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的開發商只炒地皮不蓋房,確實令人驚訝。究竟這個數據可信度有多大呢?看到電視畫面上地產大鱷潘石屹親口說:“中國有一批房地產開發商公司是從來不蓋房子的,就是倒土地的。”“這樣的房地產開發商多嗎?”“1/3吧,能夠占1/3,他們不是蓋房子的。囤積土地倒賣土地。”那么,土地囤積倒賣情況到底有多嚴重呢?截止到今年三季度末,十大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儲備規模超過3億平方米。其中,恒大地產以5100萬平方米的土地儲備量位居榜首,碧桂園和雅居樂分別以4360萬平方米、2950萬平方米分獲第二和第三位。“已經在這些上市公司的手中,它們所拿到的這些地,可以夠他們開發,多的夠它們開發幾十年,少的夠它們開發五六年的時間,絕大多數是十多年時間。”資深地產評論人楊少鋒如是說。
大量囤積土地、竟然有1/3開發商只炒地皮不蓋房,原因何在?筆者認為,兩大原因。從開發商自身來說,囤地比蓋房利益利潤大得多,且沒有市場變化風險。買地時只付預付款,資金占用量不大;付足款項時,拿來地皮作抵押到銀行貸款,然后,再用囤積的土地作為IPO時的凈資產顯示公司實力,融來大量資金;已經上市的開發商利用土地進行增發,謀取大量資金。不但大量囤地占壓不了流動性,而且還能融來更多流動性。同時,囤積土地幾年賺的利潤,不但足以支付銀行利息而且比蓋房利潤還大。一舉兩得、一招雙贏,何樂而不為呢?開發商巨大的利益驅使和融資方便是囤積土地炒地皮的原因之一。
管理部門失責,管理缺位是原因之二。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1999年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都明確規定:“對超過出讓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而尚未開發的,征收土地閑置費;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將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這些法規白紙黑字地寫在那兒,規定也是一次比一次嚴,而為何開發商竟然還敢囤地呢?“政府基本上每年都在說,現在政府這個政策有點兒像狼來了一樣,每年都喊狼來了,結果狼沒有來,所以就是所有的人都說這個政策是不會執行的,就是閑置兩年土地也不會收回的,閑置一年的土地也不會收閑置費的,所以這樣的話就是,讓大家的膽子更大了,就更大規模地圈地。”潘石屹一語中的。筆者不禁要問,開發商囤地炒地皮至今處理過幾家?沒收過多少土地?征收了多少土地閑置款?囤地炒地皮的責任完全在管理部門對土地只放不管,管理缺位失責。2008年1月7日又下發《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再次重申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閑置房地產用地要征繳增值地價。然而,這個通知并沒有嚇唬住開發商的囤地炒地皮行為,因此社會仍然不抱希望。
這使得筆者想起了證券分析創始人本杰明-格雷厄姆在《證券分析》一書中說:“所有成本都可以通過發行債券支付,開發商可以一文錢不投而獲得整個資產,在許多情況下還有大量現金進賬。不難想象,整個房地產金融業可謂隱患重重,所有參與各方都缺乏原則、洞察力和起碼的常識,以至于整個行業日益膨脹,并最終毀于一旦。”
前邊在囤地炒地皮,政府每年投放那么多土地,市場真實供應量卻沒有增加,都被囤積了起來;后邊囤房炒房子,市場建設那么多房子,卻仍然供應緊張,建房不見房,都被囤房炒房了。炒地皮泛濫,炒房肆虐,房價怎能不貴,高房價如何能下來?住房泡沫將被越吹越大,金融風險將快速積累。最終非要毀了中國房地產市場不可,非要捅出一個金融風險的大婁子不可。
開發商趨利是企業本質行為,按理說無可厚非。
而管理缺位、管理部門失責無論如何都難以說得過去。這種土地和住房上存在的嚴重管理問題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