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質量是一個廣義的范疇,不但包括城鎮、空間、環境的物質層面,也包括精神和社會層面,牽涉到人與自然、環境和資源利用關系的價值取向等等。中國未來20—30年最重要的發展動力是城市化,隨著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城市的發展方式也要轉變。隨著我國城市化的快速推進,大量農村人口向城市(小城鎮)快速聚集所帶來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公共基礎設施不足、環境污染擴散、社會保障制度不平衡、社會治理結構滯后等制約我國城市化發展的“半城市化”難題,正是城市化發展質量問題的集中表現。
(一)城市快速擴張、粗放發展不同程度地侵害了農民利益
一是農村資源要素不斷向城市、尤其是向大城市集聚的趨向尚未扭轉,城鄉之間發展差距不斷加大,本世紀以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每年大約1000元的絕對差持續擴大,2010年城鄉居民之間的收入差已經擴大到了3.33:1,西部地區城鄉差距更為突出。二是一些地方盲目推動城市化,違反規劃、違背民意、強制拆遷、強制撤村,嚴重侵害老百姓利益,不斷引發群體性事件沖突。部分城市推進城市化的沖動來自于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千方百計把農民土地變為建設用地,一些農民“被上樓”,一些村莊成建制地變為城鎮,違法拆遷、暴力拆遷,嚴重損害農民利益。2010年,全國土地出讓成交總價款2.7萬億元,占財政收入比重達32.53%;5年來,全國共批準新增建設用地3300多萬畝,農民直接得到的土地出讓收入收益偏低(很遺憾找不到補償農民土地收益的相關數據),難以解決長期穩定的發展需求。三是部分地區城鄉發展矛盾突出,官民爭利、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如,2011年8月,有「中國最美鄉村」之稱的江西婺源,多條鄉村因不滿旅游收益分配不均,江灣、汪口及李坑等著名景點上月起陸續被村民關閉,封路拒絕游客進入。事件引起大批購買了套票(包含所有景點門票)的游客不滿,官方到場處理時,引發群體事件,村民圍毆多名官員。
重慶工商大學統計學院副教授易忠說,有“兩把剪刀”損害了農民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利益。一是通過強制性的征地拆遷,以非市場價格的補償,從被征地農民那里轉移財富,在城鄉之間形成城市化初次分配的“剪刀差”;二是通過住房所有者以住房產權不斷吸附社會增值財富,導致有房者愈富,無房者愈窮,形成城市化二次分配的“剪刀差”。
(二)城市粗放發展加劇了資源環境沖突
一是城市化人口增長得快,城鎮土地面積、城區面積增長得更快。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每年城市建成區的面積以5%的速度增長。像這種快速擴張,有人把它稱之為“土地的城市化” 。因為土地城市的功能并沒有完全形成,我國人口的城市化速度還趕不上土地的城市化速度。由于開發過多,占用過多,造成了不僅是土地的浪費,還有地上資源的浪費。二是城市發展資源消耗高,節能減排轉型創新發展任務艱巨。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能源消耗總量大,2009年達到了31億噸標準煤,位居世界第二。同時,我國單位GDP的能耗高,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主要用能單位能耗比國外高出10%—40%,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普遍存在節能技術水平低、能耗水平高的現象。這種“以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發展”的水平,影響了中國城市化發展質量。三是部分城市建設脫離發展實際,亮化工程、美化工程、大廣場等,引起市民不滿。如,華南某市近年來常出現階段性的用電緊張,在夏季用電高峰期,鋼鐵、水泥、電解鋁等8大行業及陶瓷、漂染等高耗能企業,都被安排錯峰用電,部分企業還啟動輪休制度,以緩解用電的緊張。而此時政府的相關部門卻提出,擬花費1.5億元對沿江兩岸的光亮工程進行升級改造,當時統一建成的光亮工程大約每小時消耗電費已經達到5萬元。
(三)“半城市化”讓農民轉化為市民艱難,發展進程中的族群沖突出現
城市化的真正標志是進城農民有充分的就業和完全的市民權益。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的《2009中國城市發展報告》顯示,2001年至2007年,地級以上城市市轄區建成區面積增長70.1%,但人口增長只有30%。
2007年以來,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發布的《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中國城市化率白皮書)研究成果表明,白皮書按城鎮非農人口與總人口之比計算出的城市化率數據,與國家統計局按全國城鎮人口與總人口之比計算出的數據相比,2006—2009年兩者之差分別為11.37、11.97、12.4和12.83個百分點,每年涉及人口基本上在1.60億人左右,并呈遞增趨勢!這部分數據顯示的人口,恰恰是沒有真正城市化,而 “被城市化”的農民工。有學者把這種城市化稱作“半城市化”、“淺城市化” 。這部分農民工相當部分還沒有在城鎮站住腳,他們缺乏穩定的就業和城鎮固定的居所。即使一些已經長期生活在城鎮的農村戶籍的居民,由于缺乏相應的制度安排,難以得到與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與社會保障,成為被邊緣化的、被“城市化”的居民。如,深圳為確保大運會安全先后采取的清理8萬“治安高危人員”,不準農民工
如,來到城市從事建筑行業的農民工們,把在鄉村社會中建立的社會關系大都拋在了家鄉。調查顯示,他們中有32%沒有城里朋友,有56%的人認為自己有少數一些,而他們所說的這些“城里朋友”不外乎是常年在城里打工的非同鄉工友,或是包工頭。“孤單”的建筑工人們在城里的生活面臨著諸多困難:找工作難,工資太低、被拖欠,住所不穩定、生活條件差,消費水平高、難以承受……他們同時承載著精神上的壓力:在城里“沒有安全感”,“缺乏親人、常感到孤獨寂寞”。他們來到了城市,期望能找到歸屬感,然而,他們卻徘徊在城市邊緣。
2011年6月,廣東省潮州市古巷鎮,一名來自四川的工人因討薪反而被老板蘇某砍斷手腳筋,從而引發的數千名四川務工人員與當地人員及政府的沖突事件,最終四川務工者大批撤離潮州,潮州本地近半企業停工,兩敗俱傷。城市土著與外來人員之間的文化差異,背景差異,心理差異,社會待遇差異等造成兩類群體之間的對立和矛盾。目前,已經成為城市化發展不能回避的重要社會問題。
(四)城鎮發展失衡,城市病不斷加劇
一是大中小城市和城鎮發展不平衡加劇。有調查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200多個地級市中有183個正在規劃建設“國際大都市”。而我國小城鎮發展動力不足,吸納農民進城進鎮的能力沒有顯著提升。其后果是城鎮發展機會不平等,人們更愿意到大城市發展,導致小城鎮發展困難,又加劇了大城市人口擁擠。二是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功能過于向心聚核式發展,城市建設密度越來越高,城市環境質量不斷下降,城市與周邊地區城鎮發展差距不斷擴大,網絡化城鎮群發展模式實現困難。三是城市民生問題解決難度不斷加大。城鎮發展重工業項目,忽視一般就業崗位的創立,一些城市為了城市美化,苛求整治流動就業,導致城市弱勢群體和進城農民就業難。在經濟收入分配中一次分配比例偏低,城市部分職工家庭生活十分拮據。近幾年大城市和相當部分的二、三線城市房價快速上漲,脫離了老百姓能夠承受的能力,嚴重地影響到社會穩定。四是大城市病不斷加重,城市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下降,城市安全受到威脅。城市機動車保有數量快速增長,城市機動車停車難,路權沖突持續加大,行人安全受到威脅。浙江省近三分之二的縣城和小城市出現了堵車擁塞現象。
(五)現行城市管理體制變革滯后
體制缺陷,制約了城市化質量的提升。以東莞的長安鎮為例,該鎮現有總人口為74萬人,其中外來人口占總人口的95%,GDP為176.4億元,超過海南省三亞市這樣的地級城市,但仍然沿用農村形式小城鎮的管理體制。按這種體制管理所配置的教育、治安、醫療、環保等各種社會基礎設施顯得極為不足。現行城市管理體制往往引發事權與財權和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不匹配,難以滿足吸納大量外來人口城市的實際需求。不少地方城鄉統籌工作不落實,對農村地區拿得多給予的少,一些農村地區規劃建設管理缺失,農村地區違規占地違規建設尚未完全制止,留守兒童教育教養依然令世人關注。
目前,城市化依然強調政府去“抓”,而沒有真正依靠市場來“化”。政府主導的城市化不斷推高農民進城的成本,甚至以基本建設的模式推進,帶來地方政府的債務負擔。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7174.91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67109.51億元,占62.62%;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23369.74億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相關債務16695.66億元,占15.58%。這些債務資金的投入,加快了地方公路、鐵路、機場等基礎設施建設及軌道交通、道路橋梁等市政項目建設,形成了大量優質資產,促進了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有利于為“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增強后勁。但如果處理不當,這些地方債務最終有可能表現為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給我國金融穩定與安全帶來巨大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