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從城鄉老齡化的分布看,我國農村老齡化程度越來越高。2002—2006年,我國農村60歲以上人口數由8505萬人增長到9820萬人,占農村總人口的比重由10.87%增長到13.32%;65歲以上人口數由2002年的7312萬人增長到2006年的8430萬人,增長了15.28%.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及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向城鎮流動等原因的影響,我國城鄉之間的老齡化狀況出現了逆轉,農村老齡化程度高于城鎮,并有逐步擴大的趨勢。
同時,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而失去土地的農民的養老保險問題也日益突出。而目前,我國現行基本保險制度是在城鄉分割的背景下建立的,主要是針對城鎮人口設定和實施的,對遷移和流動人口缺乏有效的保護,城市中不斷增長的農村新移民,產生了一個新的潛在的城市弱勢群體。
一直以來,家庭養老和土地養老是我國農村社會傳統的養老方式,在農業集體化時期,農民的養老基本上采取了集體和家庭共擔的形式。現階段,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時難以建立健全的條件下,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實際上是由家庭和土地來承擔的,實質也是建立在土地經濟基礎上的家庭養老保險模式。據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顯示,接受調查的農村60歲以上老人128.7萬人中,依靠勞動獲取收入的有48.7萬人,占總人口比重為37.84%,依靠家庭其他成員供養的有69.6萬人,占總人口比重為54.08%.而家庭養老保險、土地養老保險是非強制性的,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市場經濟的發展,家庭養老和土地養老保險也不斷受到沖擊和削弱。
因此,加快推進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構建,是應對老齡化,解決城市化、工業化發展中所產生的農民與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建立規范科學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