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8日電 7月18日,審計署發布66個市縣2011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結果的公告。公告顯示,2011年,18個省區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當年上報完成705.71萬套(戶);籌集資金2811.62億元。66個市縣中,22個單位將29.55億元工程資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設、公司注冊資本驗資和市政工程建設等。
重點審計的66個市縣,2011年上級政府下達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161.16萬套(戶),籌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675.39億元,支出562.47億元,年末結存298.29億元。
公告顯示,18個省區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由2009年的664.73億元增加到2210.56億元,增長2.33倍;新開工各類保障性住房394.13萬套,完成棚戶區改造248.29萬套(戶),在拉動內需、緩解房價過快上漲、加快城市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同時,一些市縣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管理中仍然存在管理不規范、項目管理不到位、分配及后續管理不夠嚴格等問題。
66個市縣中,有36個市縣少提取或少安排工程資金53.14億元,占應提取或安排總額的14%;29個單位違規撥付或滯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23.33億元;22個單位將29.55億元工程資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設、公司注冊資本驗資和市政工程建設等。
此外,審計結果發現,66個市縣中,有5個市縣的2801套保障性住房被作為商品房對外銷售;3個市縣的226套保障性住房被挪作他用;32個市縣的1.46萬套保障性住房閑置半年以上,影響房屋使用效率。66個市縣的77.35萬套保障性住房中,有37個市縣的19.3萬套住房(占24.85%)超出國家或地方規定的廉租住房單套不超過50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單套不超過60平方米的戶型面積標準,套均超面積26.52平方米。
審計署表示,下一步將繼續跟蹤和督促后續整改情況,促進中央要求和部署落實到位,推動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規范有序進行。
附:本次重點審計的市縣名單
河北省:石家莊市、南和縣、曲周縣、泊頭市
山西省:太原市、山陰縣、天鎮縣、定襄縣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寧城縣、五原縣、察右后旗
吉林省:長春市、大安市、延吉市
江蘇省:南京市、泗陽縣、江陰市
浙江省:杭州市、紹興縣、江山市、文成縣
江西省:南昌市、尋烏縣、豐城市、都昌縣
河南省:鄭州市、蘭考縣、鄢陵縣、范縣
湖北省:武漢市、公安縣、宜都市、羅田縣
湖南省:長沙市、宜章縣、湘陰縣
廣東省:廣州市、連州市、懷集縣、豐順縣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博白縣、田東縣
重慶市:主城區、云陽縣、涪陵區、榮昌縣
四川省:成都市、富順縣、彭山縣
貴州省:貴陽市、盤縣、石阡縣
云南省:昆明市、云縣、新平縣、勐海縣
陜西省:西安市、富平縣、洛南縣、淳化縣
甘肅省:蘭州市、秦安縣、通渭縣、隴西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