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到這條新聞之前,我曾換了不少關鍵詞,終于從網上搜到了“城鎮化率”的相關解釋:城鎮化率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城鎮人口占其總人口的百分比。當時看過之后,我還是不大明白,“城鎮人口”,究竟是指戶籍人口,還是居住在城鎮里就算數?陳錫文的談話使我明白——“在城鎮連續居住超過6個月”就算城鎮人口。
前兩年就有媒體報道,北京的城鎮化率已達到83.62%。當時我的感覺是,雖說北京是“大城市,小郊區”,但是只差十幾個百分點就達到百分百的城鎮化了,無論從道理上看,還是和日常感受相比,都還有相當的差距。從道理來說,城鎮化應有不同的定義標準。比如,人口學講的城鎮化,是農業人口轉化為嚴格意義的城市人口之進程;地理學上的城鎮化,是農村地貌轉變為城市景觀的過程;社會學上的城鎮化,是農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轉變的過程;經濟學角度的城鎮化,大概又該是由農村傳統一家一戶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城市的社會化大生產……那么,北京83.62%的城鎮化水平,到底屬于哪一類呢?難道僅僅就是“在城鎮連續居住超過6個月”這樣一個標準嗎?
從日常感受來說,我從小在京郊長大,在市內也生活了40年,可以說是城鄉“兩棲動物”。我的故鄉,現在也算是個“鎮”了。可我每次回去,看到除了土路修成了柏油路,街邊有了幾盞路燈,還看不到任何其他市政設施,也沒什么像樣的“產業”,人們的生活方式、精神狀態還完全是農民式的,難道這也算是“城鎮化”了嗎?
城鎮化水平這樣的數據,是一項公共信息,也是政府決策和社會經濟活動的依據。但是,“在城鎮連續居住超過6個月”這樣的單一指標,顯然無法概括城市化的所有內涵。即使不提人口學、地理學、社會學、經濟學等多個視角的城鎮化,讓那些被列入城鎮化率的人口一視同仁地享受公共服務,總該是不算過分吧?這些基本要件都沒有達到的城鎮化,很難說不是一種心態浮躁的產物,應該得到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