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價高速費案”一直受到廣大網友關注,近日關于犯罪嫌疑人是否超期羈押也引起了諸媒體的猜測,本網記者獲得最新消息,2011年7月1日,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公安局已將“河南天價過路費案”移送魯山縣人民檢察院。犯罪嫌疑人時建鋒、時軍鋒涉嫌詐騙罪,時軍鋒指使他人作偽證,涉嫌妨害作證罪被審查起訴。
根據魯山縣公安局起訴意見書顯示,經公安機關查明,2008年初,時軍鋒、時建鋒為謀取利益,與某武警支隊的張新田、李金良 (兩人均另案處理)合作,通過偽造武警部隊車輛號牌等相關證件,于2008年5月——2009年1月期間騙免高速公路通行費數額特別巨大,犯罪嫌疑人時建鋒、時軍鋒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涉嫌詐騙罪;時軍鋒指使他人作偽證,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涉嫌妨害作證罪。
另本案涉案人員石留申、王明偉因故意向公安機關虛假證明、隱匿罪證,致使時軍鋒逃避法律追究,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之規定,涉嫌偽證罪,2011年7月1日移送魯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新聞回顧
2011年1月11日,河南農民時建鋒因在8個月偷逃過路費368萬元被判無期徒刑。就在案件塵埃落定之后,哥哥翻供,弟弟自首。并稱其與自稱武警支隊官兵的張新田、李金良簽訂的一份合同,時軍鋒向對方支付120萬元,對方保證其懸掛軍車牌照被武警部隊、收費站、高速公路、平頂山軍分區查扣時,必須保證做到派車派人及時排除。后該案主審法官被撤職,案件啟動再審程序……1月17日,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對此案撤回起訴,交由公安機關補充偵查。