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有土地的供給有兩種形態:一是政府無償劃撥給使用單位;一是通過市場化手段有償出讓,主要是通過招標、拍賣、掛牌三種方式。近日,有國土資源部高官向記者透露消息稱,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最終將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下一步,按照資源市場配置的基本原則,縮小劃撥地范圍,擴大有償使用覆蓋面,最終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除軍事、保障性住房、特殊用地可以繼續劃撥使用外,其他用地實行有償使用。
說起來“雙軌制”倒不是什么新鮮東西,當年的“官倒”就是雙軌制的結果。那時候改革開放沒多少年,對于價格開放、經營開放都挺害怕的,怕整個供應出現問題,畢竟搞了那么多年的計劃經濟,對于市場自身的完善能力有一種先天的不信任。結果就弄出一個雙軌制,一邊是市場自己調節、一邊是低價劃撥商品。按照經濟學基本原理,只要是這種情況出現,必然導致計劃內的物資高價流轉到計劃外去,形成體外循環。那時候這手藝叫做“倒批文”,拿到了批文就是真金白銀,一夜暴富的是權力階層與接近他們的人。
在這種狀態下,社會付出的成本其實并沒有減少。低價的計劃內物資跑到計劃外去體外循環,其中各個環節都要加價銷售,這就是另外一條經濟學的原理:當商品沒有按照它的市場價值銷售時,總會有灰色的經濟手段,使得它最終的價格回到應有的市場價格上。但這其中的差價,就是被有權者給生吞了。
但在實際的政務當中,幾乎任何政府都有雙軌制供應存在,區別只在于與市場隔離的好壞,以及監督政務公開的力度是否得當。沒有這兩項先決條件,任何雙軌制都是腐敗的溫床。土地出讓雙軌制也不例外,取消土地雙軌制、保留某些特殊事項的劃撥權力,在沒有那兩項先決條件的情況下,特殊情況也未必不會再次成為牟利的情況。比如說這個保障性住房就很難說,已經有很多報道稱,地方政府把這種廉價劃撥的土地用作公務員的福利性質分房。
再有,專家解讀云,如果按照國土資源部最新說法,除軍事、保障性住房、特殊用地可以繼續劃撥使用外,其他用地實行有償使用。那么,以后政府行政辦公用地,能源、電力等行業用地,學校、醫院、博物館等使用土地也要通過招拍掛形式有償出讓。在現有的框架下,這些都會造成進入門檻的提升與民生成本的上漲,而政府的土地財政,怕是又要上一個新的臺階了。
其實應對當下的情況,并非只有取消土地雙軌制一條路,把雙軌制納入真正的法制、監督的軌道,可能更為切實可行。只是那將是一條更為艱難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