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廉價電可以復制
時間:2012-05-21 09:25:18
來源:中評社
山東魏橋集團建有自備電廠,不但為集團旗下企業供電,同時也通過自建電網向其它企業供電。不管是工商業用電,還是居民用電,魏橋集團的電價都比國家電網低1/3以上。因此,魏橋集團曾與國家電網山東電力公司發生過激烈的沖突,2009年雙方曾發生一次大規模的武斗。
大河網刊登時評人何勇文章稱,當前各省正在推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而且居民電價的趨勢始終是“只漲不跌”,是處于不斷上漲狀態,早已經引起了廣大老百姓的強烈不滿。在這樣的一個大環境下,山東魏橋集團自備電廠,對外供應是用電價格比國家電網便宜1/3,無疑給廣大老百姓使用便宜電透出了一絲光亮。雖然說魏橋集團自備電廠賣便宜電在目前還屬于個案,而且有其特定的環境和條件,但是,民辦廉價電這種模式可以復制,也值得復制,更應該復制。
文章指出,魏橋集團自備電廠的電價便宜,發出了廉價電,根本原因并不是真正打破了國家電網的供電壟斷格局,而在于經營體制本身的低成本。一方面魏橋集團賣電僅限于當地,減少了長距離的電力設備成本和電力運輸成本,如同山西的電價就比東部地區的電價要便宜一毛多。另一方面魏橋集團賣電實質上是一種自產自銷模式,魏橋集團既是發電單位,又是供電部門。而按照目前我國電力體制,發電和供電是分開的兩個完全獨立系統,發電行業處于競爭格局,由各個電廠經營,而供電部門則有國家電網壟斷經營,所有電廠發出的電最終都必須經過供電部門銷售給用戶。換言之,民辦廉價電比國家供電少了一個相當于中間商的國家電網這個環節,成本當然要便宜很多。
事實上在國務院發布的《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俗稱“非公36條”)中明確指出,“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加快壟斷行業改革,在電力、電信、鐵路、民航、石油等行業和領域,進一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而且在今年在政府工作報告,溫家寶總理明確提出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電力等壟斷領域。
文章認為,在保障電力安全的前提之下,應當放開發電市場和供電市場。一方面允許發電企業像魏橋集團已于,既發電,也自行供電。另一方面進一步擴大民營資本乃至外資在發電市場的份額,同時允許民營資本進入供電市場,組建私營的供電公司,參與供電行業競爭,與國家電網平等競爭,從而優化資源配置,確保電力供應和降低電價,讓利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