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兵第:綠色城鎮化發展要建立農村公共品供給制度
時間:2011-10-26 19:40:59
來源:城市化網 作者:顧晴
城市化網訊 10月25日,第17屆中國城市化論壇在淮安市清河區中國城市化史館隆重舉行。本屆論壇主題為“中國城市化的綠色抉擇”,由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清河區人民政府、綜合開發研究院聯合主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原司長、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副主任李兵第在論壇上指出,健康城鎮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實現中國現代化的雙輪驅動,綠色城鎮化發展必然要求將二者緊密結合起來。
他說,“當前,講城鎮化的多了,但是講新農村建設的少了,把兩者結合起來講城鄉統籌的更少了。我想借這個論壇呼吁我們的社會更多地關注以城鄉統籌推動城鎮化健康發展,推動新農村建設,實現綠色城鎮化發展。”
李兵第還大力呼吁,“綠色城鎮化必須實現農村公共品供給的制度保障、研究農村的基本民生問題。”
他說,長期以來,國家重城輕鄉的政策背景和以農補工的非均衡發展模式,農村公共物品供給的資金來源和供給方式受到極大制約。改革開放之后,隨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轉制和衰落式微,集體經濟組織已經無法承擔農村的公共品供給的任務,農民自身也無力解決。這種城市公益事業由國家辦、農村公益事業由農民辦的不合理的制度安排使得農村公益事業資金缺口越來越大,欠賬越來越多,農民所承受的負擔越來超重,造成農村公共品的供給長期短缺,農村人居環境不斷下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出后,國家和各級政府采取了一些列措施,努力加大對農村公共品的投入。
李兵第認為,正是由于農村公共產品自上而下的決策特征,農民在確定“出多少錢、辦什么事”上缺乏實際的參與和監督權利,致使我國農村公共品在供給總量不足的基本狀況下,還同時存在供求之間的結構性矛盾以及多數公共品的供給不足與少數公共品的供給不適用并存的問題。
他直言,公共領域的公共投資是保證社會發展條件和發展環境基本公平的重要手段,綠色城鎮化要堅持社會公平發展,就應該把解決農村公共品供給的制度建設作為重要方面予以推動。并提出了四點建議:一是建立各級政府公共財政向農村地區的轉移支付制度。二是保障公共財政支出向農村地區的中心村和重點鎮傾斜。三是要研究將目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改革為城鄉維護建設稅。四是設立政府專項村鎮規劃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