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近日透露,我國將逐步擴大有償使用國有土地的覆蓋面。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表示,土地資源配置的最終目標是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提高土地供應和調控能力。
所謂土地供應雙軌制,簡單說就是通過兩種方式完成土地供應:一是政府無償劃撥國有土地給使用單位;一是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市場化手段有償出讓國有土地。經過近30年的改革,目前城市國有土地基本實現了有償、有限期、有流轉的使用制度,但國有土地供應仍然保留著雙軌制,土地資源配置的非市場程度依然很高。
應當看到,通過劃撥供給土地對于降低公益性項目的成本、維護公共利益,的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國土部門對劃撥后的土地使用情況監管不到位,導致各地擅自改變劃撥土地用途的案件時有發生,不僅嚴重損害了國土部門的公信力,而且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當此語境,逐步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無疑值得期待和歡迎。對此,筆者以為應當解決好三個問題。
首先,應極力遏制“土地財政”卷土重來。曾幾何時,“土地財政”因為出力少、見效快、收益大而備受一些地方政府的青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稅收及城市擴張帶來的間接稅收占地方預算內收入的比例一度高達40%,土地出讓金凈收入占政府預算外收入的比例更是高達60%以上。2010年,隨著“新國十條”、“限購令”等樓市調控政策的實施,各地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初步得到遏制,飽受詬病的“土地財政”雖然有所收斂,但一些地方“賣地增收”的沖動并沒有偃旗息鼓。在此背景下,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猶須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防止一些地方趁機掀起賣地的“新高潮”。
其次,要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打擊囤地、“炒地”等投機行為。物價飛漲、CPI居高難下,投資土地無疑是資產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徑。據《華夏時報》2011年7月16日報道,華潤置地2005年拿到距離北京CBD核心區僅4公里的的一個地塊,閑置6年升值已逾4倍;2009年11月8日中國之聲的報道也顯示:炒地利潤比蓋房高三倍;地產“大佬”潘石屹更是宣稱:“中國三分之一開發商只倒土地從不蓋房”。因此,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務必嚴格執行“土地閑置兩年無償收回”的規定,同時嚴打開發商“假開工”等應付國土部門檢查的行為,從根本上杜絕囤地、“炒地”行為。
其三,務必堅持節約用地的原則不動搖。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擴大有償使用國有土地的覆蓋面,并不意味著誰有錢誰就可以敞開用地。人多地少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情;“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是我國關于土地問題的基本國策。因此,取消土地供應雙軌制,要求各級土地部門從實際出發,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的規模和結構,切實降低經濟發展對土地資源的過度消耗,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真正做到“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