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新華社授權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相比“十一五”規劃綱要中對“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表述,“十二五”規劃綱要又有了全新的表述,這表明,規劃是建立在對老齡事業不同發展階段的深入研究和細致洞察上的,體現出了規劃的前瞻性和與時俱進,對比可見一斑:
“十二五”規劃綱要:建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加快發展社會養老服務,培育壯大老齡事業和產業,加強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鼓勵社會資本興辦具有護理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拓展養老服務領域,實現養老服務從基本生活照料向醫療健康、輔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務、緊急援助等方面延伸。增加社區老年活動場所和便利化設施。開發利用老年人力資源。
“十一五”規劃綱要:弘揚敬老風尚,營造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的社會氛圍。積極發展老齡產業,增強全社會的養老服務功能,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保障老年人權益。實施愛心護理工程,加強養老服務、醫療救助、家庭病床等面向老年人的服務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