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晚報消息,2011年10月14日,湖南衡陽市召開會議,再次啟動全市鄉鎮機構改革,隱含著的是此前鄉鎮事業單位“變養人為養事”的改革俏無聲息地走向終結。
會議透露,市委市政府按照國家及省里的要求出臺了《關于全面推進鄉鎮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鄉鎮機構改革要在完成推進職能轉變、嚴控機構編制、創新事業站所管理體制、妥善安置分流人員“四項任務”的基礎上,實現三個確保:機構編制“只減不增“、行政編制精簡10%,確保鄉鎮政權正常運轉,確保農村社會穩定。精簡機構和人員是這次改革的硬性指標,內設機構、七站八所、人員編制都在精簡范圍內。其中鄉鎮內設機構不超過4個,鄉鎮政府原則上內設黨政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監管辦公室、綜合治理辦公室。規模較小的鄉鎮也可只設一個綜合辦公室或只設綜合性崗位。整合鄉鎮原有事業站所,原則上設立農業綜合服務站、村鎮建設和規劃管理服務站、文化綜合服務站、民政和社會保障服務站、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站、水利管理服務站6個事業站所。改革還明確要求理順縣(市)區與鄉鎮的關系、鄉鎮與縣(市)區主管部門的關系、鄉鎮與中介組織的關系。嚴禁對鄉鎮黨委政府濫用“一票否決”,除明確規定的計劃生育、國土、社會穩定工作實行“一票否決”之外,其他部門均不得擅自規定對鄉鎮黨委政府的一票否決事項。鄉鎮事業站所一律實行以鄉鎮管理為主,縣(市)區業務主管部門進行業務指導的管理體制。鄉鎮事業站所履行公益性服務職能,按編制實行財政全額撥款,鄉鎮事業站所人員一律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享受醫保、社保等待遇。鼓勵發展多元化的農村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扶持社會力量興辦為農民服務的公益性機構和經濟實體。全市各級各部門對此不能擅作主張。
上個10年之初,湖北省“以錢養事”改革的作法得以流行。如山東臨邑2006年農技服務招投標鄉鎮政府“變養人為養事”(新華社),河南2010年3月底前完成市縣政府機構改革“變養人為養事”(河南日報),山東諸城2006年公用事業改革“變以費養人為以費養事”(濰坊日報),轉變職能要變“養人”為“養事”(人民論壇)湖南衡陽市的一些縣(市)組織縣鄉領導到湖北考察“以錢養事”的具體作法,“以錢養事”得以流行。
但當時也有一些基層的干部撰文指出要《謹防“變養人為養事”的作法把鄉鎮改革逼進死胡同》,認為古今中外的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很大一部分是以提供勞務的形式出現的,也就是養人。公共人員的數量和質量也是國家的核心創新能力之一。鄉鎮的“七所八站”,大都是公共服務行當,加強公共服務恰恰是鄉鎮體制改革的重點。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農村的公共服務行當,有消有長,但總體上是增加。不養人,何談養事、養政?(劉放生2006)
湖北咸安改革的主持者、現湖北省社科院院長宋亞平日前以《農村公共服務供給機制變革》為題在網上撰文,對湖北省“以錢養事”改革進行了回顧與評價。他認為,2003年11月,中共湖北省委在總結“咸安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全省的實際,制訂出臺了《關于推行鄉鎮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2003]17號)。該文件對傳統的農村公益服務的方式方法提出了十分明確的要求,即“堅持市場取向、開拓創新的原則,遵循市場規律,引入競爭機制,辦好社會事業,變‘養人’為‘養事’。”嚴格地講,“以錢養事”的說法并不是一個科學嚴謹的表述。所謂“以錢養事”,主要是指政府根據職能轉換的要求和可用財力的許可,由鄉鎮和縣級業務主管部門共同確定本地每年需要完成的農村公益性服務項目,連同具體的服務時間、服務質量、服務價格、考核結算的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標。凡是具有規定資質的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服務組織和個人,都可以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參與政府的公益服務活動。“以錢養事”,就是你做事(政府)就給錢,不做事不給錢,誰做事給誰錢。于是,人們把這種履行公益服務責任的新方式方法形象地稱之為“花錢買服務,養事不養人”。一場聲勢浩大的改革活動在荊楚大地震撼登場。湖北的改革很快被傳導到許多省、市、自治區。或借鑒,或移植,成為深刻影響全國農村社會事業改革的重要事件。
宋亞平說,“以錢養事”的改革徹底改變了原來縣鄉政府下屬的“七站八所”的生存方式,全省約有25萬左右體制內干部職工的“鐵飯碗”被砸碎,他們必須在市場招投標競爭中脫穎而出才得以“養家糊口”。如此嚴峻的形勢壓迫,也導致各種激烈批評。當時,也有少數地方因害怕社會不穩定而對改革采取“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態度,繞開矛盾走,遂使新舊問題呈交織疊加狀,更給人一種非常“糟糕”與極其“混亂”的負面感觀。今天,改革的陣痛雖然已經漸行漸遠,“以錢養事”的巨大成效日益凸現,但仍有不少人并沒有真正認識到這場改革在當時的必要性與必然性,不能從政府轉換管理職能、創新領導方法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高度來分析建立新體制機制的合理性與緊迫性,并且經常透過各種孔道要求恢復傳統的“七站八所”。從這個角度上講,“以錢養事”的改革還遠遠不敢說成功,而是一直面臨“翻案之心不死,復辟隨時可能發生”的危險。
宋亞平認為,必須明確指出,湖北的“以錢養事”改革,不是取消農村稅費后基層政府為擺脫財政困窘而采取的“甩包袱”措施。傳統“七站八所”的體制機制缺陷是一個無可置疑的客觀事實:一是領導方式的陳舊,二是政事不分、政企合一的弊端,三是服務主體的錯位,四是人員素質的嬗變,五是分配機制的悖行。以“七站八所”作為切入點,開創“三農”工作新局面,不僅符合黨中央提出的科學發展觀的基本精神,也完全符合湖北省的具體實際。 “以錢養事”的創新,便是近年來諸多改革在“亂石穿空”過程中所激起的一束“浪花”。
在此同時,宋亞平就農村公益性服務的實現形式問題、農村公益性服務的管理主體問題、是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要不要分開的問題等提出了繼續“以錢養事”改革的方向。
2009年3月25日人民日報以《新一輪鄉鎮機構改革全面啟動 2012年基本完成》為題,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正式印發,采訪中央編辦主任王東明,他說,事實上,各地在這方面早已進行大膽探索。如湖北等地探索的花錢買服務、養事不養人等做法,便深受基層歡迎。“把為民服務的事辦好了,也沒增加人力成本,可謂一舉兩得。”中央編辦三司司長李曉全說。“從實際出發,政府購買服務,使公益服務也走出一條市場化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