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詳解深圳房屋征收補償辦法
提前簽約搬遷獎勵標準提高
《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公布征求市民意見之后,引起了各方的強烈關注。但是,面對約1.3萬字的規定,眾多市民還有不理解的條款。昨日, 市房地產信息網邀請業界專家、資深房產律師、知名劍客及新聞媒體,對該辦法進行詳細解讀,并提出了多條實質性建議。
12月22日,市法制辦通過其官方網站公布市規劃國土委起草的《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送審稿)》,向廣大市民征求立法意見。該辦法將 適用于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實施房屋征收以及給予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補償的活動?!掇k法(送審稿)》全文約1.3萬字,對實施房屋征收的情形、補償方案公示與 聽證、補償方式、強制執行的情形等均作出規定。
深圳市英聯房地產估價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宋星慧表示,《辦法》非常結合深圳實際,它不僅把國有條例需要深化和細化的內容進行明確,同時契合深圳 的具體情況做了一些明確的規定,解決了當前的一些必要問題。對于深圳來講,征收協議中有兩個比較重要的內容,一是把土地整備納入了公共利益項目。二是城市 更新項目一部分可以納入公共利益范疇。
《辦法》做了很多明確的流程性、操作性的詳細規定,明確了房屋征收的管理體制,征收的主管部門,征收實施單位;同時增加了摸底調查環節,摸底調 查對于深圳來說非常重要,因為,深圳產權是全國最復雜的地方,深圳在快速城市化的過程中已有大量的違規、違法建筑,這個問題已經成為了深圳的詬病。
她說,辦法提高了提前簽約搬遷獎勵的標準,增加了征收補貼,這一條是源自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0條的規定,征收補償的內容里 涉及到房屋價格的補償、提前搬遷補償費,特殊情況下,人民政府可以制定獎勵辦法來解決。深圳161號文件時也有獎勵,但這一次從3%增加到5%。
編輯: 李曉蕾1 2
關于華僑房屋的征收補償也是這個辦法的亮點之一。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并沒有這一項規定,深圳的這一辦法第39條進行了規 定,而其中尤其重要的是華僑房屋的辦理時間上提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的,業主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房屋征收部門提出延期申請。逾 期不辦理的,由房屋征收部門代辦房屋征收相關手續,但補償、安置協議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并辦理證據保全手續。
國房評估董事長楊麗艷認為,《辦法》的征收條例充分體現了尊重民意,慎重決定征收,且尊重被征收人利益的保護,切實強調了安置先行;明確地把土地整備納入公共利益,這是比較大膽的規定。
為了保護被征收人的利益,辦法規定,房屋征收補償過程中,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選定,確定的方式首先是協商,這是辦法的一大亮點。同時,房屋征收 評估機構無法通過協商選定的,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在公布的名錄中適當選取5個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并組織被征收人通過公開投票或者采取搖號、 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具體方式可由被征收人選擇。
專家們還談到,辦法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這一點對于保護被征收人的利益也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