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之于中國社會(以及東亞社會)的重要性,歷來為人類學、中國學研究者所強調。在所謂經濟奇跡、城市奇跡的背后,是每個人背后的“家”和親屬團體,在支撐人們的基本生活,在維系社會的日常秩序的過程中起著最為重要的作用。
然而,作為現實生活中的核心要素和基本社會設置,“家”在社會學的現代化研究中,卻長期被忽略。學者們大多不習慣將家庭系統放入中觀或宏觀的社會結構中去加以詮釋。我們甚至很難為“家”在當下的中國社會系統中確定一個合適的結構位置,即無法確定它應屬于個體還是社會,私域還是公域。
但是今天我們必須看到:在中國城市化、城市發展的進程中,家庭、親屬團體一方面正扮演著保護個人、社會的重要角色;另一方面,它們正受到各種力量的侵害而面臨存續的危機。相關的問題觸目可見,在筆者新近主持編撰的《直面當代城市:問題及方法》一書中,有多位作者在他們的研究中揭示了城市開發運動、房地產市場以及城市政府的人才政策等對于“個人—家庭關系”的功利性操作及損害。
動遷家庭陷入困境。首先,長期以來,政府一直主張家庭團體應對市民個體居住生活負責。這幾年,在涉及大多數城市居民生活的住房動遷運動中,政府和動遷公司更直接介入家庭成員關系之中。“家/戶”是政府公共住房資源配置和土地開發利潤再分配的對象單位,同時也是動遷公司商業運行的博弈對手。在動遷過程中,多變不定的政策、各方的經濟理性以及動遷公司的功利性操作等,讓無數動遷戶家庭“撕破臉”、“打破頭”,對簿公堂甚至反目成仇,也有不少人通過閃婚或假離婚等方式來實現分戶,以求達到住房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而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親屬裂痕”成為了動遷組獲得利益的機會,有些動遷組采取博弈技巧,撥弄動遷戶家庭關系,挑唆親屬間內哄互斗。因此,政府的開發策略與動遷組的惡劣操作讓許多動遷家庭陷入親密關系與經濟理性的兩難困境之中。
住房成為新移民家庭未來生活發展的隱患。由于土地開發、房地產業成為最重要的城市產業和政府的財政來源,各地城市形成了通過各種顯性的、隱性的技巧性政策,讓居住者掏錢買房的大政策和基本經濟格局。“不能不買房”成為市民和各種新移民不得已的選擇——集幾代人的積蓄、“砸鍋賣鐵”為子女買房——房地產業對中國家庭經濟資源和情感資源的榨取,正在成為無數家庭未來生活發展的隱患。
獨生子女與父母分離,老年人面臨嚴峻的生活難題。在各地打造大城市、“全球城市”的過程中,資源、財富高度集中。城鄉之間和各類大中小城市之間,形成了經濟、文化發展水準以及教育、醫療等生活條件的等級梯度。隨著各地城市競相吸納“人才”、“人力資源”,全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集中流入各地大中城市。而與此同時,國家及各地政府對非職業流動人員(如為了家庭團聚而遷移的老人等)的生活保障卻始終實施嚴格的戶籍屬地管理制度。在這種情況下,無數在家庭力量支持下、通過教育渠道實現向上社會流動的青年,不得不面臨與父母異地分離的局面。對于以親子相互依存為特征的中國家庭來說,少子化特別是獨生子女一代與父母分離,不僅意味著老年人將面臨嚴峻的生活難題,也意味著年輕人將面臨深刻的道德倫理危機。
農民工在城市的家庭生活權利沒有得到認可和落實。龐大的鄉城流動人員群體的家庭問題。兩億多人的鄉城大遷移、廉價勞動力的巨大優勢,造就了中國的經濟奇跡。但是,農民工家庭生活目標的天然正當性以及他們在城市的家庭生活權利,至今沒有得到真正的認可和落實,由此造成了城鄉間難以計數的分離家庭、數以千萬計的“留守兒童”……“城市化”、“城市發展”正在讓這個國家付出些什么樣的社會代價?其實,目前我們是很難預測這種代價的。
世界各國的發展歷史告訴我們:在產業化、城市化的進程中,對個體生活和家庭生活的保障、對各種社會團體的扶持和建設,是使社會免于陷入危機和沖突的必然途徑,這既是國家的責任,也是社會成員的權利所在。東亞各國社會演變的經驗教訓早已證實:家庭以及各種社會共同體的解體,將使個人趨于原子化,社會有機聯結將遭受致命的損壞摧毀。
目前,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特別是社會養老系統還沒有建設全面,自立自洽的個體、契約式的家庭關系以及自治互助的社會組織系統還沒有形成。因為城市發展,而將我們既有的家庭紐帶撕裂,將成員間相互依存的家族團體拋棄,這不是民族和社會可以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