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經濟學學者,胡星斗向來以觀點犀利,見解獨到而著稱。而作為一名高級知識分子,胡星斗始終懷著“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情懷。他直言,創立“中國問題學”不是挑問題,而是引導大家一起來解決問題;他希望 “吳英案”能“壞事”變好事,為打破金融壟斷體制產生積極重要影響!
規范合理的民間借貸應當合法化
近一段時間以來,因為集資詐騙罪二審被裁定死刑的“吳英案”在中國引發了一場罕見的討論,輿論集中在當前中國正勢圖突破、但困難重重的金融體制改革上。
胡星斗坦言,計劃經濟時代不會有“吳英案”,完善的市場經濟時代也不會有“吳英案”,“吳英案”是當前改革過渡期的產物,需要在改革中給予足夠的重視并加以解決。
他表示,吳英雖然有罪,但罪不至死。“追本溯源,吳英今天身陷囹圄,目前的金融壟斷體制可謂‘功不可沒’”。金融壟斷的結果,一方面是企業從正規渠道不能以市場價格借到錢,另一方面是地下金融市場極度活躍但也極度危險。2010年,浙江全省共立非法集資類案件206起,2011年以來,由于國內外經濟形勢再度緊張,訴至法院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又進入一個新高潮。
同時,胡星斗也認為,吳英 “集資詐騙罪”罪名還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據了解,吳英僅向11個人融資,就怎么能說她是非法集資或者是向不特定人群集資呢?而且這11個人中有兩人是他自己公司的高管,這就更不能夠由此推定她集資的目的就是為了揮霍。從常理上來說,如果是詐騙,她本公司的高管是不會愿意把錢借給她的。所以,僅從這一點上來說,吳英的罪名還有值得斟酌的地方。”
而在剛剛結束的兩會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表示,對于吳英案,國家會慎重對待,對于案件的處理,一定會堅持實事求是。溫家寶說:“吳英案反映了民間金融的發展與我們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還不適應。現在的問題是,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需要大量資金,而銀行又不能滿足,民間又存有不少的資金。我們應該引導,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使其規范化、公開化,既鼓勵發展,又加強監管。”他表示,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目前正在積極考慮將溫州的民間金融作為綜合改革的試點之一。
“我想未來也許‘吳英案’的終審結果是好的。但我們不應僅僅關心吳英個人,我期待‘吳英案’能為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產生重要影響。希望在‘吳英案’的影響下,我國金融壟斷體制的破冰之旅會大大加快,從而促進中國民間融資健康發展,讓規范、合理的民間借貸盡快實現合法化,推動民營銀行、中小貸款公司、社區銀行、農民銀行等的健康發展。”胡星斗如是說。
“我們不必擔心打破金融壟斷體制后就會引發金融混亂。”他說,歐盟,美國、日本地區和國家都存在大量的私人銀行。盡管他們也存在著金融問題,甚至可能有金融危機,但破產一部分銀行非常正常。這是市場經濟發展的一個客觀規律,并不值得大驚小怪。通過一些銀行的破產,促進了整個金融業的健康發展,也推動了整個實體經濟的健康發展。
GDP降速不是倒退而是進步
溫家寶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2012年中國GDP目標增長率為7.5%,這也是近8年來中國將GDP增速首次減少到8%以內。針對這一目標,一些專家學者認為這可能會導致中國經濟“硬著陸”。
但在胡星斗看來,把經濟增速目標略微調低,適應了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的變化,體現了“穩中求進”的總基調。這不僅不是倒退,反而是一種進步! 他說,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前景不明,國內中小企業經營困難、成本上升,都對中國經濟增速形成了下行壓力。在這種情況下,適當降低增長目標,實事求是、合情合理。
胡星斗進一步分析認為“中央適當降低增速目標,可能還有更深層次考慮。”當前中國經濟面臨的困難,與其說是外部沖擊造成,不如說是外需環境變化暴露出內在經濟結構失衡。部分企業缺乏競爭力、一些領域存在體制弊病、增長過于依賴資源要素和出口市場等問題都充分暴露了出來,需要深度調整。主動降低增速目標,讓經濟運行繃得不那么緊,才能為結構調整提供更廣闊空間。
此外,“中央今年適當調低增長目標更多的是導向,引導地方政府不要過度追求速度,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留有空間。”胡星斗如此說道。
他強調,中國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一定不能只求速度,而不講質量,應及時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更加注重產業結構的細分。因為中國經濟發展的歷史經驗表明,經濟增長過快,或過于追求速度,往往“蘿卜快了不洗泥”,造成高耗能行業迅猛擴張,經濟結構惡化,物價快速上漲。
對于一些人擔心GDP降速可能導致我國失業人口增加,胡星斗表示,這個問題不用太擔心,因為中國還未到達劉易斯拐點,況且以投資拉動的就業不可持續,只有用產業帶動的就業才能真正提高我國的就業率。
胡星斗說:“雖然中央一直強調,要用消費、出口和投資‘三駕馬車’來拉動中國經濟的增長。但客觀的講,近幾年來,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機以后,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第一大動力是投資,尤其是政府投資。消費和出口對經濟增長也有一定作用,但都不太大,甚至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還在下降。”
由此可見,一味依靠政府投資來拉動經濟增長,顯然不可取。因為政府不可能無限度、長期的、大量的投資,因為這往往會導致貨幣的超發,并最終誘發通貨膨脹。所以,未來中國還是應當堅持走可持續的、有質量的發展道路!
現行戶籍制度與城市化發展極不協調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顯示1958年開始實行并一度不斷強化的中國戶籍管理制度終于出現了實質性松動。
胡星斗表示,相比以前幾次的戶改政策,國家這次戶改的力度更大,這是值得肯定的。然而,本次戶改仍然存在一些遺憾和局限。
首先,此次戶改依然強調“繼續合理控制直轄市、副省級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規模”,這就意味著我國的大城市和一些特大城市的大門仍將對廣大農民工兄弟緊閉。而事實上,正是這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容納了中國多數流動人口和農民工。如被稱為“移民之城”的深圳,2011年深圳全市共有1600萬左右人口,但戶籍人口卻不到300萬。超過1300萬非戶籍人口在這個城市生活和工作,而戶籍大門依然對他們閉而不開,這就讓這次戶改的結果大打折扣。
其次,對“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城市模糊規定及其被賦予的自由裁量權,意味著許多東部發達地區的城市有權將本應打開的城門重新關閉或僅留一條門縫。眾所周知,我國東部沿海發達地區是中國經濟最具活力和最有吸引力的地方,也是非戶籍人口最為集中的城市群。如果這些城市再收緊政策,抬高門檻——這是完全可以預見的,那么,該項改革的意義和成效將再次縮水。
胡星斗表示,自由遷徙和流動,不僅是世界各國憲法和法律賦予其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是我們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經過浴血奮斗艱難獲得的屬于人民的寶貴權利,1954年的憲法對此有明確規定。只是在特定歷史背景下,出于特定政治、經濟、社會的考量,我國實行了城鄉區隔的戶籍制度和相應的社會經濟政策。
“目前,我國正在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就必須要有人口的自由流動,而目前的戶籍制度與市場經濟的要求背道而馳。同時,目前國家不斷承諾將保障公民權利,而戶籍權利則是我國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遷徙到某一個城市長期工作、生活,但他依然不能成為這個城市的市民,那他的公民權利和社會權利都將受到損害。這無疑是對保障公民權利一個極大諷刺。”
胡星斗最后表示,無論是歷史來看,還是從從未來的社會進步來看,戶籍制度與目前中國城市化極其不協調。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深入,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實現自由遷徙已經成為一股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而以社會均衡發展為價值取向的社會改革,才是戶籍制度改革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