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總是如此巧合,出事了,曝光了,“臨時工”便“應運而生”了。全國各地的“臨時工”“前赴后繼”,隨之受傷的主要是有關部門的公信力,自始至終沒有贏家。可以說,即使犯事者的身份屬實,事發之后也很難治愈政府部門的公信之傷。“臨時工”不過是整個話題的引子,事件發生到現在,公眾質疑的并不只是有關部門拿臨時工頂罪的可能,最重要的還是有關部門,特別是一些公共服務窗口的服務態度問題。不得不承認,當前有些政府工作人員拿著納稅人“發”的工資,穿著光鮮亮麗的制服不務正業,不僅僅尸位素餐,而且反過頭來打罵衣食父母,這事兒不管發生在誰身上,都會氣不過。
我們似乎已經步入“標簽化”時代,“臨時工”與“富二代”“官二代”一樣,成為“萬眾矚目”的群體。深究細查會發現,群體被“標簽化”背后,是公眾的普遍焦慮,以至于每次“小摩擦”都會刮起一股輿論“大旋風”。有人就表示,連一個派出所的“臨時工”都如此狂妄,“正式工”豈不可以“大鬧天宮”?很顯然,網友用的是一種戲謔的口吻,但仔細想想,這也不是毫無道理的揣測。在很多機關單位,與正式的在編人員相比,臨時工不過是個辦事員,自知飯碗沒有那么“鐵”,為人處世相對謹慎,比較而言,在編人員才更有發飆的“資本”,公眾擔憂也在情理中。
所以,處理當事人時,是否“臨時工”只需依法依規即可,這是治標,最終還需治本,徹底改造當前有些部門“門難進 臉難看 事難辦”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