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業化、城市化、農業現代化的社會發展進程中,大批農村居民將由農村進入城市,在城市中追求并實現自己的小康夢想。促進農民平等地融入城市,加快農民市民化進程,必須順應工業化、城市化發展的要求,實行主動接納農民融入城市社會的方針和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農民在城鎮就業和落戶,轉變為城鎮居民,加快形成農民與城市居民身份統一、權利統一、地位平等的公共服務體系。
“十一五”期間,寧夏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出現了重大變化,全區每年農村勞動力轉移75萬人左右,其中,向區外輸出40萬人左右,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新疆以及廣東、福建等沿海地區。區內農民工近50萬人,其中來自我區農村的有35.4萬人,來自陜西、甘肅、內蒙古等周邊地區及河南、四川等地的有14.6萬人,主要分布在建筑、餐飲服務、采煤等行業?!笆濉逼陂g,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仍將是解決寧夏“三農”問題、實現城鄉協調發展的重要環節。從寧夏農民工流動的一些主要特征來看,農民市民化進程已具備現實基礎。一是農民轉移就業的穩定性得到顯著提升,流動的“家庭化”趨勢明顯,常年外出打工農民占農民工總數的80%以上,舉家外出農民占外出務工農民的20%左右。二是新生代農民工成為主體,融入城市的意愿強烈。目前,上世紀80年代后出生、年滿16周歲以上的青年農民工占農民工總數的45%左右,成為農民工的主流,正發生由“亦工亦農”向“融入城市”轉變,由“尋求謀生”向“追求平等”轉變。
農民變市民,不是簡單地改寫戶口本,而是要確保進城農民在就業、住房、養老、教育等方面與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要促進寧夏農民市民化,加快城市化進程,就必須在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的基礎上,以改革創新的精神研究新政策、新舉措。一是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提升農民工社會地位。打破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和取消農轉非戶口計劃管理,允許城鄉居民以平等自由的身份自由遷徙與擇業,要逐步剝離依附于戶籍制度的其他權利和限制,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使符合條件的農民轉為市民,并享有市民待遇。二是深化勞動就業制度,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徹底打破城鄉二元勞動就業機制。用人單位要以統一標準從城鎮和進城務工人員應聘者中錄用員工,真正將“同工同酬同社?!甭涞綄嵦帯R侠矸€定提高農民工工資水平,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完善維權法規,健全維權機制。同時,要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城鄉一體的勞動力市場和配套完善的培訓體系,逐步實現市場機制配置城鄉勞動資源,提高勞動力要素的產出貢獻率。三是加強民主政治培訓,擴大農民工政治參與權利。應建立和完善有關農民工的民主培訓機制,讓農民工親自參加民主實踐,接受民主政治等法律法規的民主培訓,增強維權意識、法制意識和參與意識,擴大政治參與權利。要以用人單位為載體,大力加強農民工加入單位工會組織的工作,使農民工通過單位工會組織進行自己的利益表達,維護農民工平等參加職工代表大會和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益。四是逐步將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使農民工擁有安身之所。在城市為農民工提供穩定的住所,與城市戶籍緊密掛鉤的低保、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要逐步覆蓋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特別是,要逐步將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五是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落實農民工的市民待遇。可以嘗試先行建立農民工專項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將農民工納入城鎮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中,積極探索通過“土地換社會保障”的方式來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對于已經具備條件的公共服務項目,如義務教育、就業培訓、職業教育、計劃生育等,應率先實現同等對待。六是推進農民工子女教育,解決農民工的后顧之憂。不僅要解決好以公辦學校為主接受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的問題,而且要積極探索“融合教育”,打開城市優質資源向農村開放的大門,讓農民工子女盡快融入城市學校。當前,農民工子女初中畢業后棄讀高中的現象比較普遍,解決好這個問題,不僅要在義務教育階段努力體現起點公平和過程公平,而且要加快義務教育與高中教育的對接,通過減免學費和提供補助,讓農民工子女暢通進入高中階段接受教育,增強就業能力。(作者單位:自治區政府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