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為了實現一部分人先富的目標,國家的稅收及貨幣政策都偏向于刺激經濟發展。不過,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也帶來了貧富差距持續擴大的社會矛盾。
稅收方面,中國的稅收以間接稅為主,間接稅占稅收的比重達60%左右,而發達國家這一比例一般低于40%。所謂間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能用提高價格或提高收費標準等方法將增加的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這樣的稅收并不直接針對財富,主要稅種包括關稅、消費稅、銷售稅、貨物稅、營業稅、增值稅。間接稅有利于經濟和企業發展,不過也帶來了貧富差距擴大的負面效應。
增值稅是中國的第一大稅種,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消費和使用的大部分商品都含有增值稅。由于增值稅等的原因,很多商品中國的價格高于海外,普通百姓在不知不覺中被征稅。增值稅在中國的確有存在的現實意義。首先,在經濟發展之初,資金和有投資能力的富人是相對稀缺的,如果是以企業所得稅和個稅等直接以財富為基準收稅,那么對于創業和投資都會有所打擊;其次,間接稅多,相當于老百姓被增加了消費額,在消費率偏低的情況下也有利于經濟發展。
不過,間接稅令窮人富人“平等”納稅,中低收入的老百姓負擔了過多的稅負。現在,經濟發展了,稅收的體制也應逐步調整。過多針對中間流通環節而非實際財富征稅已經不合時宜。具體來看,總量上應降低稅收占GDP的比重,結構上增加對財富的稅收、減少對中間環節的稅收,同時應建立更有效的轉移支付的渠道。
貨幣政策方面,利率管制在降低資金成本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客觀上也帶來了“劫貧濟富”的副作用。
由于利率管制的原因,銀行的存款利率和貸款利率都遠低于實際上應有的合理水平。現實社會中,目前百姓將錢存入銀行獲得2%~5%的利率,銀行在此基礎上加3%左右發放貸款,貸款人以6%~9%的成本獲得貸款。從銀行貸款資金成本是貸款利息,而過去20多年中國的資產價格增速卻在17%左右。我們研究發現,1991年至2011年上證指數上升通道的年增率是17%,中國的房價過去10多年差不多4年漲1倍,每年的價格漲幅也在17%左右。過去20年中國的名義GDP和M2增速也在17%左右,資產增值的速度和經濟的基本情況是相吻合的。
過去20年中國整體資產的增值速度遠遠高于貸款利率,資金收益大幅高于資金成本,這的確刺激了投資、促進了經濟發展,但另一方面也導致了財富向富人的轉移。收入低的老百姓投資渠道少,錢更多存放在銀行,盡管有利息,但利息遠遠低于每年貨幣和資產價格增加的速度,百姓的財富實際上是被顯著稀釋了。相反,能從銀行貸到款的人,這部分人更多的是“富人”,卻能充分享受資產回報和資金成本價差帶來的高回報。過去十幾年房子最賺錢,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房子通過杠桿更好地利用了資產回報和資金成本之間的高價差。
在此筆者認為,相比于補貼、工資收入分配等看得見的手段,稅收和貨幣政策卻如同看不見的手,在更大程度上影響著財富的分配。調整經濟結構,提高中產階層占比,降低貧富差距,要實現這樣的目標,既要有明的政策,也要發揮看不見的手的作用。有針對性地調整稅收政策優化稅收結構,推進利率市場化步伐,這樣才能在“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之后”,早日實現更為重要的“共同富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