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漱蘭:如何搞活農產品流通,促進農民增收
時間:2011-12-13 16:38:36
來源:三農中國
農產品流通不暢越來越成為農業發展的瓶頸和農民增收的障礙,這一問題,早自1980年代著名的中央五個
“一號文件”就已經提到。在土地的農戶承包經營制度全面鋪開的1982年年底,實際主持農村改革進程的
萬里同志在形成第二個“一號文件”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就率先實行“大包干”體制的安徽肥東縣農
民“賣糧要走后門,有時在糧站等幾天幾夜,也賣不出去”,“明年只種夠自己家用的糧食”的情況,發
出了:“流通不暢已經阻礙生產的發展,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時候了”的警示(見萬里:《進一步發展已經
開創的農業新局面》(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五日),載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新時
期農業和農村工作重要文獻選編》,152頁,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2)。而自農產品供求形勢發生
重大轉變的1990年代中后期起,這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農產品流通不暢伴隨著中國農村改革20余年的整個進程。期間,有關搞活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和制度,不說
汗牛充棟,也是推陳出新;“問題”與“辦法”交替前行,直至目前的農產品國內國際大流通的基本格局
,及農產品國內國際大流通尚待改善的諸多環節。系統性的問題有系統性的原因和系統性的解決辦法。
2004年中共中央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的一號文件有關農產品流通的部分,所包括的“培育農產品營銷主
體”和“擴大優勢農產品出口”這兩項內容,點明了當前我國農產品流通的兩大癥結,涉及我國“三農”
及整體國民經濟的方方面面。
一、搞活農產品流通,旨在增加農民收入,重在培育農民營銷主體
我國市場化取向的改革進行至今日,農產品在流通中實現增值早已是現實。大資本主導的農業上市公司成
為股市新寵,就是“農業也能賺大錢”的特征性標志。
然而,體現新的發展觀的農產品流通政策,關注的重點不僅是“農產品賺錢”,而且還要“農民賺錢”。
在農業產業化鏈條中培植農民為主體的“龍頭”,以組織起來的農戶連接分散的農戶,有助于破解“農民
分享繁榮”這一世紀性難題。這也是現代社會農產品流通的“通例”。
吉林梨樹縣梨樹鄉夏家農民合作社社長張淑香同志展示的一組數據,顯現了組織起來對提高農民收入的好
處。一批飼養2000只肉雞的張淑香,當她單家獨戶面對龍頭企業時,被迫接受企業提供的高于市場價一倍
的雞雛,高于市場價20%、且超出實際需要量10%的飼料,還曾遭遇行為不端的企業驗收人員少算數量、亂
扣“藥物殘留”、“雞嗉子飼料殘留”及結算款;當然,企業回收成雞的價格也高于市場價格(以此約束
農戶履行合同)??鄢锖暮竺恐怀呻u農戶毛收益2元(每年出欄6批,含農戶投入勞動和房舍費用)。當
她們61戶養殖戶組織成合作社再面對另一龍頭企業時,企業提供的雞雛比市場價格高7%、飼料比市場價高
2%,再沒壓級壓價,扣除物耗后每只成雞農戶毛收益4.15元(每年出欄5批)。2000只規模的養殖戶一年
毛收益從24000元上升到41500元,增長70%。更有意思的是,當2003年9月糧食價格上升導致飼料成本上升
、提供飼料的企業準備漲價時,是張淑香她們按毛利率5%的上限為企業計算的漲價幅度。“談判”中的地
位完全倒過來了?,F在,張淑香她們的合作社與龍頭企業簽訂購銷合同前,都會對廠家及經理的實力和信
譽進行調查,合同及結算單據全部進行公證。(資料來源:2004年12月12日在“日本利民工程中國農村婦
女參與市場經營培訓班”與夏家合作社社長張淑香同志的訪談。記錄并整理:李彥敏博士;地點:北京,
農家女實用技能培訓學校)
張淑香目前的對外講價和對內服務的合作社,僅僅是農戶組織起來的比較初級的形式。當農戶實力進一步
提高,合作社性質的加工企業就會出現。2002年春我在韓國訪問的一個農協、一個畜協、一個奶協,就是
完全按照“自愿加入,一人一票、限制股金分紅、盈利按業務量攤還”,“社員所有、社員控制和社員收
益”的國際合作社原則運行的合作社企業。其中,由4000奶農組成,年處理原奶75萬噸,比中國當時前3
位乳品企業總和還多的漢城奶協,是全國第一大乳制品企業,加工原奶直接進入超市銷售。2001年,奶農
戶均提供近200噸原奶,銷售收入8.6萬美元;另外,全體農戶會員決定,從相當于人民幣2.7億元的合作
社盈余中取89%,按原奶交售量補貼農戶的生產經營,戶均7500美元,相當于戶均入股金額,或相當于原
奶銷售價格提高了8.7%。在韓國,各擠奶組合覆蓋了75%的奶農;乳品企業總數量中,1/3是合作社性質,
2/3是公司制企業。
以奶農自己的合作社作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時,我們在中國的奶農中經常聽到的龍頭企業壓級壓價,收
奶員索要回扣,當地政府搭車收費,奶源過剩時半夜排隊交奶、甚至倒奶等情況;在中國的奶業企業中時
而聽到的奶農摻雜使假、抗生素殘留、體細胞超標等情況,就不可能發生。
所以,我們如果要的是促進農業產業化,那么,依靠市場比依靠政府更有效。當產業化已經興起,政府完
全沒有必要通過“定點扶持”,對一般龍頭企業施以特殊優惠。對于它們,最需要的是政府的服務,更準
確地說,是政府的便利化服務,以降低交易成本和經營的不確定性,這些比特殊優惠更重要。提供規范的
市場競爭環境,是政府的本分;不需要動用寶貴的行政資源和公共財力對一般的營利性企業——哪怕是再
成功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進行鼓勵。正常的市場環境會讓它們從盈利中獲得最大的鼓勵。
農業產業化的“公司+農戶”形式,缺的是對農戶利益的保護。處于農業產業化鏈條的“產中”位置的農
戶,與產前和產后環節相比,實力和地位相差懸殊;相應的,誰都強調,要處理好產前、產中、產后各環
節的利益分配問題,要保護農民利益。問題是,實力只能用實力抗衡。農民有能力組織成合作社,或者集
體講價,或者自行購銷加工,才可能與產前、產中環節平起平坐,獲得平均利潤。這才是政府要關注的問
題。以合作社形式構筑公司與農戶關系,是最有利于農戶利益也更有利于農業產業化垂直協作的形式
農業產業化即農業的垂直協作。農業的垂直協作,指某種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等先后相繼各階段在
一個決策實體里以某種方式聯系起來。農業的垂直協作分為縱向一體化和合同生產兩種協作緊密程度不同
的形式。前者指由同一個廠商進行該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后者指生產該農產品的農場主按同加工廠商、
經銷商或農業產前、產后的其他有關人(包括合作社)訂立的銷售合同進行生產和銷售,這些合同規定農
產品種類、品質要求的生產方法,一般還包括向生產者支付的價格。
在專業化生產基礎上的垂直協作,最大的障礙是產前、產中、產后環節之間的利益分配。專業化生產使農
業的產前、產中、產后環節分離成獨立的經濟實體,在最終產品價格一定的前提下,各自的利益此長彼消
。當各自通過市場發生聯系時,市場的價格發現機制能夠讓各方心平氣和地接受市場給自己產品的定價;
而當通過垂直協作發生聯系時,如何確認各自付出勞動的價值,就不很容易了。
在這里,需要介紹一下關于市場信息失靈的問題。(見世界銀行1998年世界發展報告內容)一個市場要順
暢運行,需要市場信息充分,交易雙方信息對稱。市場信息可分為三大類:如何搜索到交易伙伴,如何確
認交易伙伴的交易品的價值,如何確保交易伙伴能夠履約。當因專業化分工和協作,不斷推動市場擴大時
,信息失靈導致市場失靈的危險大大增加了。不論是尋找交易伙伴、驗證交換物的質量,還是確保履約,
現代市場經濟的這三大類信息問題,使交易成本在產品(勞務)總成本中,相對因專業化分工而越來越降
低的直接生產成本或曰轉換成本,占了越來越大的份額。為了防止交易成本的上升抵消直接生產成本的下
降,導致社會經濟運行的無效率,導致專業化生產逆轉,人們必須設計出保證信息充分和信息對稱的搜索
伙伴、驗證質量和確保履約的規范制度。
農業的垂直協作可以認為就是這種努力。它力圖固定交易伙伴,確保履約。但是,與經由市場的聯系相比
,垂直協作各環節之間的交易價格確定,很難做到公平合理。通常,其中最強有力的、占主導地位的一方
,總能夠利用經濟實力,通過壓低其他方交易品價格來獲得更高的收益。而在另外一些場合,即使主導方
讓利于他方,仍然可能很難取得他方的信任。因為,是否讓利,讓利多少,并沒有制度化的約束和激勵。
這直接影響了垂直協作的穩固,影響了固定交易伙伴、確保履約這兩類問題的解決。
垂直協作中的這一難題,在一般的“公司加農戶”形式中普遍存在。然而,當農戶所有、農戶控制的合作
社充當公司角色時,問題就十分簡單了:不論合作社收購農戶產品時采用什么價格,盈利按業務量攤還的
機制,使農戶最終所得沒有區別。也就是說,對于整體農戶而言,合作社對社員的盈利返還機制,消除了
交易品的質量驗證、價值確認問題,是“肉爛在鍋里”。所以,一些合作社甚至在收購時不定價,而在銷
售后扣除費用,直接將余款打入農戶帳戶中。當然,對于每一個農戶而言,是沒有“大鍋飯”可吃的:合
作社嚴格檢查每個農戶所交售的產品并作出標記,進行標準化分等定級,按質論價。
不僅如此,合作社因與社員之間“風雨共舟”式的關系,而給出的初級農產品的真實價格信息,還能夠作
為整個社會交易的參照。使沒有參加合作社的農戶、沒有自行加工銷售的合作社,也能夠為自己的初級農
產品獲得大體相當的收益,使整個農民集團增強與產前、產后集團的談判能力。
這樣,不僅合作社系統降低了交易成本,也有助于降低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鞏固整個社會的專業化協作
鏈條,使一個社會不斷降低農產品的直接生產成本和交易成本,造福于全體國民。
可見,以合作社形式組織農業生產專業化和垂直協作,能夠進一步降低交易成本,盡占專業化降低生產成
本和垂直協作降低交易成本的好處。對農民和對社會都有好處。
所以,政府需要做的,不是一般地給若干成功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以特殊優惠,不是一般地希望占主導
地位的龍頭企業處理好與農戶利益分配關系,更不是將不是農民合作社的“合作”企業當作農民合作社去
扶持。而是需要立法給如張淑香的夏家合作社的真正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給合作制公司以特殊優惠,來
體現政策導向,來促成這種經濟形式的誕生和發展。這需要識別真正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
二、搞活農產品流通,旨在拓展農產品盈利空間,重在擴大優勢農產品出口
現實中,成功的農業產業化鏈條,無一不是將終端市場放在容量大得多、盈利空間一般也大得多的國際市
場。
按世界銀行的數據,2002年,中國以占全球20.66%的人口,創造了全球3.84%的經濟總量(GNI,國民總收
入,相當于以前的GNP);但是,按實際購買力(即“購買力平價”匯率)計算,這個比重上升到了
11.98%(2003年更上升到了13%);人民幣的實際購買力是名義匯率(即市場匯率)反映的購買力的4倍以
上(見世界銀行2004年世界發展報告《Making Services Work for Poor People》附錄數據,252頁)。
這意味著,中國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只要能夠進入國際市場,都將“所向披靡”。事實上,中國已經被稱
作“世界的工廠”,或“世界的車間”。農產品其實也不例外。萊陽市東方果蔬合作社發起人徐學太,當
初就是在任職的外商農業投資企業發現“出口價格高得令人‘可怕’”,才挑頭組織農民自行銷售的。(
見《農業國際化呼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新華網,2002-08-07;原載《了望》雜志)
2002年全球貨物貿易額6.24萬億美元,中國6207億美元,占9.95%,中國的貿易份額是經濟規模份額的2.6
倍。2003年中國是全球第四大貿易國,比1997年的第十位上升了六位,平均每年向上升一位。中國加入世
界貿易組織后融入全球市場的進程明顯加快。這一切都顯現,國際市場確實是“廣闊天地、大有作為”。
我國農產品自改革開放以來持續順差,近年均達幾十億美元。70%以上出口到與我們一樣地少人多的亞洲
各國,尤其是日、韓等成本、價格十倍于我們的東亞高收入國家和地區。不僅勞動密集型的蔬果、水產、
畜產,甚至土地密集型的玉米等谷物,也能夠出口獲利。然而,農產品不到20%的外貿率,遠低于整個國
家超過80%的外貿率。最大的障礙,來自檢驗檢疫,涉及品質和安全。
上述讓張淑香每只肉雞只掙到2元、而不是4.15元的龍頭企業,本身承受著巨大的國際競爭壓力。實地訪
談中我們得知,相對美國企業,我們的肉雞加工企業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美國雞肉獲準出口歐盟,
而中國的未能。這樣,美國廠商將歐洲人喜歡吃的雞胸肉出口到歐盟,已經將整個肉雞的成本收回了;然
后將日本人喜歡吃的雞腿出口到日本,幾乎沒有成本;又將中國人喜歡吃的雞雜出口到中國,更沒有成本
了。而我們的雞進不了歐洲。無論是日本人還是中國人,都不喜歡吃雞胸肉,只喜歡吃雞腿肉。這樣,雞
腿的成本無以分攤,就高了。該企業的終端市場是日本和國內的肯德基連鎖店,后一個企業的終端市場是
俄羅斯和上海。前者與美國廠商“同臺競爭”,壓力最終傳遞到了我們的農戶。
可見,不僅“近在眼前”的龍頭企業,而且“遠在天邊”的貿易商、貿易標準和貿易規則,也讓張淑香們
不能從銷售中獲得更大收入。
我們與其抱怨貿易伙伴的苛刻,不如按貿易伙伴的標準來提高自身產品的品質和安全性;當做到這一點后
仍然受到不公平對待的話,可望通過多邊貿易體制求得公正解決。
更一般地,所有產品的銷售流通促進,都主要不是市場營銷技巧問題,而是產品本身是否價廉物美問題。
我們的農產品已經具有成本、價格優勢,全部問題就在于提高品質。
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外貿發展基金資助企業參與國際認證,企業進入出口加工貿易區,啟動園藝產品非疫區
建設,完善農產品出口政策性信用保險制度,為農產品出口企業提供疫病疫情、檢驗檢疫標準等信息服務
,與重點市場國家和地區簽訂雙邊檢驗檢疫和優惠貿易協定,建立健全禽肉、蔬菜、水果等重點出口農產
品的行業和商品協會,等等,集中在品質和安全上,確實抓住了優勢農產品出口的關鍵。
那么,如何做到“培育農產品營銷主體”和“擴大優勢農產品出口”這兩點呢?
中央的一號文件用以統領這兩點的標題“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搞活農產品流通”,堪稱“一語中的”。
中國市場化改革本身和國際經濟一體化自由化的趨勢都顯現,在中國現階段,統一市場,公平競爭,是支
持性農民收入政策的實現基礎。這就需要促成我國長期的二元經濟盡快地向一元經濟轉化。促成二元經濟
向一元經濟的轉化,是實現農民收入目標的首要途徑。
所謂二元經濟,即在農業國向工業國的演進過程中,社會并存著現代工業和傳統農業兩大部門,這兩大部
門在生產力性質、經濟運行方式、經濟實力和相應的社會地位方面都存在著本質的差異,先進的工業部門
有可能憑借其強有力的地位無償占有落后的農業部門的剩余,以促成自身在社會經濟份額中由小變大,直
至現代生產力和現代經濟運行方式占據整個社會的各個部門,形成統一的同質的一元的現代社會。在這個
過程中,因現代工業部門對傳統農業部門無償剝奪的需要,資源在由低收益場所向高收益場所運動中存在
障礙,它阻撓了國民經濟各部門間生產率和收益率的有效均等化,于是,存在兩種彼此孤立的要素市場,
一種在農業部門占支配地位,一種在非農產業部門占支配地位,農業要素市場要素收益率注定低于非農產
業要素市場的要素收益率,而且,農業要素不能通過向非農產業要素市場的流動獲得社會平均要素收益。
市場經濟新時期農民要獲得與非農集團等同的收入,必須使自己的產品符合市場需求,并能在統一市場上
與其他產品等價交換。統一的產品市場要求統一的要素市場,發達的產品市場也促使要素市場的形成和發
育。這就不僅要求農產品能夠自由進入國內和國際的統一大市場,而且要求農民擁有的要素能夠自由流動
,也就是首先必須打破二元經濟結構中城鄉、工農產品市場的隔離和要素市場的隔離。這不僅是實現支持
性農民收入政策的需要,本身也是我國市場化改革的目標。因此,在新時期,以往一切阻隔工農、城鄉產
品和要素流動的政策都已經過時,都要被新的促成流動的政策所取代。二元經濟轉變為一元經濟,農民收
入與非農民收入均等才有穩固的結構基礎和制度基礎。這也正是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統籌城鄉經濟社會
發展”的重要施政理念。
雖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能把改善農民收入主要寄托于國家行政干預上,不能指靠國家規定過高的農
產品價格,直接給予補貼,而應主要依靠市場機制提高農民收入,但是,國家干預仍然是需要的。
問題是,如何做到這一點。轉軌時期中央指令性控制力有所削弱,行政紀律作用有限的現實,使人們寄希
望于“市場紀律”,即以完善市場為目標,以確保市場運行主體自主運作為宗旨,以促進各種各類競爭(
包括一般市場競爭、公共物品提供競爭、政府服務提供競爭、政府工作人員崗位競爭等)為途徑,廢除過
濫的法規,消除各種要素價格扭曲以減少賄賂需要和“尋租”機會,預防濫用壟斷權力而使市場運行更具
效率,以促使公眾認同市場后果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此外,輿論監督也是一種有力的工具。問題仍然是,
“市場紀律”和輿論監督從何而來。這就涉及到政治體制改革。
我們往往一談需要促進什么,馬上就是政府應該如何如何。這種思路需要一個前提——政府具有較高的能
力。專門論述“變革世界中的政府”的世界銀行1997年發展報告有一個重要的觀點:政府的作用要與它的
能力相稱,當能力不足時,集中力量用于提供最核心的公共物品,如產權保護、教育衛生環境等公共服務
;而不要去直接參與經濟事務。該報告將“政府機構能力”正確地定義為“為民眾謀利、而不是為自己牟
利的意愿和能力”。如果缺乏這種意愿和能力,政府作用的結果,往往是“干好事或阻止壞事軟弱無力”
、而“干壞事或妨礙好事卻高效有力”。
現實生活中有太多的例子,反映出“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私人化”、“私人權力金錢化”的惡
果,警示:在沒有切實可行的約束制度前,無論是對壞事的限制還是對好事的激勵,都不宜通過這些部門
來實施。
世界銀行的上述報告進一步指出,可以按政策實施對機構和人員能力的要求高低,將政策分為“能力密集
型”政策和“能力稀疏型”政策,當政府缺乏能力的時候,就不要管得過寬,尤其不宜采用“能力密集型
”政策,而宜多出臺借助市場力量的能夠“自動執行”的“能力稀疏型”政策。最好的例證是我們的自
1998年推出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即“’98糧改”,“三項政策一項改革”成效不佳,就是因為它對“機
構能力”要求太高。
例如,提高農產品的品質和安全性,就需要實施農產品的標準化和相應的檢驗檢疫、認證認可。這些確實
是政府的職能。然而,我們看到,以保證衛生安全為由,某地賣饅頭,要由“饅頭辦”來審批監管;定點
屠宰,白白增加了環節和費用(并非實際所需成本,而是行政壟斷成本),而注水肉照舊;“綠色食品”
、“有機食品”、“金獎產品”、“信得過產品”遍地,證書泛濫,給錢就是;奶粉兌水就叫鮮奶,照樣
符合“標準”;上下級政府檢驗檢疫機構爭搶農貿市場動物產品檢疫權,數十名公職人員當街斗毆……,
等等,等等。當執法與自身利益掛鉤,越積極行政就越離譜。這樣,我們的一些農產品根本無法進入國際
市場,就連國內市場,也極大降低了消費者的消費意愿。
2002年10月第33屆世界標準日的祝詞“一個標準,一次檢驗,全球接受”,表達了人們對標準化真正促進
貿易、降低交易成本,而不是增加額外負擔的希望。
在我國現實的“政府能力”和“民眾能力”條件下,這種擔憂非?,F實。一些地方,市場監督部門頻頻光
顧企業標準超過國家標準的奶站;而對市場上高達20%的冒牌貨卻視而不見,企業自己出資打假還要受到
地方保護主義干擾,往往不了了之。一些部門爭相推出標準,爭相檢驗認證,收費第一,信譽不顧,弄得
標準、檢驗和認證都一并失去了公信力,只是讓企業白白多付出了一種成本,并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要是
標準化成為有權部門又一個尋租的機會,成為企業又一個需要“燒香”的“衙門”,多一項甚至幾項收費
事項、多一個甚至幾個交易環節,在毀了標準化的同時,也毀了整個產業。
所以,推行標準化的思路是構筑“能力稀疏型”,而不是“能力密集型”的制度。也就是說,這種制度不
須依賴職能人員的人為操作,而能夠“自動執行”;準確地說,“政府”應主要借助于“市場機制”推行
標準化。
標準化實質是讓市場信息充分和對稱。因此,政府應主要致力于“提供信息”和“讓信息自由流動”,即
讓公眾方便地獲得免費的、真實的、及時的和全面的產品品質的信息,讓公眾能夠根據這種信息作出自己
的選擇,讓公眾動用手中的“鈔票選票”,來選擇良好的企業,來拋棄低劣的企業;政府應確保“種瓜得
瓜,種豆得豆”,即輔之以司法手段,讓所有扭曲信息的人承擔完全的經濟和法律后果,讓他們為制造虛
假信息付出的成本大到與他們可能的獲益不成比例,使任何理性的人絕了這種念頭。概言之,形成“公共
信息——消費者選擇——市場獎懲——司法保證”的機制。
培育農產品營銷主體首要的,也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壯大,與其由政府審
批認定“定點企業”來施與額外優惠,還不如降低市場準入門坎,鼓勵包括要素在內的市場競爭,懲處一
切妨礙競爭的不當干預和不法侵害。企業的外貿經營權,目前已經變審批制為生產型企業的登記制,就是
非常正確的做法。已經通過的《行政許可法》,是朝著同一方向邁出的重要一步。
為培育農民合作社營銷主體而立法資助農民合作社,受助資格的認定,也交由普通農民社員的更好?!岸?br />雙眼睛監督”,信息更充分;直接利益攸關,又人數眾多,更不容易被收買。
在中國特定條件下對政府與市場的作用的認識,需要把握一個基本背景——我們正由城鄉分割、農業受歧
視的二元結構過渡到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元結構,首要的,是用自愿互利、等價有償的市場經濟機
制,來打破工業剝奪農業階段農民所受的超經濟強制格局。在放活農民進入國內、國際大市場的權利之前
,還談不上對農民的額外恩惠。無論是培育農民營銷主體還是促進出口,最現實、最迫切的是去掉一些機
構和人員為一己私利利用公權人為設置的障礙。如果我們跟著農產品,從田頭,經過重重“必要”的手續
關卡,最終抵達消費者那里,查一查,算一算,我們就會明白,“搞活農產品流通”的余地還有多大,我
們的農產品的盈利空間還有多大,農民的收入空間還有多大。
在放活的基礎上,才談得上優惠。換言之,首先糾正背向農民的“傾斜”,再來談向著農民的“傾斜”。
同為實施農民收入支持政策,歐美各國與后起國家的實施背景是有不同的。后起國家是由國家偏向城市非
農產業的經濟干預,轉變為停止農業歧視,實行工農并舉的自由市場制度;而歐美發達國家當初實施農民
收入支持政策,更多地顯現成熟市場經濟進入大眾消費階段的福利國家特征,即更多地強調政府調節經濟
的作用。前者須克服強大的城市非農集團無償占有農民剩余的“慣性”,使停滯不前的農業勞動生產率獲
得迅速提高的動力;后者面臨的是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速度大大高于非農產業,農產品充裕引起農民所得
減少的問題。兩種背景下都產生了支持性農民收入政策的需要。只是,進入起飛階段的后起國家首先須啟
動市場機制,奉行市場經濟等價交換原則的結果,是既減輕了國家對城市消費者的財政補貼負擔,又調動
了農民生產積極性,刺激了農產品由短缺變為充裕,并迫使城市非農產業以國際市場標準提高效率,在這
里,效率與公平是統一的;而進入大眾福利階段的國家實施農民收入支持政策強調國家干預,有一個公平
不妨礙效率的問題,發達國家通過限制農產品國內供應,限制農產品進口、補貼農產品出口,保持農產品
的國內過高價格和國際市場的過低價格來保持和提高國內農民的收入,這種做法,須考慮農業比較利益導
致的農產品生產者國際分工效率(涉及到真正有農產品生產比較優勢的發展中國家的農產品價格及相應的
農民收入問題)、巨額財政支出即國內納稅人額外負擔和國內農產品消費者額外支出問題。明確這種區分
,能使我們在實施支持性農民收入政策時對市場化改革的方向有更清醒的認識。直白了說,首先停止政府
對農民的“吃拿卡要”吧。就像現在十分熱鬧的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話題,按我說,不如先把種糧
農民的農業稅給免了。何必等五年呢。
雖說,政府能力不足,就少發揮作用;然而,世界銀行的上述報告同時指出,政府能力終究是要提高的,
政府終究應該具備為最大多數的民眾謀求最大利益的意愿和能力——有效的政府是發展的“必需品”而不
是“奢侈品”。按國際規范推動農民合作社出現和成長,按國際標準推動優勢農產品出口,確實需要政府
的積極行動。除了從上到下的約束激勵外,農民組織起來維護自身權益,在生產環節,尤其在流通環節和
分配環節的維權,十分重要。這要求形成體制內的“農民壓力集團”。
為此,要在農民和相關人群,乃至全民中,進行“賦權于民眾”、“促進民眾參與”、“培育公民社會”
、“增強社會資本”等現代民主政治思想啟蒙,以減少制度變遷阻力和成本。
在開初的一段時間,須著力消除“農民壓力集團”的“洪水猛獸”錯覺。須明確四點。
第一,不組織農民壓力集團,不等于不存在壓力集團,不等于政府受不到壓力。為維護少數人私利的強勢
集團無時不在對國家決策層施加壓力,讓政府旨在促進效率和公平的任何改革都困難重重(看看電信資費
問題!)。組織農民壓力集團僅僅是對既得利益集團的一種平衡,或曰抗衡。
第二,可見,組織農民壓力集團正是對政府的真正支持。當政府改革承受既得利益集團強大壓力的時候,
農民壓力集團將從另一面“撐住”政府,幫助政府抵御強勢集團壓力,從而提高政府的有效性。
第三,組織農民壓力集團正是中國市場化改革的內在要求。我們要建立的市場,是一體化的、包容性的、
基礎廣泛的市場;我們要實行的改革,是有利于窮人、而不僅僅有利于寡頭的市場化改革;我們要避免的
陷阱,是從“贗品社會主義”向“贗品資本主義”的“轉軌”。這就需要包括農民在內的所有階層很好組
織起來,形成多元化的政治格局(這是真正的“政治經濟學”的內容)。換言之,組織農民壓力集團是我
國市場經濟制度的支持性制度、補充性制度、配套性制度;缺乏這種支持性、補充性、配套性制度,市場
經濟很難順暢運行。
第四,要注意,“游戲規則正在改變”。提高民眾的組織化程度,尤其是提高弱勢群體的組織化程度,不
再“天然”忌諱。輿論需要控制,意識形態需要控制,民眾組織需要控制,這種需要,僅僅與用國家強力
快速實現以剝奪農民為經濟內涵的工業化資本原始積累相聯系。自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獨立的比較完整
的現代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初步建立以來,20多年了,該是拋棄這種思維定勢的時候了。十六大新領
導集團快速公開處理衛生部和北京市按“思維定勢”求“穩定”的,對非典型性肺炎擴散負有責任的領導
,就是一個明確的信號。當然,要讓這一信號“可持續”,還是離不開包括農民在內的民眾的有組織的壓
力。
總之,農產品流通問題貫穿20余年農村改革開放進程,是農產品供應和農民收入的重要作用因素。旨在增
加農民收入的農產品流通問題,在當前,可以歸納為兩條:
⑴切好蛋糕:產業化鏈條中培育農民合作經濟主體。農民不僅在產中,而且在產前、產后的流通中,用合
作提高談判能力,促進流通,是蛋糕大小既定條件下、農民獲得應有一份的微觀制度基礎;
⑵做大蛋糕:將具有成本價格優勢的農產品推向國際市場,增加中國農產品的整個盈利空間。這需要提高
農產品的品質和安全性。
促進流通首先是放活流通,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當對公權私用缺乏有效約束制度的時候,更應強調
市場競爭激勵,而不是強調政府政策推動。公權私用畢竟不容存在;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興起和農產品更
大規模的出口,畢竟需要政府的積極行動。要讓政府機構和人員具有為民眾謀利的意愿和能力,除了從上
到下的約束激勵外,農民壓力集團必不可少。
可見,搞活農產品流通,促進農民增收,需要用新的發展觀,從全局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