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限牌令”已出,但在此政策實施前,在去年底、今年年初由廣州市交通運輸研究所完成的《廣州市機動車發展與道路適應性對策研究》(以下簡稱《報告》)一文中已明確提出了此項建議。由廣州大學廣州發展研究院發布的“廣州城市建設發展藍皮書”昨日公布了這一報告具體內容。
《報告》更建議,結合廣州交通實際情況及國內外大城市治理交通擁堵經驗,緩解廣州城市交通擁堵的“組合拳”,還應適時征收擁堵費、單雙號限行等措施。
《報告》認為,國內外大城市經驗對廣州帶來啟示,單一的交通管理措施不能從根本上緩解交通擁堵,新加坡通過拍賣擁車證、收取高達168%的車輛擁有稅及道路擁擠收費等多項措施,以及北京近期公布的緩解交通擁堵方案也采用多項措施,其最終目的是限制和調整交通需求的快速增長,科學合理地引導小汽車使用。因此,廣州實施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可以考慮多種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結合、多管齊下,以制定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的“組合拳”。
●交通擁堵費 中心城區適時開征
《報告》預測,若按照此前廣州汽車增長速度,到2015年廣州小客車擁有量將達到259萬輛,加上小貨車、大貨車等,機動車保有量將達到338萬輛,接近廣州交通極限。
《報告》建議,廣州應在特殊區域、特定時段的中心城區施行限行措施。另一方面繼續控制小客車的增長數量,在高峰期限制外地車。
《報告》稱,廣州根據實際情況,按照車牌分區域有償使用的辦法,此政策不僅可有效調控個體交通出行量,而且可增加財政收入,彌補城市公共交通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
《報告》還表示,公安部等中央四部門曾聯合下發《關于深入實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暢通工程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在大城市試行征收交通擁堵費,以此來合理調節小客車交通出行成本,引導市民減少私家車的使用頻率。
基于此,建議廣州開展研究工作,以確定交通擁堵收費政策的可行性和實施策略。若可行,則交通擁堵費在中心城區局部區域適時開征,所得收益也會優先投入公共交通系統。
●限行 高峰時段限制外地車
《報告》認為,中心城區交通擁堵程度非常嚴重、給城市運行造成較大障礙,如核心區主干道高峰車速長時間低于國際警戒線20公里/小時,會對城市社會經濟、環境及居民出行產生較大影響。
在解決這些問題時,《報告》建議結合上海實施“拍賣”模式、北京“搖號”模式、香港“高額汽車首期登記稅”模式、新加坡“擁車證”模式等經驗,建議考慮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
同時,根據廣州市不同區域擁擠程度,建議按照車牌分區域有償使用的辦法,并配套實施高峰時段限制外地車。這樣,不僅有效調控個體交通出行量,而且可增加一定財政收入,彌補城市公共交通建設資金不足問題。
除了限制車輛增長等措施外,還需實施一些配套措施,《報告》建議,廣州應加強貨車交通管理,分步推進落實白云區增槎路等路段沿線20余家貨運市場的搬遷撤場工作。同時,由于每年節假日前夕,小客車和異地車會突然增加,中心區道路易出現交通擁堵的狀況,廣州會在中心城區假日或重大活動期間,實施臨時性交通限行措施。
此外,可采用的對策還應包括:適時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政策;做好路面交通疏導與秩序維護工作;引導市民利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加強巡查及時修復臨時出現的設施問題,假日期間除緊急搶險外不允許新增占道施工;建立重大節假日交通保障長效機制等。
●單向交通 老城區、重點商業區建議啟動“單行線”
《報告》在提議進一步優化中心城區道路方面,建議采取單向交通組織,適度提高個體交通出行的時間成本。
《報告》稱,針對目前廣州在某些重點區域(如老城區、開發強度高的商業區等)由于交通需求日漸增大,路網運作狀態日趨緊張的情況,建議啟動廣州市單向交通組織的優化及擴展工作,以通過科學有效的交通組織管理手段,推進單向交通組織方式在廣州市的發展,最大限度地發揮單向交通的優勢,從而顯著的改善中心城區的交通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