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次測定設市城市城區面積
時間:2024-03-27 20:38:46
來源:城市化網
3月27日,在自然資源部3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國土空間規劃局二級巡視員王偉介紹我國首次完成全國683個城市城區范圍確定有關情況。
最近五年來,自然資源部整合國土、規劃、地理、測繪和遙感等專業團隊,融合多學科優勢,組織制訂《城區范圍確定規程》,選取107個城市先后開展4輪標準試劃論證,最終形成兩個層面主要成果:一是全國683個設市城市城區范圍(城市化標準統計區)總面積為11.02萬平方千米,二是城市城區實體地域范圍(實際建設區域)總面積為7.80萬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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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空間規劃局二級巡視員王偉: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謝大家長期以來對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關心與支持!下面我就我國首次完成全國683個城市城區范圍情況作簡要介紹。
城區是指城市實際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功能覆蓋的空間地域范圍,是觀察城市化發展演化趨勢、研究城市化的基本空間單元。實現城市城區空間范圍確定的標準化,是科學實施城市統計監測、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礎性工作。
長期以來,由于缺乏空間標準和相應監測手段,我國城市建成區面積主要依靠地方填報,各地對于“城區”統計口徑理解不同,且沒有對應到全國“一張圖”的空間范圍,一定程度影響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等,給科學決策帶來一定障礙。從國際經驗看,發達國家在上世紀已建立統一的城區空間范圍標準,如美國于1959年建立標準化大都市統計區制度(SMSA),建立我國的城區空間范圍確定標準、完善城市化標準統計區制度,十分迫切和必要。
按照國務院要求,自2019年7月起,我部聯合同濟大學、北京大學、武漢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等,發揮對地觀測技術優勢和“兩統一”職能優勢,開展相關標準研究。自2020年4月起,選取107個城市,先后開展4輪標準試劃論證,不斷驗證調校技術路線。2021年6月,形成并發布《城區范圍確定規程》(TD/T1064-2021),確定了從空間范圍上界定城市建成區的技術規范,填補了我國城市化標準統計區制度的空白。
在確立制度和技術規范基礎上,2023年,我部依據《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以下簡稱《綱要》),應用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組織全國683個設市城市按照《規程》,全面開展了城區范圍確定工作,形成我國第一版全國城市的城區范圍矢量數據集,首次實現城市城區范圍的空間化、定量化和精準化,為《綱要》和城市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體檢評估等工作提供了基礎支撐。主要包含兩個層次的成果:
一是城區范圍。即城市化標準統計區范圍,作為一定時期城鄉劃分和城市化地區邊界,解決城市化空間結構分析“分母”的標準化問題,更新周期與全國國土調查、人口普查等保持一致,其間保持相對穩定。基于第三次國土調查數據,全國683個設市城市城區范圍(城市化標準統計區)總面積為11.02萬平方千米。
二是城區實體地域。即標準統計區范圍內的實際建設區域,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實施情況的年度監測數據,解決城市化空間結構分析“分子”的標準化問題。每年利用全國國土變更調查成果,對城市實際建設區域變化情況持續監測,保持“一年一更新”。基于2021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全國683個設市城市城區實體地域范圍(實際建設區域)總面積為7.80萬平方千米。
在此基礎上,可對我國城市化國土空間問題進行多維度分析。比如,基于人口大數據的城區常住人口統計分析。目前,城區范圍確定成果已應用到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監測、城市空間監測和體檢評估、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沿海城市地面沉降監測等國土空間監測分析工作中,進一步夯實了在“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履行“兩統一”職能的數據基礎,促進了國土空間治理數字化轉型。
未來我部將加強與相關部門合作,繼續推進城區范圍確定成果在自然資源管理和經濟社會綜合統計等領域的應用,為規劃建設以人民為中心的“宜業、宜居、宜游、宜樂”城鎮環境提供支撐,助力建設“宜居、韌性、智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