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人社部)官員表示,人社部確實在對“延遲退休年齡”展開研究,但進行政策研究不代表現(xiàn)行退休年齡規(guī)定即將更改,提高退休年齡將不會在近期實施。而且即使在15、20年后的中遠期,也將根據(jù)當時的經(jīng)濟社會的整體變化,決定退休年齡“究竟怎么調、調整到多少”。
這樣的表態(tài),顯然與此前人社部就“彈性退休制度”發(fā)布的消息,及由此引發(fā)的輿論反彈直接相關。在不同媒體設置的網(wǎng)絡調查中,對彈性退休制度的反對意見始終占有絕對多數(shù),甚至高達90%以上。雖然相關部門官員及專家就此問題進行了多方解釋,但終究無法平息輿論。面對如此壓力,人社部此番“不會立即實施”的表態(tài),表明人社部推遲退休的嘗試,再次迫于輿論壓力而擱置。
退休制度事關廣泛,牽涉利益復雜,不同的制度安排對不同社會群體會產(chǎn)生完全不同的影響。譬如,如果實行延遲退休政策,則對尚未進入職場的年輕人,及年齡偏長的體力勞動者或企業(yè)職工相對不利;反之,對腦力勞動者、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職工,乃至已經(jīng)入職的年輕人,則相對比較有利。在這里,既有不同階層、不同職業(yè)之間的不同訴求,也有不同年齡、不同性別群體之間的矛盾。作為一項重要的公共決策,需要為各個不同利益群體,提供更為規(guī)范有效,且具有合法性權威的利益訴求和博弈機制。
人社部就彈性退休制度再次“改口”,固然也可以視為現(xiàn)行制度下輿論參與博弈的結果,但隨著人口預期年齡不斷增加,延遲退休年齡乃是大勢所趨,人社部及其他相關部門的一再試探、退縮,終究有退無可退的時候,退休制度的改革遲早會作為一項重要的公共事項,進入公共決策程序。到那時,究竟以何種程序平衡反映、兼顧各方利益,同時獲得不同群體的認同、接受,將是對我國公共決策水平的巨大考驗。
其實,類似的考驗早已在各種不同領域的決策過程中出現(xiàn)。譬如,近年來有關水、電、氣等公共產(chǎn)品的價格調整,大多采取了聽證會制度。理論上,作為決策程序的重要參考,聽證會將充分翔實地反映各方利益訴求,以作決策的依據(jù)。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決策者先天地希望聽證會“可控”,而公眾則敏感地對“可控”的聽證會失去信任。近年來不斷出現(xiàn)圍繞聽證會而出現(xiàn)的批評之聲,正是公眾無法通過制度渠道參與公共決策而表現(xiàn)出的焦慮和不滿。
聽證會不斷淪為決策過程中的“程序秀”,固然在短期內保證了行政意志在各項決策中得到貫徹,但從長期看,一項又一項制度安排被操弄、扭曲,乃至最終導致制度失信,其結果必然是每一項公共決策都不得不接受公眾輿論的直接檢驗。而公共輿論,尤其是網(wǎng)絡輿論的特點,則是更容易以感情代替理性、以立場代替是非、以大而化之的道德評判,代替細致詳盡的利益博弈。而公共決策一旦不得不時時面對道德審判,其決策過程就變得更為艱難。彈性退休的設想尚未進入真正的討論就受到激烈的道德評判,就是鮮明的例證。
在我國的政治制度中,并不缺乏公共決策的制度安排,缺乏的是對制度的尊重和落實。在未來的決策過程中,只要尊重并落實這些制度,公共決策就會走出目前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