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企業比較注重項目的規劃和建設,很少注重教育、醫療、商業等配套建設,而這些恰恰是有效組成城市的基本元素。因此,政府一定要敢于承擔責任,在土地配置上,要用招商引資的態度、用負責任的態度,優化資源配置。
政府行使配置土地資源合理與否,將涉及到城市價值與土地價值的綜合效能,特別是對涉及城市發展主要功能區域土地資源的配置尤為重要。華貿中心的案例表明政府應當立足長遠規劃,立足于城市的長期利益和民眾的公共利益,通過理性的土地資源配置,吸引有責任感、有豐富運作經驗、以及豐富資源的企業積極參與,共同著眼于城市運營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造就獲得多贏局面的出現,大力提升城市發展的活力和競爭力。
政府每推出一個地塊,一定想要對就業、招商引資、城市形態和城市功能產生影響,然而現實卻是,目前以掛牌拍賣土地這種方式,是實現不了的,因為政府不能變成出賣土地資源的商業行為主體。
“價高者得”的土地招拍掛政策的弊端在于,一是幾乎沒有門檻,只要符合18歲以上的機構或個人都可以參與;二是價高者得,到底建成什么樣,沒人去管。 如果土地被沒有經驗的開發商高價拿走,即使想建好的建筑也沒有能力,而那些有實力、有經驗的開發商又不能承受這么高的價格。
從國內各地城市發展的正反兩方面經驗來看,單純依靠市場這只無形的手,或依賴于企業的自覺性是不夠現實的。過去一些城市和地區在進行土地資源配置時,單純依靠市場的力量,從而造成城市功能的弱化的教訓非常深刻。
城市功能的定位與落實,要求必須進行集約化、規模化開發,并選擇主流地產的模式,這是客觀規律。從這個角度看,政府與有這樣理念的企業是目標一致的。所以,加強政府部門這方面的職能,將可以有效地引導符合城市功能發展要求的產品不斷涌現,形成可持續發展的活力,提高城市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