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貧困之上再添“病”
時間:2012-02-08 10:20:19
來源:《四川日報》 作者:金海燕
近日報載,中國目前的高污染企業很多承接自歐美發達國家的“污染大轉移”,而如今在國內,也正在經歷著相似的過程。從國內治污力度看,越是貧困的地區,監管越松。而哪里監管松,高污染企業就往哪里鉆。
欠發達地區因為脫貧心切,加之環境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傷害具有滯后性,只有經過長期的損害,才能顯現環境污染的后果,因此,百姓對環境污染的容忍度較其他
地方為高,而有些地方的領導者受“唯GDP至上”畸形政績觀的驅使,對污染企業進入欠發達地區,也有意無意加以縱容。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之聲1月9日
報道,在內蒙古托克托“污水湖”污染事件中,號稱“世界上最大的抗生素生產企業”的石藥集團把污水排放到23公里以外的“污水湖”里,令人不可思議的
是,23公里的管道和禍害周圍百姓的“污水湖”竟是政府給污染企業“專門量身定做”的。
欠發達地區的百姓對污染的容忍度高一些,或者
因為脫貧心切,或者出于對環境污染之害缺乏切身的體驗,可以理解。然而,作為當地政府的領導,如果讓百姓在貧困之外,再給他們添上一個“病”字,不僅負有
不可推卸的責任,恐怕在良心上也有問題!然而,如今偏偏一些地方的領導卻忘記了自己的責任,丟掉了起碼的良心,把引進污染企業來做大GDP當作自己的政績
追求。因此,在污染企業遷往欠發達地區的趨勢中,我們不僅要強化對污染企業的法治化管理,加大處罰力度,更要對地方領導強化責任追究。地方領導一把手對環
境污染承擔第一責任,不能只停留在嘴上。
欠發達地區不僅百姓相對貧困,醫療條件較差,而且生態環境脆弱,經不起“先污染、后治理”的折騰,因此,污染企業不能輕易往這些地區遷移,當地領導更要把住引進企業的環保門檻,讓百姓既能脫“貧”,又不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