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以往四次改革不同,這次是以政府規章形式將上級政府部分管理權限賦予縣級政府。”浙江省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孫志丹向記者介紹,這意味著浙江省第五次擴權強縣改革帶有明顯的法制色彩。 百姓真能得到實惠 下午2點,驕陽似火。浙江省金華市駕駛考試中心候考區外的樹陰下,卷著褲腳的李海明蹲在地上,滿臉大汗。 李海明是東陽市平安駕校的教練。每逢考試日,他必須在早晨6點之前,拉著一車學員趕到此處排隊等候考試。 按照規定,機動車駕駛證考試等事項屬于設區市公安局的管理權限。東陽市屬于縣級市,當地考生必須到金華市參加考試。除了東陽,金華市下轄的永康、蘭溪等7縣2區都是如此。 且不論早出晚歸帶來的不便,僅考前練習和考試兩日的來回路費加上場地費,每個學員的成本就提高了近500元。為節約開支,大多教練和學員像李海明一樣,寧可忍受40攝氏度的高溫,也舍不得躲進車里吹冷氣。 2008年底,東陽市對7000多名考生的相關費用進行過測算,結果顯示,如果機動車駕駛考試權限下放,每年可節省2000多萬元。 面對時有發生的考官投訴,業內人士認為,壟斷經營是催生考場腐敗的主要原因。而解決途徑就是引入市場制,通過將考試管理權限委托給縣級機關部門,市和各縣發揮優勢,吸引考生。 事實上,早在2006年浙江省實施第四次擴權政策時,已將駕駛證考試下放等權限納入其中;2008年年底,省委、省政府兩辦發放的擴權文件中,也明確列出將市公安局對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考試、發放事項的管理權限委托下放。 但這項權力就是遲遲下放不了。有人認為,一大原因是放權力等于放利益。有人做過測算,如果金華市真的將該權限下放了,那么,一年將損失4000萬元的行政事業性收入。 在浙江省政府法制辦官員俞蘭看來,除地方利益之爭外,機動車駕駛證考試等事權無法下放更重要的原因是,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涉及外部行政管理事項的權力下放,目前尚無法律依據。 俞蘭解釋說,根據我國行政許可法和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行政機關只能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法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比如義烏擴權改革時,曾將36項此類權限以規章的形式下放,雖然在形式上合法,但仍缺失法律主體。一旦發生行政復議和訴訟,行政機關將面臨敗訴。 “要真正做到擴權到位,必須以立法形式加以保障。”俞蘭說,《浙江省加強縣級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職能若干規定》實施后,諸如機動車駕駛證考試等事權下放此類改革有了法律依據,權力下放有望擺脫無法可依窘境。 老劉感受到高效率 幾天前,65歲的劉建國來到義烏市行政審批中心,辦理公司自營進出口權手續。 外經貿窗口的工作人員看過材料后說,“好了。” 老劉有點疑惑,“那個材料……” 工作人員笑著說,“我們會幫您直報省里,您回去等消息就行了。” 5天后,老劉接到通知,手續辦好了。 “當年花6個月才辦下的手續,現在5天就搞定了。”在外經貿窗口,老劉感慨地對記者說,過去是,金華批,省里批,一個手續不經過3個部門批不下來。 老劉碰到的高效率,應歸功于浙江省的擴權強縣改革。從2002年8月17日起,浙江省把地區一級的大部分經濟管理權限直接下放給包括義烏在內的20個縣區,經濟上近似省管縣。從此后,義烏市的發展日新月異。 2006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決定將義烏作為擴大縣級政府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改革試點,共下放了603項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像報批自營進出口權之類的手續,縣里可直報至省里;而對外商投資5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涉外婚姻等行政許可以及一些行政罰款權限,也通過設區市級政府委托、授權給縣級政府的形式,予以下放。 2007年,義烏市地區生產總值增長15.7%,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增長31.2%,比全省高5個百分點;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07元比全省高3.3%,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則高3.7%。 下放權限目錄清晰 在義烏試點基礎上,今年6月16日,浙江省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浙江省加強縣級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職能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該規定首次以政府規章的形式確立“擴權強縣”各方職責:省市有關部門應舍得放權,縣級政府應積極承擔,以加強縣級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權力下放的實施方案由各地方自行約定。”俞蘭說,2006年,第四次擴權改革時,金華和義烏就曾簽過“軍令狀”,約定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金華立即收回相關審批權;一旦引起訴訟,由義烏市自己出庭應訴,工作績效列入省對義烏市的考核。 由于原屬省、設區市的哪些管理職權應交由縣級政府行使,在立法中很難明確,省人民政府已單獨制定和公布縣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管理的具體事項目錄。 記者看到,此次目錄中,下放義烏市經濟社會管理權限618項,下放其他縣443項。“這是機動目錄。隨著條件改變將定期清理。”俞蘭說,按照規定,浙江省政府還專門成立督察小組,就各地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一旦發現該放不放、能放不放的情況,將予以扣分。 “雖然《規定》只有短短11條,但每一條都直接針對義烏試點中存在的問題與目前擴權強縣需要解決的問題,非常有針對性。”浙江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夏立安教授評價說,浙江第五次擴權強縣改革的意義不僅在于能夠將擴權強縣工作真正落實下去,更在于它能將這項工作常態化、制度化、經驗化。而這正是目前我國在此項工作中最為缺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