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區委、區政府的難題
時間:2011-12-30 13:40:29
工業化的迅速推進,使產城關系、港城關系、港產關系矛盾重重,而各項規劃間的矛盾,更是地方政府必須面對的難題。
2007年以來,面對城市與產業發展越來越不相協調的嚴峻形勢和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強烈的呼聲要求、更高期待,新一屆區委、區政府領導班子認識到,經濟發展的再快,嵐山的大多數老百姓也不可能都去日照居住,嵐山才是廣大老百姓的生活家園。因此,新一屆區委、區政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可持續發展理念,積極轉變發展方式,統籌考慮發展生產與改善民生的關系,堅持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態文明同步建設、協調推進,旗幟鮮明地提出了“站位群眾”的觀點,決定從改善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入手,努力在為人民群眾營造宜居生活環境中,贏得群眾的擁護支持。
搞城市建設好的規劃是前提,必須有科學的城市規劃作引領,但現實情況卻是嵐山開發建設十多年來,還沒有科學完善的規劃。嵐山自1993年以來,共進行了三次總體規劃。1993年6月,日照市人民政府為了加快日照市南部副中心建設,經省委、省政府同意設立嵐山工委、辦事處,成立之初即委托山東省城市規劃院編制了《嵐山城市總體規劃》,規劃總面積85.2平方公里,城市規劃架構以阿掖山為中心環狀布局,整個城區分為中心區、西區、老城區、港區、旅游度假區及港北工業區,直至2003年一直按照該規劃建設。
2003年隨著日鋼等大工業項目的進入,上一個總體規劃已不適應嵐山城市發展的需要,同年即委托同濟大學規劃院編制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規劃在上版的基礎上,主要從城鄉一體化的角度對工業基地和日照南部城市副中心進行了新的城市規劃布局,強調嵐山主城區為行政、商業、居住中心,將原來港北工業區西擴,該規劃由于受用地指標限制,嵐山城區聯系、疏港等問題的解決不夠全面,在該規劃評審批復的過程中恰遇日照市戰略規劃調整,嵐山總體規劃被納入日照市總體規劃開始修編,該版規劃就此擱置。
2004年,嵐山設區后,嵐山城市總體規劃被納入日照市總體規劃重新由中國城市規劃院進行編制,日照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放權嵐山,進一步擴大了嵐山的規劃修編權限,加強規劃修編指導,并于2006年3月通過了專家評審。該版總體規劃對嵐山的定位是日照“一市雙區”中的“一區”,是日照市的南部副中心,日照臨海工業產業帶的樞紐和服務基地,日照市的重要發展極和生態環境優良的旅游中等海港城市。嵐山距離日照市區較遠,作為相對獨立的城區,除臨港工業基地的性質定位以外,其行政辦公、商業金融、文化居住等性質也是同等重要的,由于該版規劃編制重點放在了日照主城區,嵐山做為相對獨立的城市副中心著墨較少,在嵐山對外交通體系、岸線性質確定、城市內部道路網以及功能分區與實際結合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對產城聯系、城區發展的規劃深度不夠,造成了嵐山的發展建設缺乏科學的指導與決策基礎。
以上三次規劃多從服務省市經濟建設角度出發,對嵐山的定位都是圍繞港口來發展工業,把嵐山建設成為臨港工業基地和產業功能區,很少把嵐山作為一個獨立的行政區對待,都不建議嵐山進行城市的擴張,未來人口的增長(如相關工業人口)有些拿到嵐山區以外,更沒有把老百姓的居住生活等問題作為一個重點考慮在內。而鋼鐵產業規劃、化工產業規劃等專項規劃出自各個不同產業系統,彼此矛盾、缺少協調,令區委、區政府無從依憑。同時,嵐山的城市基礎設施方面的資金投入很少,全靠嵐山自身解決,城市建設投入嚴重不足。城市發展缺乏動力、活力和吸引力。
難道嵐山就這樣一直在這種尷尬的境況中發展下去?“我們決不能讓嵐山寶貴的資源在我們手里浪費,決不能使嵐山在城市規劃過程中留下難以修復的遺憾”,嵐山區委書記高杰給出了回答。嵐山不但工業要發展,城市也要發展;不但要按照國家省市要求,加快發展臨港重化工業,而且要在重化工業區里建設濱海宜居城市。面對一堆合不到一處的規劃,嵐山到底怎么干、應該從哪里尋求突破?這是擺在嵐山區委、區政府面前的一大難題。日照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要求市規劃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工作指導,幫助嵐山全力作好新一輪城市規劃修編工作。為此嵐山區委、區政府又開始了新一輪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