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
陜西鳳翔縣“血鉛事件”,已造成615名兒童血鉛超標,其中166名兒童中、重度鉛中毒。寶雞市環保部門15日晚公布,一方面認定東嶺冶煉公司是造成這次兒童血鉛超標的主要成因;一方面認定東嶺冶煉公司廢水、廢氣、固水淬渣排放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這一邏輯的錯位,顯示了“血鉛事件”貌似水落石出,實乃疑云重重。
“排污達標、血鉛超標”之怪象,令人不解。東嶺冶煉公司年鉛排放總量為1.11噸,公司負責人承認“企業的污染排放達到了工業排放標準,但與人居指標仍有差距”。監測結果顯示,企業周邊土壤中鉛的平均值呈現上升趨勢,但均符合國家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環境保護的核心目的是以人為本,保護人的健康,那么環境質量的監測為何不設定人居指標,反而遵循普通人難以理解的“工業標準”?工業標準與人居指標差距到底有多大?有關部門含糊其辭,到底想掩蓋什么?
“血鉛事件”發生后,鳳翔縣政府已拿出100萬元,用于鉛超標兒童的檢測和治療。然而,“涉鉛”村民的損失恐怕遠不止于此,除了對鉛中毒是否有后遺癥的擔心,鉛污染讓他們承擔了精神的創傷、個人的花費、生活成本的提高等等,這些損失該不該由政府承擔?為何污染企業至今逍遙法外?
作為事發地唯一的鉛鋅冶煉企業,東嶺冶煉公司對周邊兒童鉛中毒難辭其咎,然而其對環境的影響并非今日才知曉。企業2006年投產之初,便與當地政府約定,對環評影響范圍內的居民實施搬遷,這正是考慮到企業難免存在的污染,確保居民健康的必要措施。搬遷計劃一直拖延到數百名兒童付出了健康代價方才緊急啟動,而且搬遷完成尚需要兩年時間。鳳翔兒童已付出和將付出的健康代價,責任誰來承擔?看來,“血鉛事件”的真相還遠沒有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