屋稻田錯落有致,寧靜的畫面已成為達垌村民的記憶。另一張是9月21日當天水退后,被泥土沙石掩埋著的達垌村,滿目狼藉,河邊李汝強的房子首當其沖,被洪水沖得只剩下骨架。
據統計,受“9·21”特大暴雨影響,信宜因災造成全倒戶1124戶5536人,其中錢排鎮606戶,平塘鎮415戶。
水災發生后,南方日報記者曾多次前往達垌村采訪,探尋災難原因,訪問災民生活。滿目瘡痍的達垌村彼時仍被掩埋在廢墟里奄奄一息。但如今記者再訪災區,兩年過去了,達垌村已經從廢墟中重新站了起來。
在索賠還需要曠日持久的較量時,如何讓受災群眾盡快恢復正常生活,并發展生產,成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為了幫助受災群眾重建家園,信宜全市共投入資金1.69億元,政府牽頭給予每戶補助資金共4.5萬元,此外,僑鄉居項目扶持全倒戶320戶,每戶6000元。2011年4月中旬,1124戶全倒戶已全部完成重建家園任務。
雙合村的李春,之前三兄弟住在山下的土磚房內,生活條件艱苦,每到刮風下雨都害怕屋子倒塌,但由于沒錢,根本不敢奢望做新房。在“9·21”災難中,他們的房子被水泡壞崩塌了。
災后重建時,李春拿到了各級補助和賠償約8萬元,再向親戚借了一些款項后,李春兩兄弟在河邊新建了一棟兩層的紅磚房,“現在吹多大風都沒關系了。”
在錢排河下游的雙合村,當洪峰洶涌而來的時候,村民李大勇與妻子和2歲的兒子剛逃到建好不到兩年的新房樓頂,整座房子就在腳下分崩離析,他瞬間被水沖到一兩百米遠,不諳水性的妻子背著孩子被沖得不知所蹤。
所幸他們最后均被救起,只是房子化為了泡影。兩年過去了,在原來的位置上,一棟新房拔地而起。李大勇仔細算了一筆賬,政府補助了4.5萬元;僑鄉居工程補助了6000元;按照房屋估價損失的22%,他家得到了紫金礦業5000萬元捐款中的6萬多元,再加上向親戚朋友的借款,他花了約40萬元建起并裝修了這棟新房。
雖然今年3月住進了新房,但欠債讓李大勇心頭并不輕松。9月底他簽署了理賠協議,根據協議他這兩天就能拿到30多萬元的賠款,不僅可以還清債務,還能剩下一點錢發展生產。
“終于可以把壓在心里兩年的石頭放下來了。”他笑著說。
在省水利部門的支持下,信宜市投入了4000多萬元,在雙合村建成了全長2.55公里的雙合河堤一期、二期工程,為生活在河兩岸的村民們架設了安全保障,還在河堤架設了路燈,每逢節假日均掛起燈籠。
漫步在曾經受災最為嚴重的錢排鎮雙合村,河岸加寬加固的水泥路,堅固的河堤,新裝的路燈,兩岸排列的新房,一派現代氣息,讓人難以想象兩年前的滿目瘡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