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通車不到1年的陽明灘大橋昨天局部垮塌,并造成人員傷亡,輿論嘩然。有媒體統計,最近5年中國公眾至少經歷了13次大橋垮塌消息的刺激,這的確太多了。
中國處在全國性道橋建設的大潮中,造得多且快,出事的總數就會多一些,各地事故似乎在營造這樣的邏輯。但“誰碰上誰倒霉”對現代社會是完全不可接受的,概率說不能為這類惡性事件做開脫。
中國有很多建了幾十年甚至更久的橋仍在使用,建橋技術和建材的可靠性足夠保障所有橋梁從設計到施工的安全。所有新建大橋的垮塌無一例外都是責任事故,它們都垮在建設及使用過程的管理上。
每次發生大橋垮塌,公眾都會懷疑背后有貪污腐敗行為,并且對國家無力阻止同類事故的反復發生怨聲很大。不能說政府對這個局面的出現不痛心,對設法預防新事故不重視。但這類事故就像有個怪圈,隔段時間就會整我們一次。
各地政府已經知道出大橋垮塌“意味著什么”。通常都會有官員下臺,并有人坐牢。中國輿論對這類責任事故越來越嚴厲。但現實是,我們目前尚沒有能力杜絕這種明顯“毫無道理”的事故發生,我們再怎么對自己發狠,也沒有今后不再出這種事故的把握。
政府再警惕,還是會出玩忽職守、甚至從大型公共工程中撈取個人好處的官員。這些僥幸者會無形中鼓勵施工單位放松對工程高質量的追求,我們不知道這種事情發生的頻率有多高,但給輿論的印象是,它們不是低概率的。
官員腐敗當然不是惡性工程事故原因的全部。中國的工程質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建筑市場的健康,以及末段承包商和建筑工人的創造質量能力。中國建筑市場要鼓勵優秀建筑隊的出現,鼓勵建筑工人提高技能,加強責任感,加強優質意識。這顯然是龐大的綜合工程。
很多惡性建筑事故查來查去,雖然抓了幾個腐敗官員和承包商,但導致事故的具體原因實際要復雜得多。有些事故從設計、承包到施工“到處都是原因”,以至于搞不清哪個是關鍵原因。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消除不了大橋垮塌的根源,治理必須是全方位的。或許只要有新修的高速路路面離奇出現破損,只要有居民樓剛住進去下水道就是堵的,實際交房與樣板間差距很大,這樣的建筑市場混亂都會迂回曲折地成為新建大橋的隱患。
必須加強對惡性工程事故的追懲,與不斷優化建筑市場形成上下合力。對惡性建筑事故負責任的官員追懲層級應進一步提升,即使查無腐敗也要追責。在各種調控手段中,這是官方相對最容易做到的,也是最得人心的。同時,監管需要在從設計到施工末端整個過程中一直貫穿。負責工程質量監控的官員就是比其他官員風險更高些,但這是他們必須有的擔當。
有人說大橋垮塌一次次丟了中國的臉,然而這只是其次。更重要的是這些垮橋傷害了生命,浪費了資源,同時增加了社會對政府道德層面的懷疑。其實圍繞重大工程事故,中國相關領域已經有了某種緊張,解決這一問題的政治動力和社會動力都不小。現在需要有序地將這些動力展開,變成做了就有收效的實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