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紀念這一重大歷史事件,本版從即日起推出“新農合制度十年觀察”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編者
1.一個名字見證一項制度
中國人的名字,常常與某些重大歷史事件聯在一起。魏新合,一個普通四川農村女孩,就是新農合制度的見證者。
2006年1月1日,四川省劍閣縣劍門關鎮風埡村農民王海芳,來到劍門關鎮中心衛生院做產前檢查。為了省錢,她準備回家生孩子。然而,醫生告訴她,只要參加了新農合,住院分娩可以補償100元。于是,她立即辦理了手續。次日凌晨,順利產下一名女嬰。這是劍閣縣啟動新農合制度后的第一例新生兒。
當年1月2日,縣衛生局長一行來到病房看望她。王海芳的公公魏在烈是位老實巴交的農民,他一直在納悶:生了個娃,住院費花了370元,為什么還要補100元?局長一解釋,他才恍然大悟。老人說:“新農合是個好政策,我想給孩子起個有紀念意義的名字,就叫魏新合吧。”
今年5月,記者重訪劍閣縣,見到魏新合一家人。王海芳告訴記者:“現在農村生小孩全免費了,那時雖說只補了100元,但農民看病政府拿錢,還是破天荒頭一次。”魏在烈說:“我聽說現在鎮上有人生大病,居然報了十幾萬,這在過去是做夢也想不到的。”
如今,魏新合已經6歲了,在劍門關小學幼兒園上學前班。最近,父母給她改名為“魏偲媛”,取“飲水思源”之意。
魏新合的故事,是新農合制度的一個縮影。
2008年,全國參加新農合人口突破8億。2011年,全國參加新農合的人口達到8.32億,參合率達到97%。新農合制度首次將所有農民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范圍,使農民看病告別了“全自費時代”。目前,新農合制度成為世界上覆蓋人口最多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居民健康保障制度。
“新農合制度為后續推行的其他社會保障制度如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提供了借鑒,也為全民醫保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礎。新農合制度成為我國非正式就業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設計原型’,為推進社會領域改革積累了寶貴的制度經驗。”農業部農村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蔣中一說。
2.政府承擔主要籌資責任
“小病拖,大病扛,實在不行見閻王。”這曾是我國農民的真實寫照。
2003年第三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顯示,全國有45.8%的患病農民應就診而未就診,30.3%的患病農民應住院而未住院,主要原因是經濟困難。
20世紀五六十年代,我國把傳統合作醫療作為解決農民健康問題的一項重要措施。農民與鄉村集體共同出資,通過互助共濟來解決“小傷小病”等健康問題。
20世紀80年代,由于集體經濟逐漸解體,加上籌資水平低、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傳統合作醫療開始出現大面積滑坡,農民看病只能依靠自費,城鄉居民健康差距擴大。
20世紀90年代,政府提出了“恢復和重建”合作醫療制度。但是,大部分試點無果而終。主要原因是,政府堅持“籌資以個人為主,集體扶持,政府適當支持”。實際上,相當多的縣鄉財政是“吃飯財政”,難以支持農民醫療保障;鄉村集體經濟脆弱,無力扶持農民醫療保障。結果,擔子最后還是壓在了農民自己肩上,農民戲稱是“春辦秋黃”。到1998年,傳統合作醫療覆蓋農村人口比重只有6.57%,而且水平很低,絕大多數農民沒有任何醫療保障。
吸取兩起兩落的教訓, 2002年10月,我國提出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與傳統合作醫療比較,新農合制度具有以下特點:一是籌資以政府補助為主;二是農民以家庭為單位自愿參加;三是以縣為單位統籌基金管理;四是以大病報銷為主;五是同步推進農村醫療救助制度。
2003年,各級政府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準為20元,農民每人繳納10元,人均籌資標準僅為30元。在歷史上,這是政府第一次為解決農民的基本醫療問題而承擔直接籌資責任。
“30元就能解決農民的看病問題?當時,很多人都抱著懷疑的態度。由于新農合的‘蛋糕’太小,很多人都認為難成氣候,甚至當成笑話。”衛生部新農合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汪早立說。
然而,新農合制度的生命力似乎超過了常人的想象力。目前,新農合基金的80%是由政府投入,財政資金已成為新農合基金的主要來源。2011年,各級政府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準提高到200元,農民每人交納50元,新農合籌資標準達到250元左右。2012年,各級政府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準將提高到240元,新農合籌資標準達到290元。
“十年來,新農合制度之所以蓬勃發展,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堅持農民自愿參加,尊重農民意愿,真正做到為民、利民、便民。”汪早立說。
3.重點減輕重大疾病負擔
在河南省胸科醫院,記者見到一名4個月大的男孩,河南淮陽縣許灣鄉郭莊村人。他一出生就嘴唇發紫,因患肺炎住院,醫生發現是先天性心臟病,醫學上叫“室間隔缺損”。父親郭明明在深圳打工,一年只能賺一萬多元,而孩子的手術費需要三四萬元。今年3月,他聽說新農合對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手術有優惠政策,于是帶孩子來到這家定點醫院。
由于參加了新農合,孩子住院只需交3500元押金。此次醫療費共計3.5萬元,自費為3500元。看著孩子紅撲撲的臉,郭明明欣喜地說:“真沒想到,做這么大的心臟手術,才花幾千元,新農合政策太好了!”
根據河南省的規定,農村兒童患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兩大類疾病6個病種,新農合補償70%,醫療救助補償20%,患兒住院只需交納住院費用的10%。同時,河南省參合農民在省內所有定點醫院看病,都可以享受即時結報政策。出院時,患者只需結清個人自付部分醫療費用,新農合補償費用由定點醫院墊付。
2010年,我國啟動農村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急性白血病等兩類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試點,2011年以省為單位全面推開。2011年,國家將終末期腎病等6類新增疾病納入重大疾病保障試點。截至2011年底,累計有超過23萬8類重大疾病患者受益,其中有近3萬名先心病患兒康復。
從2003年以來,全國累計已有42億人次享受新農合基金補償,共補償資金4500億元。2011年,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醫藥費用補償比例達到70%,農民住院實際報銷比例超過50%。根據國務院要求,2012年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醫藥費用補償比例達到75%,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萬元。
據衛生部統計,參合農民住院個人需要承擔的部分占年純收入的比例,從2003年的107%下降到2011年的30%左右。很多患重病農民得到及時救治,避免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悲劇。
4.差別化籌資優于“一刀切”
“如何建立長期穩定的籌資機制,是當前新農合制度面臨的最突出問題之一。”衛生部農村衛生管理司副司長聶春雷說。
從新農合制度建立至今,政府不斷提高新農合籌資水平。從人均籌資30元到290元,實現了快速增長。但目前籌資模式的兩個重要特征——定額增長和固定籌資,顯示了籌資機制還尚待完善。
定額增長的做法影響了各級財政預算的及時安排和新農合籌資環節的管理。“一刀切”的籌資標準,與不同經濟地區的地方財政能力、農民繳費能力以及醫療消費水平不相適應,也不符合籌資公平性的要求。以2011年人均50元參合繳費為例,這一標準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比重,在西部省份大多超過了1%,而在中部省份只有0.7%,說明農民繳費負荷已經有明顯差別。
衛生部衛生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應亞珍認為,從新農合發展歷程分析,在籌資水平很低的情況下,實行統一的籌資政策和籌資標準,既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但是,新農合作為一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人均籌資水平已經從最初的占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1%,增加到了現在的3.5%以上。因此,從制度的可持續發展考慮,有必要基于各方籌資繳費能力和不同地區醫療消費狀況,逐步構建差別化籌資機制。
按照國際慣例,醫保籌資應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掛鉤,不同人群承擔與其收入水平相適應的參保繳費,但享受同等的保障待遇,以充分體現制度的公平性。
應亞珍建議,新農合籌資水平應與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掛鉤。可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水平(職工工資的8%),逐步實現新農合人均籌資占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8%的目標。在“十二五”期間,這一比重盡可能達到5%—6%。同時,要科學劃分各級財政與農民之間的籌資責任。其中,各級財政補助占總籌資的平均比例應不低于75%,中西部財政籌資比例應超過80%。就差別化籌資的總體格局而言,以中央統一要求新農合人均籌資占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比重為基礎,中央財政與省級財政繼續按現有模式承擔籌資責任,不同地區籌資額度的差別主要體現在農民繳費和縣級財政補助上。
聶春雷認為,由于中國社會經濟“二元化”的特征,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收入水平總體較低,加之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民的貨幣收入較少,政府承擔主要的籌資責任有利于新農合制度的持續運行,也有利于城鄉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