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工作,員工領工資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在山東濱州一公司里,卻出現了員工的父母也能同時領工資的新鮮事。從2007年在高管層實行,到2010年對7000員工推出,這家企業每月額外給員工父母發放200—500元的“孝工資”,截至目前已發放近5000萬元。(3月28日《齊魯晚報》)
所謂“孝工資”,是公司按照一定標準給員工的父母發放的工資,是代替員工盡孝道的一種企業行為,該部分資金完全由公司獨立承擔,與員工工資待遇完全分開。其實,發放“孝工資”的也非濱州這家公司獨創。據了解,廣西景典鋼結構有限公司從2011年11月份開始集中發放孝心工資,一年的發放總額預計達80多萬元;廣西一企業早幾年就給員工父母發孝心工資……
“孝工資”并不多,只有幾百元,但卻讓員工很有歸屬感,而其父母更會覺得受到尊重,從而也鼓勵子女更加把企業當“家”。
企業給員工發放“孝工資”,實在是一高明的招術。因為此舉很能留住人心,留住員工。在企業工作,員工如能感受到來自企業的溫暖,會更加賣力地工作。其實,員工的幸福感并不一定是來自高薪水,更多的是來自企業的人性化關懷。比如意見被采納;訴求得到回應;升遷的渠道很公平;再比如為員工提供細微的服務,哪怕是有事可以早幾分鐘回家;生日時送上一束鮮花;提供理發、修鞋等雜七雜八的服務……這些人性化舉措雖然很細小,但足以溫暖員工的心,讓員工充滿安全感,有一種家的感覺,自然也讓員工不再“見異思遷”,工作起來會也覺得身心愉快。
“孝工資” 是以“薪”換“心”,這很能留住員工,但顯然,對于企業,我們并不只是滿足于發放“孝工資”,而一家企業如果是“血汗工廠”,發再多的“孝工資”也是無濟于事的。企業需要遵紀守法,需要善待員工,需要更多充滿人性化的舉措。這樣的企業,也實在是沒有理由不興旺發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