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落戶政策放寬
時間:2011-08-08 16:36:13
新世紀以來指導“三農”工作的第7個中央一號文件31日由新華社授權發布。這個題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的文件推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強農惠農新政策,強力推動資源要素向農村配置是其最大亮點。
一號文件全文約12000字,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原則和措施:
——首次提出要在3年內消除基礎金融服務空白鄉鎮;拓展了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政策性資金將有更大的“三農”舞臺。
——大幅度提高家電下鄉產品的最高限價,允許各地根據實際增選一個品種納入補貼范圍,補貼對象也擴大到國有農林場區職工。
——增加產糧大縣獎勵補助資金,提高產糧大縣人均財力水平,這將有利于提高我國800個產糧大縣的種糧積極性,維護我國糧食安全。
文件提出,要“著力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這是黨的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新生代農民工”這個詞,傳遞出中央對約占農民工總數60%的80后、90后農民工的高度關切。
另據中新網1月31日電 文件中還寫到,推進城鎮化發展的制度創新。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提高城鎮規劃水平和發展質量,當前要把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作為重點。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多渠道多形式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將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優先放寬中小城鎮落戶 城鄉一體前景可期
另據人民網報道 題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的2010年中央一號文件今日經新華社授權播發。該文件提出,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
文件中寫到,“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提高城鎮規劃水平和發展質量,當前要把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作為重點。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
隨著跨城跨區域就業、創業人口不斷增多,戶籍政策越來越受關注。此次戶籍制度的松動,很可能是關系中國經濟轉型能否縮短發展時間的關鍵。
在國家大力倡導城鄉一體化建設的今天,存在諸多弊病的戶籍政策成了一個重要的攔路虎,其在就業、教育、醫療、住房、福利等方面,影響了城鄉統籌發展,也是造成城鄉二元結構的根本原因之一。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一直將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區分開來,并在今天成為一種社會發展的不公平,甚至是偏見和歧視。
取消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真那么難嗎?更多的人擔心利益和資源的再分配容易產生矛盾,國人固有的城鄉有別概念也會阻礙戶籍改革的進程。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城市化擺上桌面,很多牽扯到戶籍的問題越來暴露出問題,顯得不合時宜。例如農民工的醫療保險、農村居民的就業養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等,都存在著與“城里人”不可調和的矛盾。中央一號文件,讓城鄉居民都吃了一個定心丸。
城鄉融合一體化、城市化,取決于城鄉規劃一體布局、經濟一體發展、基礎設施一體對接、社會事業一體同軌、生態環境一體改善、社會事業一體管理。發展的結果就是城鄉人口、技術、資本、資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為資源,互為市場,互相服務,逐步達到城鄉之間在經濟、社會、文化、生態上協調發展的過程。戶籍制度放寬后,可以為城市化進程提供智力支撐,促進人力人才和生產要素的互補。
優先放寬中小城市和中心鎮落戶條件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實現率先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由之路,同時也是應對金融危機、保持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必然選擇,更是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殺手锏”。一項據有劃時代意義的變革往往是通過某個方面的細節改革,然后慢慢擴大的。讓農業轉移人口先在中小城鎮“入戶”,無疑讓城鄉一體化前景可期。
代表委員稱改革戶籍制度迫在眉睫 七市先行一步
核心提示:“兩會”分組審議、討論會上,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郭庚茂省長《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要深入推進城鄉一體化試點,加快戶籍管理、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落戶條件,逐步實現農民工在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以及社會保障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展開熱議。
二元化戶籍,城鎮化路上的絆腳石
另據大河報報道 陳先生是商丘農村人,七八年前來到鄭州打工。多年來積攢下一些儲蓄,眼看著房價一天天漲起來,他想在鄭州購買一套住房,但是自己的積蓄還遠遠不夠購買商品房。他想購買鄭州市的經濟適用房,但是,因為沒有鄭州“戶口”,不能享受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政策,一家人只能租房住在城中村。雖然有要求接收農民工子女上學的政策,但是很多學校拒絕接收。費了好多周折,終于找到了一所愿意接收的學校,還交了數千元的借讀費。
像陳先生一樣,生活在城市里的“農村人”還有很多。
針對由于“農業”和“非農”戶口帶來的問題,出席省兩會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改革戶籍制度迫在眉睫。
戶籍改革我省已有“先行者”
為了把戶口還原成“登記管理”意義上的戶口,一些地方已經進行了試探性改革。濟源、鶴壁等7個地方是我省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試點,早在兩年多前,濟源市就已經消除了農業與非農業戶籍之分,戶籍登記一律都是濟源市“居民戶口”。2009年3月,漯河市政府公開發布《進一步改革戶籍制度的意見》,按新規定,凡在漯河市市區、城鎮具有合法固定住所,長期從事非農職業,或有生活來源并在此實際居住生活的公民,均可根據本人意愿在實際居住地登記為城鎮居民戶口。
將近一年過去了,漯河的情況如何呢?
“去年我們的城鎮化率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了兩個百分點,市區人口比正常年份多增加了幾千人。”漯河市長祁金立告訴記者,住房、就業、醫療、養老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仍然在完善中,不少具體措施已經實行。“凡是進城落戶的農民,其宅基地、責任田按照國家政策保留,農村合作醫療可以轉到城市,小孩上學和原來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祁金立表示,漯河市完全可以承受外來人口的壓力,沒有出現大的麻煩。
“落地”之重城市能否承受?
早在2003年,鄭州曾放低戶口“門檻”。但始料不及的是,各中小學也因這次戶籍改革“人滿為患”、免費公交卡的發放數量曾嚴重超出計劃等一系列問題隨之而來。迫于城市管理的壓力,2004年8月,“新政”被迫叫停。
如果取消城鄉戶口界限,城市能否“承載”得起是一個特別值得考慮的問題。以教育來說,雖然農民工子女就學難的問題一直廣被指責,但是,一旦取消目前對于農民工子女就學的限制,為了享受更好的教育質量,大量農村兒童必然會進入城市就學,城市的教育設施能否承受?
“戶籍改革之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需要預先做好準備。”省社科院城市發展研究所所長王建國說。
進了城里門不一定是城里的人
最近網上有消息說,開封市的近期規劃是建成300萬人口的大都市。那么,開封會不會徹底放開戶口呢?
“我們可沒有那么大的規劃。準確的是到2020年,我們的目標是市區人口達到152萬人。”開封市委書記劉長春對記者說,“在開封,只要你有正當職業、穩定住所和社保關系,應該可以變成城市人。”他說,打破二元化戶籍體制,城市吸納人口應該穩步推進,目前開封正在積極探索。
省社科院城市發展研究所所長王建國說,如果戶籍改革與經濟社會配套政策未能銜接好,其他方面還是二元的,僅戶口改成一元的,就沒有實際意義。王建國說:“進了城里的門,也不一定就是城里的人。”
對此,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張正林非常贊同。他說:“如果在城市里蓋一棟大樓,讓所有的農民都搬進來住,他們是不是就變成城市人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張正林說,只有剝離附加在戶口上的各項利益差別,才能體現公民的社會“身份”與“待遇”的平等性。
改革切入點從管理結構“下手”
很多地方把戶籍制度稱為堅不可摧的“堡壘”。事實上,戶籍制度不是堅不可摧的“堡壘”,更不是捅不得的“馬蜂窩”。
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科學院地理研究所總工程師蔡德龍說,戶籍改革,不是取消戶籍登記管理,而是剔除附在戶籍上的不合理的制度;既不應該讓城鎮人口繼續維持因為戶籍身份而享有的特殊利益,也不應該要求進入城市的農村人口去分享舊城市人的特殊利益,而是進一步剝離與戶籍直接聯系的福利,讓戶口只具有標志居住地的意義,實現城鄉人口的平等權利。
“但是,這種附加職能的剝離,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取決于一些前提條件的產生。”王建國說,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特別是原來與戶籍管理密切相關的糧食購銷、住房、勞動用工、人事、教育、社會保障等管理制度都在加快改革步伐,從而為打破城鄉分割的二元戶口管理結構,全面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創造了客觀的有利條件。
新聞視點:農民工為何要土地不要城市戶口
另據南方都市報報道 《南方日報》1月28日發表報道《戶籍制度限制慢慢放寬但農民工“不愿”入城?》,惠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中心李主任介紹,廣東省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做好優秀農民工入戶城鎮工作的意見》后,惠州市政府專門為優秀農民工準備60個入戶名額,讓他們“大跌眼鏡”的是,本省優秀農民工“打死”都不肯入戶。
記者問道:“在取消戶籍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的情況下,農民工為什么‘不愿’落戶城市?”“優秀農民工”李玉平的話發人深省:“誰不喜歡城市呀,但舍不得老家的地,沒有地,戶口有什么用?”李玉平的話證實我們的一個判斷,“取消戶籍制度”對農民來說并不具有特別的吸引力。
在當代中國,農民其實才是精于盤算的“經濟人”,他們對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事算得一清二楚:“老家還有8畝地,老人在家種地,如果戶口遷走,地就要被收回了。”李玉平算了筆賬:每畝地至少收350公斤小麥,現在收購價是每公斤1.6元,8畝小麥能賣4480元,莊稼一年兩熟,再加上8畝地一年的分紅1600元,種地的收益每年超過1萬元。“這筆錢足夠老人在農村生活了。”
正因為有如此算計,才導致“本省優秀農民工‘打死’都不肯入戶”;而外省的農民工,“動員來、動員去只有幾個人動了心,都是出于小孩讀書的考慮”。這說明什么呢?農民工心里很明白,他們真正在乎的是“國民待遇”,而不是那個其實沒有什么用的“戶口”。反過來看,“出于小孩讀書的考慮”而動了心的農民工,希冀的是享受教育方面的平等待遇。
遺憾的是,很多政府官員和專家學者都把“取消戶籍制度”作為改革的方向來推動,這絕對是一個誤區。在有些省份,還出臺了讓農民“以土地換(城鎮)戶口”的政策。令人懷疑的是,這樣的政策其實是用一個“戶籍”的空頭支票來謀農民的土地。正如報道中所說,當戶口背后的福利,比如孩子入學、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以及就業、廉價房等方面的壁壘依然森嚴時,大多數農民工長期居住在城市也是一種奢望。因此,這樣的“農轉非”被農民戲稱為“空轉”,而所謂“經營城市”則被農民看穿“就是經營我們農民”——如果政府官員和專家學者為此而“大跌眼鏡”,那么應該說,跌得好,跌碎了更好,因為那本來就是一副“有色眼鏡”。
我們的政策制定者必須承認一個現實,土地,只有土地,對于農民才是“最后的保障”。這是因為,農民的土地或者說土地使用權(承包權)不僅是一份財產,更是一個“可持續生計”。有了土地,農民只需春種秋收,就能獲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且這樣的保障可以世世代代永續不斷。所以,從理論上說,要征收農民的“可持續生計”,就得用新的可持續生計來取代。計劃經濟時代給安排工作,是可持續的,因為一旦有了工作,就“生老病死有依靠”了。但后來,就業變得不穩定了,動不動就要下崗失業了,農民怎會看不明白?再后來,“貨幣安置”表面上好像很公平(“強征”的且不說),但更加不可持續,“坐吃山空”,誰都明白這個道理。
那么,什么時候才可以將農民的土地“置換”出來呢?用什么來“置換”農民的土地呢?答案是:其一,農民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已經徹底改變,其家庭的生活基礎已經或者有可能完全轉移到城鎮;其二,用于置換農民土地的是完整的“國民待遇”,包括城鎮居民已經享受的所有福利。
當然,以上所述,是一個理想化的政策原則。但是,這些問題也是當政者不得不考慮的基本原則。從當代歷史看,凡尊重和保護農民的土地權,如土地改革、如包產到戶,那么我們的社會就前進,反之……
現在有這樣的認識可能很重要,因為我們已經有了一個使星羅棋布的“小城鎮”遍及全國的“城鎮化”計劃,但如若不重視以上所提出的原則,那就有可能會讓數不勝數的“強征搶占”毀了我們的“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