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湖南人的于建嶸雖然已在北京生活了十年有余,其骨子里依然保留著湖南人特有的“辣”:直率、豪爽、熱情似火又愛憎分明!面對當年“彪悍”縣委書記的強拆言論,他拂袖而去,至今讓人津津樂道!短短十年間,其身份也發身了數次轉變,從最初的律師,到后來的博士、教授,再到農村問題研究專家。而其1年前不經意發起的“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微博更是讓他一下成為了各大媒體追逐的“明星”。在他帶領下,“隨手”系列公益活動目前在全國進行得如火如荼,他也儼然成為了一名公益人士。如今,游走在學者與公益人士之間的他究竟是社會學者還是公益人士,引起了不少爭議。但在筆者看來,如今的于建嶸依然是一個社會學者。因為他說之所以熱衷社會公益,就是想在整個社會重塑人文關懷!
公益活動不是社會財富的再分配
2011年2月春節期間,一起非常值得關注的公共事件,就是微博“打拐”。網友們零碎的、非專業的行動,與公安部門、媒體、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等社會力量結合在一起,迅速形成輿論焦點。或許,在微博傳播的歷史上,這是一起值得銘記的事件。
事件起于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于建嶸所發的“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微博,該微博經熱心網友不斷轉發,形成強大的輿論傳播力量,并吸引了傳統媒體的跟進與關注。一時間,微博與“打拐”分別成為春節期間的重要關鍵詞。這起高舉道德與法律旗幟的公共事件,為兔年春節涂抹了一層亮麗的人文亮色。
于建嶸告訴記者,“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微博的建立,起因是2011年1月17日一名母親讓他幫忙發微博,尋找失蹤的孩子楊偉鑫。微博發出后,立刻引起網友關注,并且有網友表示,2010年初曾在廈門看到一名和楊偉鑫相似的孩子在乞討,并上傳了孩子乞討時的照片。隨后,孩子的家人立刻趕往廈門尋找其下落。
“這個事情過后,不少網友都讓我幫忙發尋找孩子的信息。于是我專門建立了一個‘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的微博。希望通過網友的力量,讓丟失孩子的母親在這個微博里看到希望。”很快,“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微博被大量網友轉發,其所產生的作用超出了于建嶸和很多人的意料。公安部有關領導、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都提出了解救流浪乞討兒童的問題。
2011年2月27日,溫家寶總理更是說了這樣一句話:“我在網上注意這個問題已經很久了,有的網民經過拍照發到網上來暴露流浪兒童的問題。當然,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很多,有生活困難的因素,但是也有家庭的因素。不管什么原因,我們都不能讓流浪兒童生活沒有著落。因此,最近我已經責成民政部會同公安部等有關部門,要立即采取綜合措施,加大對流浪兒童的救助。”
在于建嶸看來,溫家寶總經理這個講話是國家領導人第一次對“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微博表示的一種態度。2011年8月18日國務院下達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這是我們經過微博第一次真正變成一種社會動員所取得的社會效果。”這也使于建嶸意識到,社會公益其實很簡單,每一個人甚至僅通過轉發評論就能將非公益的力量逐漸放大。同時,他也在更深層面進行了思考:一個微博最后為什么帶來了整個國家的政策改變?進而帶來了整個社會對于流浪乞討兒童態度的改變,這值得我們深思。
在發起解救乞討兒童活動之后,于建嶸又先后發起了“隨手街頭救助”,“隨手送書下鄉”和“隨手關愛鄉村教師”的公益活動,并都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其中“隨手送書下鄉活動”自2011年5月到2012年2月,共在全國18個省27個市建立了36個收書點,募集到愛心書刊47628本(冊)。在全國鄉村建立47家鄉村免費圖書借閱點,送書達16235本,為兒童發放免費字典4360冊。全國志愿者參加活動12000人次。于建嶸興奮的告訴記者:“鑒于‘隨手’系列活動取得的杰出成績,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在2012年2月14日給了我們一個公益的賬號,可以進行公募,2012年2月19日在河北農村正式啟動了這個公募賬號。”
當記者問及其作為一個學者,為什么如此熱衷于社會公益活動時,于建嶸說,首先我們要對公益有一個新的理解。所謂公益就是組織和個人為了公共利益而發起的向社會捐贈財物、時間、精力和知識等。內容包括社區服務,環境保護,知識傳播,公共福利,社會援助等等。“目前,很多人都認為,公益活動是社會財富的再分配機制。但我個人認為,社會公益首先應是一種社會文化活動,它不僅僅在于財富分配,更在于挖掘人性之愛,弘揚助人為樂,勇于擔當的社會責任和為社會奉獻的人文精?神。”
于建嶸直言,對社會公益的人文意義認識不足,是當前公眾質疑一些公益人士的最大問題之所在。“我個人去做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隨手送書下鄉、隨手街頭救助和關愛鄉村教師,就是想通過這個活動喚起人們對這個社會最重要的問題認識,即對社會文化的認識。在我們研究公益時,我一直對這個活動本身在思考,我認為公益活動對當代中國的重要性在于修復這幾十年來被破壞的社會文化。”
他說,上世紀階級斗爭打擊和摧毀了中國人性最重要的關愛人的一面,發展到文革不只是制度破壞,重要的是對人性的破壞達到了頂峰。后來改革開放30年,拜金主義的思潮席卷中國,使得人們藐視法律和道德,對人性進一步的破壞。今天中國所面臨的最嚴重問題是社會文化受到破壞和人性受到的破壞,通過傳統說教的方法已經很難修復,而公益恰恰可以逐漸的解決這些問題。
“那社會公益究竟能夠挖掘什么?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對有宗教信仰的人,心中的那種愛通過教義能夠挖掘出來,那對我國很多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來說,如何挖掘出他們心底的愛與善,我認為公益是最有效的方式。因為公益可以超出政治理想,也可以超出意識形態,讓埋藏在每個人內心深處的愛、善、包容等人性發出光芒,進而重塑整個社會的人文關懷。這就是我一直執著和熱心公益事業最為重要的原因,也是我發起‘隨手’公益活動的最終目的。” 于建嶸最后如是說。
人口城市化應與土地城市化同步
在中央“要穩步推進符合條件的農業人口轉變為城市居民”在這一政策的指導下,當前全國范圍內掀起了新一輪城市化浪潮。2012年,我國城市化率更是突破了50%的大關。盡管如此,于建嶸還是提醒,我們應該冷靜看待城市化率50%這一成就。
他表示,不可否認,我國近些年城市化建設取得了很大成績,很多城市的城市化率都有了很大提高。但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就是,我國的土地城市化和人口城市化存在脫節的情況,而且還非常嚴重!“前者有推進過快而不匹配后者之嫌;后者則存在‘質’‘量’不符,光有量欠缺質的問題。”
于建嶸坦言,一直以來,在現行土地制度之下,土地進入市場為城市政府提供了巨大的獲利空間。同時,我國快速的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又為土地從農業用途向非農業用途、從低收益用途向高收益用途的流轉帶來巨大的需求。從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就拉開的30個省區市國土資源大調研顯示,,在中國快速城鎮化的過程中,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目前,各地旺盛的用地需求已遠遠超出了中央、省、市下達的用地指標。根據國家發改委公布的數據顯示,1999~2007年,審批建設用地中農地轉為非農用地16602.1平方公里,其中用于城市建設用地15474.7平方公里,城市建設用地面積年均增長7.2%。每年新增建設用地1760.5平方公里的同時,年均征用農民土地1397.1平方公里,征地占新增建設用地面積的79.4%。總的來看,這段時期內,城市建成區的面積擴大了7.2%,但吸納的人口只增長了4%。中國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的城市化,在中央大力推進城鎮化的號召下,難免有土地城市化“大躍進”的趨向。
“不僅如此,農民被征地的過程中,主體地位未得到應有體現。中央號召通過大規模開展土地整理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以解決小城鎮建設”缺錢“、城市發展 “缺地”的矛盾。然而在實踐中,一些地方的城鎮化“變味”成了“堂而皇之”的大拆大建和圈占土地運動,出現了違背農民意愿侵害農民利益的情況。”這尤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于建嶸略顯沉重的說道。
同時,于建嶸還強調,我國已有的人口城市化也存在“表里不一”的問題。據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發布的《2009年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顯示》顯示,按城鎮非農人口與總人口之比計算出的城市化率數據,與國家統計局按全國城鎮人口與總人口之比計算出的數據相比,2006-2009年兩者之差分別為11.37、11.97、12.4和12.83個百分點,每年涉及人口在1.60億左右。而2010年中國農民工總數則達到2.42億人。
這部分人就是半城市化人口。他們已經離開鄉村到城市就業與生活,但他們在勞動報酬、子女教育、社會保障、住房等許多方面并不能與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在城市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政治權利,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社會。
以重慶市為例,1997年重慶戶籍城市化率為25%,農民戶口占75%;2009年,全市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增加到現在的51%,但是戶籍城市化率僅增加到28%左右。這說明這12年漲出來的幾百萬“城里人”事實上仍保持著農民的身份。
他說,缺乏“市民待遇”的進城農民相對城市居民而言,非農職業技能、素質都相對較低,年齡較大,應對各種風險的能力也較弱。而當前城鎮就業壓力本來就大,農民被動失去土地及與之相關的一系列權利進城后,面臨社會風險或不確定因素時,找不到工作就會面臨沒有退路的窘境,淪為種田無地、就業無崗、社保無份的“三無農民”。如北京市近郊某地“農轉居”一次性3萬元補償執行多年,大批自謀職業人員失業,生活陷入困境。而另一種極端現象也發生在北京,北京某區的一些村落,因在土地拆遷中得到多達幾百萬元的土地補償款,有的村在之間成為奧的村,這種一夜暴富之后如何合理引導投資與消費等問題,應當引起相關部門的關注與思考。
如媒體曾報道的重慶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兩片農轉非居民區,“不愿意成為市民”就是例證。目前據估計,全國約有失地農民4000多萬人,且以年增300多萬的人口增長,可以說以農民非自愿的方式變成市民,這不是幫助農民城市化,反而可能使得他們進城后加速失業化。失業人口增加,帶來的只能是社會不穩定。
烏坎村事件只有教訓沒有經驗
近一個時期以來,我國農村陸續發生了一些比較大的群體性事件。2011年9月21日上午,廣東汕尾市陸豐烏坎村400多名村民因土地問題、財務問題、選舉問題對村干部不滿,到陸豐市政府非正常上訪,當日下午,上訪部分村民在村里及村周邊企業聚集、打砸、毀壞他人公共財物和沖擊圍困村委會、公安邊防派出所。9月22日上午,部分村民組織阻撓、打砸進村維持秩序民警和警車,六部警車被砸壞。
2011年6月10日晚,四川籍農民工王某在增城市新塘鎮大敦村農家福超市門口經營擺攤檔,該村治保會工作人員見狀后要求整治,雙方因此發生爭執,引發了一場持續兩天的街頭沖突。
2011年10月26,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織里鎮在童裝稅收社會化征管過程中,一戶安慶籍童裝小業主多次拒交稅款,在征管人員上門征收時,該業主糾集多名同籍業主圍攻工作人員,惡意滋事,引發不明真相的群眾圍觀聚集,人數達600余人。
于建嶸分析認為,近些年農村群體性事件之所以頻繁發生規模不斷擴大,究其原因主要有這樣幾個方面:一是隨著市場經濟制度的確立,產權模糊的土地等農村集體財產制度已經很難保障每個集體成員都能平等的享有這些集體資源的權利。比如,廣東汕尾市陸豐烏坎事件就是這樣。村民最初因土地問題、財務問題、選舉問題對村干部不滿,最后發展到與當地政府的直接對立。該事件于9月23日曾一度恢復平靜,到11月中旬該事件又出現反復情況。
從整個事件發生經過看,烏坎村事件主要指向村內矛盾,大部分村民的訴求還主要指向村內的經濟問題,村民的不滿主要是針對村黨支部和村委會,但最終卻因公權力的不作為而發生了針對公安機關和政府的暴力行為。
二是村民自治制度的社區治理功能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和發揮,村莊公共生活存在被過度政治化的誤區;三是農民的利益表達和權利保障缺乏制度化的組織渠道,對公共權力的制約能力比較低;四是基層的社會管理體制僵化,管理方式落后,處置群體性事件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如增城事件。
在這一樁樁群體性事件當中,烏坎村事件的影響無疑是最大的。當記者問及于建嶸烏坎村事件有何經驗與教訓時,他斬釘截鐵地說道:烏坎村事件只有教訓沒有經驗!烏坎村事件發生后,于建嶸在自己的微薄上發布了這樣一條消息:“關于這個事件我有幾點建議,希望廣東省委主要領導人到那里宣布五條:一是馬上把所有的武警、警察撤走;二是把所有人放了;三是馬上對打人的警察進行審查;四是建立由社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成的聯合調查組;五是通過民主選舉重建社會組織。”
很快,由廣東省委組織的調查組進駐烏坎村,其隨后宣布的處理方式與于建嶸3天前微博上的建議幾乎一致。當有人稱贊他有先見之明時,于建嶸略顯沉重的說道:“不是我有先見之明,而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必經之路只能這么走。”
他表示,假如烏坎想總結經驗,一定要防止“強拆農民房子,隨意搶占他們的宅基地”等這類問題再次發。在他看來,烏坎村搞選舉產生賄選問題、惡勢力問題,歸根結底是沒有把農村最基本財產權利這些東西確定。基本權利確定了,誰當村長都沒有問題。所以,烏坎要變為經驗必須解決一個根本問題:權利的確認!“中國社會的問題,最終能否得以順利解決,主要還是取決于兩點,一是權利的確認,無論采取什么樣的方法;二是司法的保護,司法應該承擔維護社會基本權利的責任。這兩點不解決,所謂烏坎經驗、中國民主建設無從談起。對于這個問題,我的態度特別堅決。”于建嶸如是告訴記者。
在路上就有希望
據統計,目前我國約有1.5億左右的農民工。每到年末,以他們為主力的春運大軍一次次掀起了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遷徙潮。作為一個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和良知的知名學者,于建嶸一直非常關注農民工群體。“我曾經用‘漂移的社會’來表述農民工的社會生活。他們有巨大群體,是一個很大的板塊,卻又是漂移的碎片,尚未有能真正切實代表他們利益的組織。”
他說,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農民工來到城市理應享受到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遺憾的是,由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以及一些體制、機制上的原因,進城務工的他們還很難在社會保障、福利等方面與城市居民“平起平坐”。
農民工在城市里該過上什么樣的生活?于建嶸向記者描繪了他理想中的農民工生活。在他的這幅理想場景中,首先要對農民工進行重新定位。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要對戶籍制度進行徹底改革,剝離附加在戶籍上的教育、社會保障等差別化的社會利益關系,讓戶籍回歸其本來的人口登記功能,而不是區分不同的社會身份、社會地位和職業。“只有從根本上消除對農民工的身份歧視,給他們以同等的‘國民待遇’,他們才能有機會真正融入城市,而不再像碎片一樣游離在城市主流生活之外。”
其次,要讓農民工作條件有基本的法律保障。到時候,農民工討回自己的血汗錢,不再需要采取跳樓、爬塔吊、裸奔、上街請愿等極端方式,更不用日理萬機的國家總理親自出面。到時候,九成農民工沒有工傷保險的狀況已經大為改善,當農民工在遭受意外傷害時,可以通過法律維權。
再次,農民工有有一個屬于自己的“住房”。他向記者強調,這個住房不一定是購買的,也可以是租來的。因為現在很多城市的房價高得令人咂舌,不要說農民工,就是本地的城市居民都有很多家庭負擔不起,所以政府應該盡快將農民工納入國家住房保障政策體系之中。
最后,要在消除歧視之后,給予農民工更多的關愛。到那時,農民工將不再被當作高效運轉的機器的零部件,除了工作、吃飯、睡覺之外,他們還有很多文化娛樂活動。到那時,工廠的關愛,讓他們視工廠為自己的家,以主人翁的姿態投入到工作之中,過著有尊嚴感的生活。
于建嶸認為,要讓農民工過上這樣的理想生活,還迫切需要一些綜合性的配套改革。在他看來,可以先從三個方面著手,一是要改變城市本位主義,要從公民權利平等的角度審視有關農民工的基本制度。將戶籍制度改革進行到底,以保障農民的平等就業權和遷徒自由。
第二、消除地方保護主義,要從社會穩定和發展的角度來正視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如實行養老保險基金區域統籌等;保障農民子弟享受國民教育的權利;用剛性規定,轉變政府的職能,如清除地方性限制農民工就業的歧視政策、各地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和保障農民工的休息休假權等。
第三、改變國家全能主義,要培育農民工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開放社會組織,讓農民工有自己的利益組織和代表。這不僅是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基本權利問題,而且對社會長期穩定的發展是有益的。因為,農民工有能力主張自己的基本權利,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約處于強勢的資本所有者和公共權力掌握者對農民工的侵權行為,使社會處于相對均衡。
于建嶸相信,通過這些改革肯定會上農民工對自己未來的城市生活充滿期望,即使不能馬上實現,至少也是在路上。因為在路上就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